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grioo: 如果以前全國的類似案例都沒罰這麼重, 因為市長大人一句話, 10/25 21:43
→ grioo: 就一次兩大過免職, 打複審應該有機會拼撤銷處分 10/25 21:44
→ DAEVA: 黨意大於憲法權力 10/25 22:05
推 griswold: 邁意>比例原則 10/25 22:08
推 c902112: 依法行政很難嗎? 10/25 22:10
→ c902112: 當太上皇當上癮喔果然54088 10/25 22:11
推 payeah: 該黨對自家從政人員就沒有這種高標了 10/25 22:18
噓 j6ru04jo3: 顏色不對 10/25 22:22
推 payeah: 何時我們的國家對事務官的言行標準高到這種程度,民選公 10/25 22:24
→ payeah: 職卻又萬般容忍? 10/25 22:24
→ spector66: 個人覺得真要這樣罰 就該同步修法「酒駕褫奪公權」 10/25 22:28
推 catlazy42120: 雖然員警酒駕實在過分,但應該依法行政且一視同仁, 10/25 22:43
→ catlazy42120: 不能讓政務官隨口喊價 10/25 22:43
→ d88647511: 免職去當高雄市府發言人 我支持阿 10/25 22:47
推 m7532005: 不虧是高雄 連市長都與眾不同哈哈 笑了 10/25 22:52
推 payeah: 我也覺得他比較適合入黨從政去,這樣就符合外界的標準了 10/25 22:53
推 joesong: 現在地方首長權力這麼大?你說二大過就二大過嗎? 10/25 23:08
→ crocker: 還要看警政署的意見吧 警察不完全是地方政府管的 10/25 23:09
推 qazws08: 總統府發言人表示 10/25 23:12
噓 Amygo: 修法私人公司比照 酒駕肇事一律開除不得回任 我就信你 10/25 23:19
噓 polarfox: 哇靠直接說要免職別人?被免職可以去當發言人嗎? 10/25 23:20
推 skytank: 真當自己是天下人,一句就要別人死 10/25 23:23
噓 fcz973: 想找54088的圖結果只有52才有,媒體真的好乖 10/25 23:43
推 starorion: 支持酒駕終身遞奪公權,含政務官及民代,嘿嘿 10/25 23:54
噓 kevinking: 免三小 你們黨發言人就沒事啊 10/25 23:54
推 pp096127: 有種修法褫奪公權啊嘻嘻 10/26 00:02
噓 nutor: 54088... 10/26 00:03
推 xier: 市警局議會聯絡人也是抓到酒駕就開除的話,我就推 10/26 00:13
→ g80123: 要就修法 不要在哪裡震怒騙外行 10/26 00:24
推 ksxo: 那就不要有些不用免職 有些人要免職阿 現在是人治就對了 10/26 00:35
→ meggy956: 韓先生怎麼沒免? 10/26 00:40
推 WTF1111: 歐陽之那的罰金也是蘇揆說了算啊,你懷疑現在不是人治? 10/26 01:49
推 Blue6: 發言人呢 10/26 02:14
推 BlackCoal: 大家別這樣,民進黨最重視酒駕了,(基層)酒駕絕對零容 10/26 05:29
→ BlackCoal: 忍 10/26 05:29
推 adesjs5002g: 都加重一大過了 10/26 05:31
噓 ryancij: 違反依法行政 10/26 06:52
推 outofsurvive: 市民覺得欣慰 10/26 07:16
推 s2327259: 修法啊 搞人治騙聲望喔 10/26 07:21
噓 milkman: 那曾酒駕的還能當上總統府發言人怎麼看呢?其邁 10/26 07:58
噓 oldguy2: 全高雄警察要不要集體請調抗議一下?逼市長依法行政 10/26 08:00
→ guanaco: 現在入黨來得及嗎...... 10/26 08:27
推 maniaque: 考績會市長又不參加背書,擺明就是施壓給考績會變裁 10/26 08:28
→ maniaque: 哪個考績會不聽話,明年可能就換成考績會成員吃烤鴨.... 10/26 08:29
→ segio: 警察就是想電就電不是? 10/26 08:32
推 tonyahsiang: 顏色對就是超喝而已 10/26 08:56
→ Rayless: 2年要拚4年,獎懲也雙倍???? 10/26 09:25
噓 acezero: 土皇帝嗎? 10/26 11:46
→ hydra7: 顏色不對 10/26 12:05
噓 smartlin2001: 看吧,沒有黨證的後果 10/26 12:38
推 pinhanpaul: 54088888888 10/26 12:59
推 bosen1208: 真是好市長 嚴懲酒駕太讚了 10/26 13:09
推 Leon0810: 推,身為警察竟然酒駕,本來就一次都饒不了。 10/26 13:33
推 walkmen: 總統府發言人笑而不語 ^_< 10/26 14:01
→ kediflower: 趕快辭職 至少也有市政府發言人當 10/26 14:53
→ pttfm: 白嫖、性侵、打人都沒事,只能說你運氣不好 10/26 15:25
推 gdsword: 建議民選民意代表酒駕比照辦理 直接免職 10/26 16:27
噓 carterdunk: 54088 594屌 10/26 16:52
推 ganbaru: 拜託,之後要複審打官司又不需要長官出馬,這也只是給下 10/26 18:48
→ ganbaru: 面的人頭痛而已 10/26 18:48
→ ganbaru: 馬的如果之後的救濟要他自己答辯看他能不能這麼有魄力 10/26 18:49
推 alexroc: 法源在哪?剝奪工作權耶 10/26 19:51
推 payeah: 當然是留給人事答辯啊 10/26 20:22
推 beaanchor: 酒駕本來就是很要不得的行為,更何況是執法的警察。 10/26 20:32
噓 cchaha3122: 黨比法大,現在是皇權至上? 10/26 21:06
噓 deign: 總統府發言人表示 10/26 22:04
噓 gn0817: 發言人酒駕沒事兒 10/26 22:35
推 ZIQQ001: 總統府發言人 谷拉斯表示 10/26 23:14
推 jolin311145: 現在是土皇帝了嗎 10/26 23:40
噓 het97306: 勞工呢?我是建議相同事件立法處理,看是要剁手剁腳都 10/27 00:11
→ het97306: 可以,少在那邊拿工作來威脅基層 10/27 00:11
噓 jo7878: 韓棋邁依法行政懂嗎? 10/27 02:25
→ FrankChaung: 新高雄王 10/27 11:34
推 justice67: 官威好大,你他媽說的算 10/27 13:22
噓 YIHE: 沒法律了嗎 依法處理很難嗎? 有種就修法 搞什麼人制 真草 10/27 15:58
→ YIHE: 包。 10/27 15:58
→ payeah: 高雄警察局已經正式以酒駕慣犯記他兩大過免職囉 10/27 22:18
噓 papahand: 天龍官來啦 10/28 08:04
推 gaussjordan: 酒駕免職 撞死人的繼續當總召 棒啊 10/28 11:55
→ gaussjordan: 你說酒駕該死 立委不是過半嗎 陳不是立委出身嗎 10/28 11:56
推 all7777: 54088說了算 10/28 16:05
→ DAEVA: 建議修法公務員酒駕者一律處以死刑 10/28 19:35
→ griswold: 員警已經免職嘍,邁邁真霸氣 10/28 21:16
→ justeat: 陳其邁表示,這項規定賦予警察機關可以從嚴或從輕處分 10/29 09:32
→ justeat: 警察就是這麼黑 10/29 09:32
推 loking: 政務官反而不要求操守 哈哈 10/29 10:08
→ loking: 常上電視跟基層,誰影響力大 10/29 10:09
推 maniaque: 人事:市長,法令說不可以一次記兩大過歐.... 10/29 13:04
→ maniaque: 54088市長:那我都講了,你說有啥方式? 10/29 13:04
→ maniaque: 人事:但是,法令沒講不能記 [一大過三小過] 啊.... 10/29 13:05
→ maniaque: 人事:三隻小過等同一支大過 10/29 13:05
→ maniaque: 54088市長:你太厲害了,下次升你當專委 10/29 13:06
→ maniaque: (以上純屬虛構,如有雷同,概屬巧合) 10/29 13:06
推 pearlQQ: 本來就該嚴重一點,酒駕真的可惡,快修法 10/29 22:01
推 cyher: 黨籍顏色正確,就是沒錯,就是愛台灣 10/30 22:45
推 bluee0321: 同意嚴管酒駕,但應一視同仁,建議修法,酒駕一律褫奪 10/31 11:36
→ bluee0321: 公權四年。 10/31 11: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