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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市某區里長在108年時拿土地同意書讓公所新設側溝,結果最近有人陳情案外案才發現 原來土同(6人中1人已經中風10幾年),由於里長無法取得土同,明示暗示他是否將侵佔私人 土地部分打除,結果里長說土同是民眾簽的跟他無關!!! 里長說但是公所108年新設的側溝(108年未完成,原本109年要續做,結果被我發現土同是假 的,並且土地所有權人的家人有來公所詢問)不能打除,在我強烈建議下,他去通知新北市 議長辦公室秘書來電公所,請區長好好處理!!! 公所長官部分也是想息事寧人,但對本人而已,我是被里長欺騙才做了違法的公共設施,在 這情況下有辦法請求市府單位,或其他外部單位的協助嗎? 畢竟做公務人員土木類的,也是想造福人民,不是想侵占別人土地呀!!求救一下 話說DDP真是厲害,侵占別人土地只說大不了來告,不過那個人中風,可能也是無法告他了X D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23.136.198.144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PublicServan/M.1591200712.A.390.html
maniaque: 印象中...土同應該是承辦人員要親自去取得的吧.... 06/04 00:31
maniaque: 印象中本版幾年前曾有類似案例,最後好像是承辦被關 06/04 00:32
maniaque: 業務單位把取得土同的事情,委託無權人士,被賣也是自找的 06/04 00:33
maniaque: 建議原PO,去把那些判決找出來研究一下.... 06/04 00:34
eno4022: 樓上這樣說與現況不合吧?是里長拿著假的土地同意書給公 06/04 06:17
eno4022: 務員申請做公設,又不是公務員想做公設然後拜託里長收集 06/04 06:18
eno4022: 同意書 06/04 06:18
eno4022: 這樣還要酸活該有點不厚道喔 06/04 06:18
a9301040: 之整理卷證,移送地檢署 06/04 08:21
a9301040: 中風無法告,的前提是沒有繼承人,有繼承人,人死就可以 06/04 08:22
a9301040: 告。甚至沒人死,都可以指定告訴人 06/04 08:22
maniaque: 審查職責所在,不能隨便推給別人就跟自己無關啊,板主... 06/04 08:32
maniaque: 我偽造一張假的第三人捐地書,然後捐給政府,誰負責??? 06/04 08:34
maniaque: 審查的人(公務員)一定有事啊(當然給你的人也有事) 06/04 08:35
maniaque: 可是,我印象中,那個案子也是類似,結果好像提供者沒起訴 06/04 08:35
maniaque: 因為找不到真的偽造者(就像A拿給B,B拿給C,C拿給里長這樣 06/04 08:36
maniaque: 沒有人承認偽簽,所以責任全回到了承辦人......:D 06/04 08:36
maniaque: 當然我的初步印象是這樣,可以上網找找當時的新聞 06/04 08:36
ghostdx: 以後拿到土同又要多一個公證的程序了XD 06/04 09:30
FrankChaung: 公證人:誰Q我?(逃...) 06/04 10:10
aburolu: 公共事務搞到只有公務體系責任 根本鼓勵民眾跟民代胡搞 06/04 14:20
eno4022: 那這樣真的不知道要怎麼玩了,土地同意書可以偽造,印鑑 06/04 20:42
eno4022: 可以假造,地主可以偽裝,就算全都是真的,當事人還可以 06/04 20:42
eno4022: 反悔。幸好我沒去做這種面對民眾的工作,感覺比做採購還 06/04 20:42
eno4022: 危險 06/04 20:42
Tomic5566: 這有什麼原因要被抓去關嗎?判決是哪個判決可否供參? 06/05 08:31
plsletme38: 中風10年是達什麼程度?他家人是否有到法院監護宣告? 06/13 12: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