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朋友無帳號 代po 升遷法第9條,就具有擬任職務任用資格的人員造冊前,須調查意願 到底是次一序列人員&再次一序列人員同時辦理意願調查 還是依據同法第6條,逐級辦理的規定, 先針對“次一序列人員”辦理意願調查、造冊,如無適當人選, 再針對“再次一序列人員” 調查意願,再造冊??? 手機排版抱歉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10.243.36.15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PublicServan/M.1594109284.A.AF1.html
ezmantalk: 當然要先依第6條規定調查次一序列 沒有才再次一序列 07/07 17:04
Meloby: 同上 先調查次一 沒有才再次一 07/07 18:08
asehappy: 近期剛調查,同上。 07/07 19:55
alex8913: 純請教,哪邊有寫到需調查意願? 07/08 02:19
alex8913: 是有相關函釋嗎? 07/08 02:19
alex8913: (應該是在討論公務人員陞遷法吧) 07/08 02:19
ezmantalk: 樓上你現在問的是次一 列有無適當人選問題 原po問是 07/08 08:48
ezmantalk: 列逐次的問題都是升遷法的問題 看一下陞遷法第九條 07/08 08:49
ezmantalk: 第一項後段 經聲明不參加得免列入 所以先調查不要全上 07/08 08:51
qazws08: 記得是調查次一,沒人有意願的話,開會確認次一沒有適合 07/08 08:53
qazws08: 人選之後,再次一;沒確認的話後面報核可能會有問題 07/08 08:53
maniaque: 先看看有沒有"欠升遷"的人(如高考先以五本功任用的) 07/08 12:56
maniaque: 在去發單子(填自己積分的單子)給次序列(職等不拘) 07/08 12:57
maniaque: 課內技正(P7-8)就找薦任技士(P6-7) 07/08 12:57
maniaque: 要記得扣掉 暫時不得升遷的人選 07/08 12:58
maniaque: 次序列沒有,再找次次序列(如上面的話,就是薦任技佐) 07/08 12:58
maniaque: 而若已經轉職系的(如技士轉科員),仍可列入次序列人選 07/08 12:59
maniaque: (一個幾次自己在積分單上寫 自願放棄 的路過) 07/08 13:00
dancesal: 填這個真的有用嗎 07/10 09: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