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PMei (We're all made of love.)
看板PublicServan
標題[討論] 場地租借退費疑問
時間Wed Oct 30 11:20:43 2019
各位好~
我在學校負責場地外借業務
目前遇到一些問題
有廠商要申請退還場地租借的保證金
但該廠商 收據遺失
另立了一個「收據遺失切結書」
(內容大致是說 收據遺失無法檢附 立切結書聲明日後不重複請領款項)
本校會計表示 此情形應另貼印花稅
所以把我退件了
但我覺得怪怪的 不太合理
以前的會計有這種情形的時候
也不曾這樣要求
突然這樣 讓我有點疑慮
但本校會計的表達....我實在聽不懂
想請教大大們
有相關的法條依據或比較白話的說法嗎?
這樣我好跟廠商解釋QQ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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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 wands: 你應該問清楚 這符合印花稅法的那一條課徵 才可能討論 10/30 13:16
→ wands: 要不然我們也不是你家會計主任 哪能憑空抓藥 10/30 13:16
→ ying1027: 切結書是出納要求的吧 10/30 15:29
→ maniaque: 個人認為,主計認為那是"領據",但那張並非領據而是切結書 10/30 15:58
→ maniaque: 錢是廠商繳庫,是領回,今天領回哪還需要領據? 窩哩勒~~~ 10/30 15:59
→ maniaque: 機關是發還扣在公庫的廠商款項.... 10/30 16:00
→ maniaque: 要領據的是 價款 價款 價款,開立發票/收據請領價款 10/30 16:01
推 wands: 明年有可能廢印花稅 叫他明年再來退好了 10/30 18:36
→ paiopapa: 學校沒法制可以問 真的想確定就發函去問財政部耶 10/31 10: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