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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知道各位心得怎麼樣? 小弟覺得完全是在加重採購跟承辦人員的工作量,很多修正完全是為了迎合立委要求去修法 ,完全沒必要的修法。 專家學者,難道公家機關都沒學者背景的專家嗎? 搞得找個評審委員還要自己建立委員資料庫,到時候會不會被質疑怎麼都找同樣委員? 刊登不良廠商還要先給陳述意見時間,案件履約都被爛廠商搞爛了,第一次停權3個月,讓 爛廠商繼續來標公家案子,公共工程品質已經不算太好了,還這樣搞,最後倒楣的還是採購 跟承辦人員。 判定不良廠商還要開審查會一起判定,說好聽是分擔承辦人員的負擔,但是真的如此嗎? 看來以後還是不要輕易說出有採購證照才是上策。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23.141.228.243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PublicServan/M.1559915648.A.1C6.html ※ 編輯: idream (223.141.228.243 臺灣), 06/07/2019 21:58:18
Rayless: 專家資料庫的話,工程單位通常總工室就幫忙搞定了.... 06/07 22:06
Rayless: 「累計加重停權」制度只針對7~12款,也只有第12款較麻煩 06/07 22:09
yamahara6026: 採購法越改越鳥 圖利廠商明顯 06/07 22:14
Crossbearer: 我比較討厭學者,希望他乖乖地待在學校不要出來亂 06/07 23:02
Rayless: 原本都只找公立學校的學者,現在還開始要把私校加進來了 06/07 23:06
Fatsnow: 大概的方向就是行政程序更繁雜,圖利廠商更明顯,委員更 06/07 23:51
Fatsnow: 難找,最好笑的大概是小額採購的10萬20年過去了還是10萬 06/07 23:51
Fatsnow: ,都不提高,標準的不食人間煙火。 06/07 23:51
awanderer: 有修未達辦法了,樓上你才不食人間煙火吧 06/08 07:14
Fatsnow: 未達辦法那種修法…好吧,您覺得有實務幫助就好 06/08 07:26
roy147yo: 為什麼不直接調高小額採購的金額就好了呢... 06/08 07:29
awanderer: 採購法本來就是看金額選程序,未達如果跟小額一樣的辦 06/08 07:43
awanderer: 法才是災難 06/08 07:43
Rayless: 其實物價漲那麼多,應該也是時候調高各採購級距金額了, 06/08 08:41
Rayless: 不僅小額要調而已。看看那營造業承攬的金額早就都調高了 06/08 08:41
Rayless: 。不過沒人敢動這一塊就是了,這次修法,雖有些往對廠商 06/08 08:41
Rayless: 有利(圖利?)的方向走,但修法者原意據說是在保護採購承 06/08 08:41
Rayless: 辦人?法規明確規定的就不算圖利。聽說之後還要往底價公 06/08 08:41
Rayless: 告為原則下去修的樣子,這樣可能又少了洩密。 06/08 08:41
bota: 推底價公告 06/08 08:44
Chowchingg: 去哪聽 06/08 12:49
yamahara6026: 阿共仔關劉曉波也說是為了保護他XD 06/08 13:39
Imuran: 小額至少要跟通膨調整吧... 06/08 18:48
killerking05: 財產級距1萬台幣都沒調過,我看小額也不用期望.. 06/08 21: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