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pn8933: 一般會在當事人的現戶或最後一筆簿頁做更正註記,但有些地 05/19 21:22
→ pn8933: 所承辦會要求當事人的每一份簿頁做逐筆更正,工程就很浩大 05/19 21:23
→ pn8933: 一個人遷了一堆地方,就牽涉到不同的戶所管轄 05/19 21:25
→ proletariat: 照戶籍法更正案件還是要當事人申請更正 05/20 15:06
→ proletariat: 更正案件沒有戶所感依職權逕為更正 個人身分關係是私 05/20 15:09
→ proletariat: 權關係 依照政府機關權力分立原則 這只能由普通法院 05/20 15:10
→ proletariat: 處理 行政機關不能自己下判斷 05/20 15:11
→ proletariat: 最高行政法院99判字第419號 戶所依利害關係人申請 05/20 15:13
→ proletariat: 補填某人養父姓名 結果是原處分原決定被法院撤銷 05/20 15:14
推 conan806: 你戶政的?不要妄想廢除印鑑證明的事情了啦,不可能廢 05/20 17:51
→ conan806: 的 05/20 17:51
→ conan806: 現在正在推的線上聲明,施行兩個月我們市才2件 05/20 17:52
→ conan806: 怎麼可能用線上聲明取代印鑑證明 05/20 17:53
→ sophistai: 不就是地政機關自己可以登記印鑑卻都不告知一般人利用 05/20 18:35
→ sophistai: 不管過去的地政士認證還是目前的線上聲明 總歸一句話 05/20 18:36
→ sophistai: 一定要找個好欺負的把責任推出去 有別人當防火牆最好 05/20 18:37
推 JKN: 土地登記印鑑設置也是要本人親自到地所辦理,既然要跑一趟就 05/20 18:55
→ JKN: 直接辦案件時核對身分,也可以避免印鑑被盜用。 05/20 18:55
→ sophistai: 問題就是地所不太願意核對身分 我有同事本人親自到地所 05/20 20:01
→ sophistai: 辦理土地登記 地所千方百計就是要他去戶所申請印鑑證明 05/20 20:02
→ sophistai: 我還接過一通地所打來的電話 說民眾人在國外要申辦土地 05/20 20:02
→ sophistai: 登記 在授權書怎麼敘明委託他人辦理印鑑證明 我就問啦 05/20 20:03
→ sophistai: 土地登記規則不就明訂經駐外認證授權書就可以委託他人 05/20 20:04
→ sophistai: 申辦土地登記 為什麼還要她多花錢辦印鑑證明 那位地所 05/20 20:05
→ sophistai: 承辦人說有的地所是這樣做 我反問他 土地登記規則是內 05/20 20:06
→ sophistai: 政部頒定 全國通用 你們地政所還可以選擇性適用的喔 05/20 20:06
→ sophistai: 更別說今年肺炎疫情 很多旅外僑民因為封城不能外出 但 05/20 20:07
→ sophistai: 是因為要託在台家人申辦土地過戶 地政所都一律回答要 05/20 20:08
→ sophistai: 他們辦印鑑證明 有一次我就直接了當跟來電民眾講 05/20 20:08
→ sophistai: 印記證明不是土地登記必要文件只是選項之一 請你們問 05/20 20:09
→ sophistai: 地政所除了印鑑證明之外告訴你還有那些方法 05/20 20:10
→ sophistai: 最好笑的是去年有個民眾拿經駐外認證的授權書 而且授權 05/20 20:11
→ sophistai: 書已經載明授權事項內容授權標的是什麼 也被地所踢來 05/20 20:12
→ sophistai: 戶所辦印記證明 被我們拒絕之後 還投訴我們刁難 05/20 20:13
→ sophistai: 民政局也很好笑 我在當下民眾氣噗噗的走了之後馬上寫信 05/20 20:13
→ sophistai: 到內政部地政司詢問 地政司手腳也很快第二天就回我信 05/20 20:14
→ sophistai: 我在寫答辯內容順便把地政司的回函附上 地政司的回函就 05/20 20:15
→ sophistai: 明確講明了土地登記有授權內容明確經駐外認證的授權書 05/20 20:16
→ sophistai: 免附印鑑證明 結果民政局竟然要我們檢討改進流程 05/20 20:17
→ sophistai: 只因為他們說其他戶所都有發印鑑證明 戶政單位作賤自己 05/20 20:18
→ sophistai: 平常怕因為印鑑證明惹上國家賠償怕得要死 現在卻是自己 05/20 20:19
→ sophistai: 送死 05/20 20:19
推 flowerrabbit: 推樓上,我也遇本過人都到地政了,還被趕來戶政辦印 05/20 20:57
→ flowerrabbit: 鑑證明的,都不知道他是要授權給? 05/20 20:57
推 govpoke: 我同事也遇過,本人親自到新北某地所,對方要求要印鑑證Y 05/20 21:25
→ govpoke: 明,直接說本人都來了不是不用,地所才算了 05/20 21:26
推 bursty: 表達能力有問題或不識字又耳背的,地所無法核對身分,就只 05/21 01:32
→ bursty: 能請他去戶政申請印鑑證明了 05/21 01:32
推 bnnn: 地政分辨不出來就踢到戶政辦理順便背書?! 05/21 06:42
→ maniaque: 三階段論.... 05/21 10:34
→ maniaque: 1.身分證是戶政發的,所以戶政絕對知道證件是否為真 05/21 10:35
→ maniaque: 2.最能夠辨識本人的,自然發出的印鑑證明跟記載為"真意" 05/21 10:35
→ maniaque: 3.既然印鑑證明都寫辦土地過戶用,那就給辦啦.. 05/21 10:36
→ sophistai: 本印鑑證明所記載之印鑑為當事人於戶政事務所留存之印 05/21 12:37
→ sophistai: 鑑印模 需用者應個案審認當事人確有依相關規定使用本印 05/21 12:37
→ sophistai: 鑑證明之意思標示 再說啦 上面是"申請目的"不是"用途 05/21 12:38
→ sophistai: "也不是"使用目的" 根本不能證明當事人到底想幹什麼 05/21 12:39
→ sophistai: 戶所根本不能公證或認證當事人表示的意思 只有公證法 05/21 12:41
→ sophistai: 規定的法院跟民間公證人才能公證認證當事人的法律行為 05/21 12:42
→ sophistai: 不然就是依地政士法對不動產契約簽證 05/21 12:43
→ sophistai: 上面的三階論也是錯誤的啦 真正在訴訟上碰到的是這樣 05/21 12:44
→ sophistai: 法官:土地登記申請書跟不動產移轉契約書上蓋的印章是誰 05/21 12:45
→ sophistai: 的 地所拿出印鑑證明:是原告的 原告:那是被盜用盜蓋的 05/21 12:45
→ sophistai: 法官:請原告舉證證明是被盜用盜蓋印章 原告:......... 05/21 12:46
→ sophistai: 法官:原告之訴駁回 訴訟費用由原告負擔 05/21 12:46
推 z765212121: 推s大 05/21 14: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