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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因為擔任約聘人員,但身分仍為學生,原本校方老師的研究計畫還尚未停止提供獎狀學金,不知道有沒有熟悉教育部人事規定或者一般人事對學習型助理(不以提供勞務之關係)的認定是否為兼職一事有瞭解的朋友,可以幫忙解答一下,非常感謝 ----- Sent from JPTT on my iPhone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40.112.204.129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PublicServan/M.1615057705.A.BF2.html
finley1990: 學習型助理接近研究工作,可以看看公務員服務法14-3 03/07 13:11
manlike: 職等不夠高算,職等夠高不算 03/07 21:58
chungrew: 就我所知 不算 03/08 06:58
kaichun: 去找領現金的都不算 03/08 09:12
chungrew: 但是妳報綜所稅的時候有報這一塊嗎? 03/08 10:52
yah52017: 謝謝大家!沒有勞健保而且免稅,不算是勞務承攬關係,覺 03/08 21:51
yah52017: 得制度很奇怪這被定義成獎助金,即使是這樣好像我們的人 03/08 21:51
yah52017: 事也覺得有兼職。 03/08 21:51
ayaka16: 同二樓意見 03/08 22: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