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bota (llll)
看板PublicServan
標題Re: [閒談] 長官直接找廠商來寫計劃書和規範合理嗎?
時間Mon Jan 11 20:20:54 2021
※ 引述《punkdog (8+9=17)》之銘言:
: 如題
: 某個中央單位
: 因為專業性質高 競爭廠商少
: 長官要寫下個4年計畫書 直接找廠商來開會
: 叫廠商想內容 還有想要做什麼工作 規範也是這樣搞
: 請問這樣合理嗎? 合法嗎? 是不是很多地方都這樣幹
: btw 長官年資應該有25~30年以上
不ok喔
他應該要叫部屬寫, 而不是叫廠商寫
因為廠商寫了,
你事後拿去公告, 那個寫的人已經預先知道了,
至少多2~4個禮拜的備標
對於其他廠商不公平(採購法第一條就不過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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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於如果部屬寫不出來, 怎麼?
能力太差, 就送申誡, 然後再定合理期限(比如說, 一個月)
, 在交不出來, 再申誡 repeated (直到二大過免職)
不是部屬寫不出來, 去凹廠商寫(甚至是跟廠商勾結)
一看就知道是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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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19.85.173.130 (臺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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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bota (219.85.173.130 臺灣), 01/11/2021 20:21:52
推 xvmon123: 工程企字第09200237740號 01/11 20:42
→ joe7254445: 怎麼不說是等標期太短 01/12 08:12
→ uofo: 閱 01/12 08:15
推 rainbowzone: 先公開徵求廠商提供參考資料,再找認識的廠商來問, 01/12 08:49
→ rainbowzone: 應較能避免爭議 01/12 08:49
噓 wcw2121: 照你的講法一堆人都天天送考績紀申誡 01/12 11:21
→ wcw2121: 然後你這單位沒人敢來XD 01/12 11:22
→ wcw2121: 這主管三天兩頭這樣搞差不多自己也該滾了 01/12 11:29
噓 askker: 術業有專攻,要兼一堆工作不可能樣樣通,最好是有部屬全 01/12 11:42
→ askker: 都會 01/12 11:42
推 uco330: 你要這樣還不如先開個規劃設計標 大部分公務員都不會寫吧 01/12 12:07
→ asjimmy: 反串到太像,我一度以為是慣老闆。。 01/12 15:41
推 NKVD: 這是反串啦 01/12 19:07
→ wave1et: 随便交一個版本就好了,內容不好長官改阿! 01/12 20:52
→ CoolboxXD: 哈哈哈 帥呀 01/23 20: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