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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先進好 有關府二層決的函稿 是否不能用局一層的簽做說明? 第一次因為這個狀況被退囧 ----- Sent from JPTT on my Samsung SM-N950F.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4.136.248.108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PublicServan/M.1582278611.A.99F.html
Mercury0625: 邏輯上怪怪der 02/21 17:53
NTUisgood: 這樣就是跟局長說明要發府稿的概念呀 有什麼不行 02/21 17:54
imhere: 說是要用府二層的簽 02/21 17:57
Mercury0625: 理論上你要敬陳市(縣)長然後二層決行才對 02/21 17:59
Mercury0625: 因為是府分層負責授權局可以發府稿,而且如果這個文 02/21 18:01
Mercury0625: 你們局長看一看要陳到府去,你們局一層簽要怎麼送到 02/21 18:01
Mercury0625: 府去? 02/21 18:01
Mercury0625: 當然講的這些其實都是雞毛小事,但是是公文倫理 02/21 18:05
WRS: 不行 02/21 18:24
Ouiful: 報告的對象不一樣 02/21 18:39
OhmoriHarumi: 府簽第二層決行才是正確的。 02/21 18:40
askker: 簽稿併陳要同時見到簽跟稿,但局簽是內部公文不應該出局 02/21 18:44
askker: ,府稿看不見簽 02/21 18:44
payeah: 屬縣市政府法定職權,但因為分層負責或授權的關係由局長決 02/21 18:59
payeah: 行時,必須是府簽但為二層決行。 02/21 18:59
Rhein1113: 不行 02/21 21:33
ntuabcd01: 你就府二層簽就好了啊 02/21 22:21
cruisertakao: 不行 立足點層級就不同 行文的稱語就不一樣 02/21 22:37
Redchain: 不能簽稿並陳(局簽首長是局長,府函稿即便二層決行但首 02/21 23:41
Redchain: 長仍是縣市長,不應混用),但是可以先簽後稿啊 02/21 23:41
Redchain: 如果真非要簽稿並陳,就是府簽府函二層決行比較適當 02/21 23:42
aiyuli: 簽稿併陳,簽用局簽稿用府稿,你的上一層股(課)長蓋的出 02/22 02:59
aiyuli: 去也滿瞎的,都蓋白章嗎? 02/22 02:59
ryan1106: 簽的決行層級比稿低,被退正常。試想你拿著府沒看過也 02/22 06:27
ryan1106: 沒蓋章的簽呈當依據,請府長官決行你的稿,不是很荒謬 02/22 06:27
ryan1106: 嗎? 02/22 06:27
a9301040: 府函府簽,二層決行 02/22 11:55
a9301040: 然後不要以府函發給同級局 02/22 11:56
wanther97801: 敬陳市長然後蓋到局不就好了嗎(簽稿都是) 02/23 18:45
maniaque: 嗯,我會講說...本案 "亂七八糟" 02/23 22:10
maniaque: 1.你這是"簽稿併陳",對吧??? 02/23 22:10
maniaque: 2.但是,你的簽跟稿 極度不平衡 02/23 22:11
maniaque: 你自己想嘛,你的函稿,要簽到高達府二層,可是呢.... 02/23 22:12
maniaque: 簽卻只有簽到府一層而已耶..... 02/23 22:12
maniaque: 記住一個大原則,若不是代辦稿,"你的簽決行層要比稿高" 02/23 22:13
maniaque: 換言之,是最大頭目看過簽ok後,你依照簽內容所寫的稿 02/23 22:14
maniaque: 得到最大頭授權的那個人才可以決行你的函稿 02/23 22:14
maniaque: 簽卻只有簽到"局一層"而已耶..... 02/23 22:15
maniaque: (上面這個更正一下) 02/23 22: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