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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務人員調任辦法第六條略以:「...其最近十年在專科學校以上學校(含尚未畢業者) ,曾修習與調任職務職系性質相近之科目二十學分以上...」 想請教上述文字中「最近十年」確切的時間點是如何看呢? 例如在大學99學年度第2學期的課 實際修課期間為100年2月~6月 取得學分時間為100年6月 那這個學分的有效時間是到110年2月還是6月? 感謝。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01.136.157.150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PublicServan/M.1590830219.A.86C.html ※ 編輯: jses1 (101.136.157.150 臺灣), 05/30/2020 17:17:46
highleip: 6月。 05/30 17:18
ezmantalk: 取得學分起算 本例就是6月 05/30 18: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