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yuechinwu (Jess)
看板PublicServan
標題[請益] 關於綁約問題請教
時間Sun Oct 13 13:19:46 2019
幫友人代問:
看了一下下公務人員考試法法條:
「及格人員於服務三年內,不得轉調原分發任用之主管機關及其所屬機關、學校以外之機
關、學校任職」。
假如於縣之鄉鎮市公所服務,三年內是否可以轉調同縣內其他鄉鎮市公所,或是縣內其他
單位?
(鄉鎮市公所之主管機關是否為縣政府?)
小弟對這種法令及地方機關之層級不甚了解,有請板上瞭解的解答,感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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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 Musasi: 同法施行細則第七條 10/13 15:19
推 talesb72232: 可以啊 只要是縣市政府所屬單位都能調 10/13 18:23
→ yuechinwu: 細則第七條,鄉鎮市公所可以調其他鄉鎮市公所,還是僅 10/13 19:16
→ yuechinwu: 可調鄉鎮市公所之所屬機關? 10/13 19:16
→ maniaque: 看派令誰發就是誰任用 10/13 19:25
推 kid33: 如果是台北市政府任用 北市府所屬機關間都可以轉調~~~ 10/14 00: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