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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anaheim (Ducks)》之銘言: : 標題: [請益] 公傷假 : 時間: Sat May 9 11:51:34 2020 : : 請問各位前輩 : : 如果在上班路途中發生車禍 : 導致骨折、肋骨裂,醫生開立證明建議休養三個月。 : : 請問這樣能請公傷假嗎? : 跟車禍的發生是否有歸咎責任,會有關係嗎? : : 謝謝大家QQ : :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4.87.162.48 (加拿大) :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PublicServan/M.1588996296.A.560.html : → maniaque: 這問題要問施主您自己.... 05/09 11:57 : → maniaque: 因為就如同你上面寫的,跟"責任歸屬有關" 05/09 11:57 : → maniaque: 你若是主責,對方無責,抱歉,沒辦法 05/09 11:58 : → maniaque: 次責,則看機關要不要酌給 05/09 11:58 : → maniaque: 以上 google ,一分鐘有答案 05/09 11:59 : → maniaque: https://tinyurl.com/yask7skf 這篇看完你就通曉 05/09 12:00 : → maniaque: 所以,你不願意一分鐘 google ,而花五分鐘貼文, 爽??? 05/09 12:01 google是好用的東西,一分鐘有答案, 所以你不願意一分鐘google,花了五分鐘推文,拿停止適用的函釋來訓人? 0922232687 〔依銓敘部 106.02.24. 部法二字第10641978311號令發布,自106年2月 24日起停止適用〕 另外, 10641978311函提到的公務人員撫卹法施行細則, 因為已經有公務人員退休資遣撫卹法把公務人員撫卹法納入規範, 公務人員撫卹法還有施行細則已經被廢止, 就直接看公務人員退休資遣撫卹法規定。 公務人員退休資遣撫卹法 第 21 條 前條第一項第一款及第二款人員受監護或輔助宣告或身心傷病或障礙係因 執行公務所致(以下簡稱因公傷病)者,其命令退休不受任職年資滿五年 之限制。 前項所稱因公傷病,指由服務機關證明並經審定機關審定公務人員之身心 傷病或障礙,確與下列情事之一具有相當因果關係者: 一、於執行職務時,發生意外危險事故、遭受暴力事件或罹患疾病,以致 傷病。 二、於辦公場所、公差期間或因辦公、公差往返途中,發生意外危險事故 ,以致傷病。但因公務人員本人之重大交通違規行為以致傷病者,不 適用之。 三、於執行職務期間、辦公場所或因辦公、公差往返途中,猝發疾病,以 致傷病。 四、戮力職務,積勞過度,以致傷病。 前項各款因公傷病及其因果關係之認定,遇有疑義時,應遴聘學者及專家 組成公務人員因公命令退休及因公撫卹疑義案件審查小組進行審查。 第二項第三款及第四款所定猝發疾病或戮力職務,積勞過度,以致傷病之 審認,比照第五十三條第五項所定審查參考指引,提供前項審查小組審查 個案之參考。 公務人員退休資遣撫卹法施行細則 第 23 條 本法第二十一條第二項第二款所稱重大交通違規行為,指公務人員有下列 情形之一者: 一、未領有駕駛車種之駕駛執照而駕車。 二、受吊扣駕駛執照期間或吊銷駕駛執照處分而駕車。 三、經有燈光號誌管制之交岔路口違規闖紅燈。 四、闖越鐵路平交道。 五、酒精濃度超過規定標準、吸食毒品、迷幻藥或非治療用之藥品而駕車 六、駕駛車輛不按遵行之方向行駛或在道路上競駛、競技、蛇行或以其他 危險方式駕駛車輛。 七、駕駛車輛違規行駛高速公路路肩。 八、駕駛車輛不依規定駛入來車道。 前項各款交通違規行為如屬執行職務所需且依相關法規規定為合法者,不 適用本法第二十一條第二項第二款但書規定。 : → anaheim: 感謝樓上前輩QQ 了解了!超級感謝! 05/09 12:03 : 推 Georgeliu: 可以,不過你要專簽說明前因後果然後再搭配醫囑 05/09 12:24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23.138.42.19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PublicServan/M.1589018259.A.80F.html
TheBelmont: 銓敘部部法二字第10641978311 號令 05/09 18:39
TheBelmont: 一、公務人員於上下班途中發生交通事故,無公務人員 05/09 18:40
TheBelmont: 撫卹法施行細則第12 條所定交通違規情事,得由服務 05/09 18:40
TheBelmont: 機關覈實核給公假;所稱上下班途中之認定,依同細則 05/09 18:40
TheBelmont: 第 10 條相關規定認定之。二、本案附表所列及本部歷 05/09 18:40
TheBelmont: 次函釋與本令釋未合部分,自即日起停止適用。 05/09 18:40
TheBelmont: 原銓敘部88年6 月23日(88台法二字第1753087號函與92年 05/09 18:54
TheBelmont: 4 月9 日部法二字第0922232687號函,與本令釋未合部 05/09 18:54
TheBelmont: 分停止適用。 05/09 18:54
jjeffrey1015: 這個函釋的問題在於說,內文提到的公務人員撫卹法已 05/09 19:05
jjeffrey1015: 經被公務人員退休資遣撫卹法取代了 05/09 19:05
jjeffrey1015: 所以我沒有貼出全文內容 05/09 19:06
jjeffrey1015: 施行細則關於重大交通違規行為,也跟先前有稍微不同 05/09 19:07
TheBelmont: 但公務人員撫恤法施行細則在108年3月19日廢止,銓敘 05/09 19:11
TheBelmont: 部令沒有更新 05/09 19:11
TheBelmont: 現行公務人員退休資遣撫卹法施行細則第20條對上下班 05/09 19:21
TheBelmont: 有更詳細的規定 05/09 19:21
TheBelmont: 某人家裡網路大概還在用撥接系統吧,科科 05/09 19:23
gavin79115: 哈哈哈哈 笑死 要酸也專業一點 05/09 21:41
TheBelmont: 我其實不是在指j大... 05/09 23:26
jjeffrey1015: 哈,我知道大家是在指誰XD 05/10 00:05
shn: 這篇不錯啊,淺顯易懂.我真懷疑一般民眾看得懂多重轉折函釋 05/10 00:12
lockinboy: 那可以領因公傷殘慰問金嗎? 05/10 07: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