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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udn.com/news/story/11315/3857943 A加班費、冒犯女同事 法官行為不檢被免職 改行當律師 108-06-07 聯合報 記者王宏舜/臺北報導 士林地方法院民事庭前法官陳梅欽,下班後飲宴、應酬,還申報加班費,又遭檢舉和部屬 餐敘時,對女職員出言冒犯,職務法庭昨天判陳梅欽免除法官職務,轉任法官以外之其他 職務。 陳梅欽八十九年三月起擔任士院法官,去年八月十一日辭職後轉任律師。依職務法庭的懲 處,他仍可當律師。 職務法庭認為,「審判獨立」是要確保人民受有公正、公平的審判,不是法官的特權,是 法官的責任與義務,司法行政盡力提供法官獨立審判的客觀環境。基於審判工作獨立性和 本質特殊性的需求,法官上、下班雖不用簽到,但不代表法官可以任意不上班,更不得在 上班、加班時段到「顯不適當」的場所。 陳梅欽到外頭喝酒,卻申報加班費,一再為之,職務法庭認為他辜負制度善意,嚴重損害 法官的尊嚴和形象,也讓人民對法官是「誠實、正直,會公平、公正審判」職務信任生疑 ,情節重大。陳以言詞騷擾女部屬,也凸顯他有利用權勢意味,無性平意識。 職務法庭認為,法官、檢察官所應遵守的職業倫理規範要求,遠比一般公務員高,考量陳 梅欽九十四年間就因網路交友有行為不檢情況,考績列丙等,判他免除法官職務。但本案 的具體事實和一般公務員倫理規範要求標準相比,還未達要剝奪公務員資格程度,因此未 處以「喪失公務人員任用資格」最重懲罰。 陳梅欽被控在去年一月和五月間,下班後應酬不斷,但卻以事後或事前申報方式,向士院 申報加班,詐領加班費。 此外,一○一年九月十一日下班後陳宴請部屬,卻對在場的兩名女職員大談「事業線」, 並誇讚其中一女「妳的『事業線』也不錯」。陳還解開上衣鈕扣,展現自己上胸肌,並要 求在場的人要喝酒、打通關。監院認為陳利用權勢,也沒有性別平等意識,更不尊重女性 ,他的行為冒犯在場人,還讓其中一名女職員隔天無法正常工作。 ---- 心得:一直強調法官獨立審判不受干預的重要性,職業道德要求卻不高?還能轉職當律師 ,不知情的民眾不就會誤找這類遭到淘汰轉職的律師 -- https://bit.ly/2K2vwgs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01.136.202.30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PublicServan/M.1559873798.A.81C.html
Blue6: 自己不google,找到這種咖怪誰 06/07 10:18
Blue6: 而且有的人可能就特別喜歡找這種的律師,刑事被告自己本身 06/07 10:19
Blue6: 也不是什麼好人 06/07 10:19
eno4022: 不是轉職,他本身就有律師資格,公家開除他ok,但沒理由 06/07 11:49
eno4022: 不讓他當律師 06/07 11:49
nnz938: 這不算貪污嗎? 06/07 13:05
wujay: 民眾不會淘汰他,法界人脈如果能幫他贏官司 06/07 13:09
wujay: 還是有人願意找他 06/07 13:09
wujay: 不能轉任律師應該還要犯更重罪 06/07 13:10
qize1428: 詐領加班費沒被用貪污治罪條例送辦? 06/07 17:08
tomopo: 20年法官經驗的律師,民眾最好會不想找 06/07 18:01
askker: 詐領加班費已經符合貪污罪了吧 06/07 18:05
candysagaboy: 「妳的『事業線』也不錯」 06/07 19:51
este1a: 垃圾最多的職業不意外 06/07 21:27
kentket: 法官貪汙就不用判貪污罪囉? 06/07 22:04
suspect: 小弟不太懂法,貪污治罪條例呢? 06/07 22:41
ayaka16: 職務法庭是行政上的處分,貪污罪應該還在檢方或刑事庭處 06/07 22:47
ayaka16: 理中 06/07 22:47
ea9715234: 水啦,再也不用打卡外出了,加班費報好報滿 06/08 18:26
Judicialyuan: 之前士院上吊的女書記官辭職前配的法官就是他啊,士 06/12 16:38
Judicialyuan: 院的長官,在同仁遭受霸凌時,不能出來主持公道就算 06/12 16:39
Judicialyuan: 了,人家迫於無奈辭職後,回來應徵還對人家酸言酸語 06/12 16:41
Judicialyuan: 、落井下石,真是寒了士院基層同仁的心哪 06/12 16: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