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聽過的案例 案例一 同單位的甲乙二人 都是正式人員 甲具名向上級機關投訴乙差勤不正常 並表列乙打卡時間與實際進辦公室時間之對照 最後查無實證簽結 案例二 替代役與民眾分別檢舉某有點年紀的正式人員上班度辜、外出辦私事等 經上級機關人事訪談當事人 結果部分被檢舉的事情是情有可原 因為人家年紀大了 部分則是確有不當 最後申誡一次 我覺以案例一而言 甲並沒有交代他如何取得乙的打卡時間資料 理論上他也無法取得 所謂乙實際進辦公室的時間也只是他自己寫的 最後當然不成立 就算乙打卡到進辦公室的時間有落差 只要不是外出趴趴走辦私事 又能奈他如何? 案例二那位至少事證明確 而且檢舉案有2件 當事人自己也承認 或者說賴不掉 綜上 要檢舉差勤不正常的方法 若無法自籌75萬元找徵信社 至少也要有一票人講出一堆事證 才能得到申誡一次結案 ※ 引述《kyoiku (生死間有大恐怖)》之銘言: : 所在機關有一個同仁不知道是約僱還約用, : 上班和午休時間後常常晚15分~1小時進來, : 業務量只有少量簡單雜事, : 全天上班幾乎都在上網或作自己的事, : 有時候上班到一半人還會突然消失半小時~2小時, : 下班前半小時或一小時也會偷下班...... : 結果有一次我去偷翻簽到簿,他都簽正常上下班時間所以也不用請假...... : 請問這樣和人事講有用嗎? 會不會人事其實知道但睜一隻眼閉一隻眼? : 而且這樣都不會擔心不會被續聘嗎? : 同事主任多少都有感覺但是我看主任也不管,ORZ : 還是這樣的情況也算是某種常態。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4.24.70.242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PublicServan/M.1590828969.A.D74.html
j6ru04jo3: 關鍵字:民眾 05/30 18:06
hahawo: 還好機關入口有裝攝影機(誤) 05/30 18:56
venjcy: 推用心分析 05/30 19:24
sf6201: 敝單位有佔高職等位置做總機工作的人(跟高雄韓總機類似… 05/30 22:11
sf6201: …有問題都轉給別人,都不關她的事),但願是怎麼做怎麼 05/30 22:11
sf6201: 報,不是不報是時候未到!! 05/30 22:11
sean3378: 所以重點是很難舉證..XD 05/31 12:18
bursty: 總機不把問題轉給別人處理,難不成都自己回答,讓總機癱 05/31 12:26
bursty: 瘓? 05/31 12:26
bursty: 把問題轉給對的人處理回應,也需要對機關業務有相當熟悉程 05/31 12:30
bursty: 度才能勝任吧 05/31 12:30
theiceking: 真正的總機反而是對整個機關全部業務最熟的才能當,不 05/31 15:54
theiceking: 然一般民眾皮球被踢個兩次就會開罵了 05/31 15:54
bbrex: 阿不然總機改名叫全功能櫃台好啦 05/31 21:59
bbrex: 市長包辦全市業務應該也是剛好而以吼? 05/31 22:00
Tadamisen: 給各位提示"手機訊號位置"能保存6個月 05/31 22:03
Tadamisen: 但能搞到這種程度代表事情也要夠大了 05/31 22:05
Tadamisen: 機關內能處理的或不涉及"錢"的都是小事情 05/31 22:10
Tadamisen: 需要別機關調查的..凡走過必留下痕跡 05/31 22: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