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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朋友詢問關於商調問題,因本身非人事無 法回答,故想請問板上前輩,若其本身是中央 三級機關(某署)下的某大隊之某隊,但欲商 調至某直轄市下某一級機關,那對方商調函過 來的話,必須由誰同意放人呢?(署、大隊or 隊?)謝謝前輩回答。(手機排版請見諒)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42.72.220.192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PublicServan/M.1607054819.A.5A7.html
ezmantalk: 要看分層負責 基本首長 但首長也可授權12/04 12:50
shomin5566: 看上面授權到第幾層決行吧12/04 12:57
FrankChaung: 原則上同意商調會蓋你老大的章,但她可以授權底下主管12/04 12:59
foone: 基本上,上一層主官同意,各級長官都會同意12/04 13:02
iLtz: 大隊是署的所屬機關還是派出單位?如果大隊編制表沒有人事12/04 13:21
iLtz: 機構,人事業務都是署的人事室辦理,則決定權應該會在署的12/04 13:21
iLtz: 長官,再看署的分層負責明細表怎麼授權給主管。12/04 13:21
大隊是屬於署的派出單位,謝謝回覆。
BlackCoal: 看你們對外公文上面誰的名字,就是他決定。當然他可以12/04 16:18
BlackCoal: 尊重底下主管的意見,但是也可以反過來說,底下主管覺12/04 16:18
BlackCoal: 得可以放人但是他就是不爽放12/04 16:18
BlackCoal: 署12/04 16:18
BlackCoal: 署署長12/04 16:18
eric6789: 署12/04 18:30
qazws08: 看現職派令上面蓋大印的職銜12/04 20:49
大致上瞭解了,謝謝以上前輩回覆。 ※ 編輯: saraiel (114.137.162.151 臺灣), 12/05/2020 16:15: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