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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弟所在的機關已經把去年個人所得的資訊分發給每位員工了 個人所得的資訊裡面有一項是 國旅卡補助 的收入 應該是所有機關都是通案這樣辦理吧? 如果國旅卡補助算個人收入 即國旅卡補助視為個人財產 個人財產使用如涉及公法或私法爭議自然需要依法辦理 我先用我的收入購買A商品,合法 日後再將A商品販售出去,合法 一切都是因為憲法保障個人財產權的緣故 說起來國旅卡購物一般情況下都是私法領域的事情 而限定國旅卡使用的消費規定很大程度上是違反憲法財產權的精神 怎麼都沒有人去鬧這件事情啊 XD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42.73.144.46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PublicServan/M.1580859167.A.E0E.html
BlackCoal: 觀光旅宿業衰退是很嚴重的國安危機,請公務員共體時艱02/05 08:10
BlackCoal: 。這個危機到現在只持續了16年而已,比起戒嚴38年算小02/05 08:10
BlackCoal: 兒科02/05 08:10
TsaoJJ: 話說被限制使用有什麼權利救濟管道嗎02/05 08:38
fcz973: 最高行95判1579: 國旅補助是"額外福利",老子我愛怎麼改就02/05 09:12
fcz973: 怎麼改,還不洩恩 http://i.imgur.com/7KucZPK.jpg02/05 09:12
maniaque: 反正,我也懶得針對這議題再發表任何意見了.....02/05 09:49
maniaque: 你要做就去做,出事就自己扛,上新聞是你不是我02/05 09:50
maniaque: 進考績會答辯是你不是我,就這麼簡單02/05 09:50
我是把國旅卡的事情概括進公職的工作契約去自我解釋。我沒有興趣鬧事,但是我會認同 那個出來鬧事人的正義。 就看你心中的普世價值在那邊了。
Musasi: 原來剝奪加班費叫福利,哈哈哈哈02/05 10:26
chasel99: 817選出了187,你覺得釋憲會過嗎?02/05 10:53
ka2: 認真回你,你可以拒領。02/05 12:00
認真回你,你每個月上班的薪水,你也可以拒領。
j6ru04jo3: 你是公務員,公務員工作叫做為國捐軀,怎麼還可以領薪02/05 12:02
j6ru04jo3: 水?不愛台灣!沒有台灣價值!02/05 12:02
chang1202: 乾脆全體公務員去幫旅遊業打工好了02/05 12:06
TheBelmont: 最好順便把所有事務官都裁撤,以後勝選的執政黨黨工02/05 12:45
TheBelmont: 直接轉公職,敗選的通通革職,就不會有「前朝餘孽」02/05 12:45
TheBelmont: 的問題02/05 12:45
HLPT: 你可以想成 給你假再給你錢 就是福利了 02/05 17:12
LTpeacecraft: 拜託你了 02/05 17:50
九十三年度簡字第三五七號 https://law.judicial.gov.tw/FJUD/data.aspx?ro=3&q=0b9d1cb1a2eafd3943540a35ba 6a3366&sort=DS&ot=in 95年度判字第01579號 https://law.judicial.gov.tw/FJUD/data.aspx?ro=0&q=935219a03bc05a709813356620 887fd7&sort=DS&ot=in 我已經浪費時間在看這兩個判例了 我不想再浪費時間去鬧事 對於國旅卡的事情 「不爽不要做」 這樣講,相信大家比較好理解判例所要表達的意思
KID05: 國旅卡本就是我們自己的加班費,樓上一堆是在奴三小朋友? 02/05 19:00
我有一個夢 我希望我能夠在公職工作達到顛峰的時候簽離職 離職原因寫「對國民旅遊卡制度不滿而離職」 等30年以後我一定這樣做 展現我的骨氣
BlackCoal: 沒有奴呀,但是高院認為那是福利 02/05 19:23
※ 編輯: zirconium (42.73.144.46 臺灣), 02/05/2020 20:17:53
JMill: 有時候真心佩服那些爭取權益(釋字案例)的前輩,想必爭取 02/06 12:53
JMill: 過程是也遭受不少質疑 02/06 12:53
TheBelmont: 特別是來自自己人的冷嘲熱諷 02/06 15: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