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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先進好,目前在承辦一件未達公告金額的財物採購。截標前2家廠商投標,開標後審 標結果1家未符規格為不合格標,僅1家價格標。2家廠商皆未到場。開價格後報價低於底 價。請問一下處理方式那種較為適當? 1.報價低於原先底價,決標予該廠商。 2.僅餘1間廠商,應根據廠商報價重訂底價做議價。廠商未到場以書面通知廠商減價。 由於採購法文中敘明一間廠商投標可當場改為議價,若為2間廠商投標似乎不太符合。請 問有相關函釋或案例可提供解決方向?謝謝各位先進。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49.217.167.35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PublicServan/M.1557623861.A.D0D.html
wingstar: 看不太懂問題出在哪? 05/12 09:19
opm: 規格不符沒談攏怎麼標出去? 05/12 09:20
Terrykho: 現在是僅剩一家是否需重訂底價? 05/12 09:24
romanmin: 如原簽有簽未達3家當場改限制性招標,又有進入底價,不 05/12 09:25
romanmin: 是就決標予廠商嗎 05/12 09:25
Terrykho: 投標文件有規格規範,廠商未達要求 05/12 09:25
Terrykho: 是的,原簽有寫採限制性。不過主持人認為剩一間應改議 05/12 09:26
Terrykho: 價 05/12 09:26
maniaque: 靠~~~有夠天~~~~轉限制性就是 一家議價,兩家比價 啦 05/12 09:28
maniaque: 樓主,你是鸚鵡嗎? 你抄前輩公文都不知道公文意思是啥? 05/12 09:28
maniaque: 你的關鍵問題應該是 "兩家投標,僅一家資格符合,該以比價 05/12 09:31
maniaque: 或議價方式辦理?? "吧..... 05/12 09:31
maniaque: 比價是不可以先開雙方價格標單的吧..... 05/12 09:32
maniaque: 開了廠商標單,不就代表你們已經採一家議價方式??? 05/12 09:32
maniaque: 議價就是參考廠商報價,然後訂底價. 05/12 09:33
maniaque: 是不是當場? 阿你當初採購簽有授權首長把重新核底價權 05/12 09:33
maniaque: 放給主持人嗎??? 05/12 09:34
maniaque: 廠商沒來,主持人也沒有授權,就照你原簽寫的,重新跑核底 05/12 09:35
maniaque: 價程序,並且重新訂議價時間,通知廠商開標結果,及議價 05/12 09:36
maniaque: 時間 05/12 09:36
maniaque: 還有,既然廠商報價低於原底價,表示廠商標到意願合於機關 05/12 09:37
maniaque: 那你們就把程序補足,通知廠商來議價吧... 05/12 09:37
maniaque: 況且,工程會從來沒講 "重核底價不能剛好跟廠商報價相同" 05/12 09:38
Terrykho: m大的處理方式恰好就是機關目前傾向的方式,通知另行議 05/12 09:44
Terrykho: 價~ 05/12 09:44
maniaque: 可是呢,我覺得妳們家處理的怪怪的歐.... 05/12 09:50
maniaque: 你們明明只有兩張標封,可以當場開嗎?? 05/12 09:53
maniaque: 你們招標文件應該是 一次投標 分段開標 吧.... 05/12 09:54
Terrykho: 是一次投標不分段開標喔 05/12 09:55
maniaque: ?????分段開標 是指 先開 資格封,審完合格才開價格封吧 05/12 09:57
maniaque: 還是以是價格跟廠商資料放在同一封內??? 05/12 09:58
maniaque: 決定變更開標方式,應該是看標封數量,而不是資格合格量吧 05/12 09:59
maniaque: 所以我才會說你們一開始好像不太對,就是這原因.... 05/12 09:59
Terrykho: 價格資格全部放一起未分開 05/12 10:06
maniaque: 假如真這樣,妳們應該是走比價程序,直接宣布得標了 05/12 10:15
maniaque: 可是妳們資格不先審,就直接廠商資料跟標單同一封?? 05/12 10:16
maniaque: 那若真照妳們做法,價格跟廠商資料放同一封,怎能先審資格 05/12 10:17
maniaque: 這樣很有爭議歐.... 05/12 10:18
maniaque: 照這做法,妳們應該直接走比價,只是因為廠商資格不符 05/12 10:19
maniaque: 不得決標予該廠商,而已次低的合格廠商為得標廠商(50條) 05/12 10:19
bota: 不會有爭議啦(指大到讓廠商異議申訴),...頂多又是行政瑕疵 05/12 10:21
bota: 因為你走50條, 還是那家得標,...所以分段不分段 05/12 10:22
bota: 結局都一樣,... 這又是一個誤解法條的例子 05/12 10:22
bota: 誤解 比價(不分段) 跟 議價(分段)的差異 05/12 10:23
bota: 一個是: 到程序後段才判不合格, 決給次低標 05/12 10:24
bota: 一個是: 程序前段就踢掉, 價格封不開 05/12 10:24
bota: 不影響 05/12 10:24
bota: ps: 這個微小的差異, 已經很細了,... 高手才看得出來 05/12 10:25
bota: 大部分的稽核委員都不見得有這個能力 05/12 10:25
bota: maniaque: 可以去考律師執照,...專接採購法的訴訟 05/12 10:27
bota: 很多公所應該會被你電爆(公所其實都隨便亂做) 05/12 10:28
bota: 把他們的採購(行政)程序全部撤銷, 哈哈哈哈 05/12 10:28
maniaque: 其實不管主持人裁示比or 議價,最終還是那家得標 05/12 10:41
maniaque: 只是你要寫開標記錄要寫好.... 05/12 10:42
maniaque: 像這個案子,我的看法就是偷懶一點,就是直接比價 05/12 10:42
maniaque: (反正廠商都沒來),開下去,然後用50條踢掉資格有問題那家 05/12 10:43
maniaque: 由次高價(次高價已進入底價)宣布得標,收工.... 05/12 10:44
maniaque: 阿要是這家廠商本身就是最高價,那更簡單啊 05/12 10:45
maniaque: 白板記得寫上價格,以及次低價 註記 資格不符 05/12 10:45
maniaque: 因為是一次全開,各廠商都有資格進來比, 05/12 10:46
maniaque: 可是資料錯的廠商,就算報價0元,也不能決給他 05/12 10:47
maniaque: 因為50條就是這樣寫的 05/12 10:47
maniaque: 上面寫錯了 ..."由次低價(次低價已進入底價)" 05/12 10:48
maniaque: 其他請鄉民自動修正 05/12 10:48
maniaque: 53條的比減價格,是在廠商高於底價才有得比減 05/12 10:59
maniaque: 若已經都進入底價(資格均符合時),自無比減的的必要 05/12 11:00
maniaque: 本案主持人說比價,然後寫一寫發現都進入底價,但一家資格 05/12 11:01
maniaque: 不符,自不得決給資格不符廠商(如其為最低價時) 05/12 11:02
maniaque: 所以一次投一次開,本案個人認為主持人宣布比價 05/12 11:03
maniaque: 然後資格符合的那家 價格已低於底價,就可以宣布得標了 05/12 11:04
maniaque: 畢竟妳們這次採的是 "一次投標 一次開標" 05/12 11:06
maniaque: 所以以投標家數決定比價或議價,個人認為較為妥當 05/12 11:07
maniaque: 即使廠商未到場也是開,反正如果合格廠商報價高於底價 05/12 11:07
maniaque: 也是走60條通知廠商來辦理減價. 05/12 11:09
maniaque: 入底價就是宣布 05/12 11:09
maniaque: easy ~~~ 05/12 11:09
Terrykho: 感謝m大指教,看起來選擇比價或議價的依據是看上段的開 05/12 11:32
Terrykho: 標結果。不分段開標就是以投標家數,分段開標就是以審 05/12 11:32
Terrykho: 完資格規格標後開價格標前家數為主。 05/12 11:32
maniaque: 不對....以投標家數決定類型 05/12 11:32
maniaque: 只是你家就算這次轉議價,程序走完,也決給廠商 05/12 11:35
maniaque: 頂多就是哪天稽核被噹到,記個缺失.....:D 05/12 11:36
maniaque: 就像分段投標,細則44說明,第一階段如已三家投標 05/12 11:38
maniaque: 其他階段的開標,自不受三家廠商之限制 05/12 11:39
maniaque: 從此可以得知,係以幾張投標標封決定是否開標 05/12 11:39
maniaque: 以及開標類型(如未達公告,未滿三家可以簽轉限制性招標) 05/12 11:40
maniaque: 而我前面所提到議價,主係讓妳們誤用的後續處理修正方式 05/12 11:41
maniaque: 主持人很大的,他說議價了,那就是把議價程序走完 05/12 11:42
maniaque: 而又如何在機關利益與廠商權益之間取得均衡 05/12 11:43
maniaque: 就是一開始所講的"方法".... 05/12 11:43
Terrykho: 糟糕,看來程序還是不夠完備@@ 05/12 12:06
maniaque: 我是你的話,頭都洗了,就把頭直接順道剪一剪啦 05/12 12:15
maniaque: 不然你不怕這家應該得標的廠商,直接去工程會檢舉你嗎? 05/12 12:16
maniaque: 所以才說這是缺失,被念一念,說下次改進,就好了 05/12 12:17
maniaque: 你怎確定下次還是這家廠商得標?? 05/12 12:17
maniaque: 就像我講的,比價議價差別而已,實質上還是只有一家獨角戲 05/12 12:18
maniaque: 你也沒寫主持人怎裁示的 05/12 12:19
maniaque: 歐...漏看了,你推文有講主持人說改議價 05/12 12:20
maniaque: 那你就"照主持人講的做"啊,不素跟你講"主持人很大"嗎? 05/12 12:20
maniaque: 主持人說口渴想喝飲料,你會吐槽說"主計沒簽准買飲料"? 05/12 12:21
maniaque: 還是 直接去冰箱拿飲料,還是 85度C 買一杯咖啡給主持人? 05/12 12: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