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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遇到一個案子 某民間單位送了公益信託申請案 之前沒受理過相關案件 而且金額只有10萬,也沒有接續財源 如果要節稅,感覺作用也不大 委託人和受託人有親屬關係 不懂對方要申請公益信託的真正用意 有溝通過,但對方還是一直送件 因為業務性質關係, 相信5年內應該不會有第2個人申請 目前尚無法依法,訂定相關規定委給地方 人力吃緊情況下,也沒辦法同意 有沒有什麼可以一勞永逸拒絕的說法 謝謝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1.71.111.85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PublicServan/M.1615722655.A.059.html
marchen7797: 按信託法、各類型的監督及許可辦法規定,你必須承接 03/17 14:23
marchen7797: ~~ 03/17 14:23
opm: 人家給錢也不要? 03/20 07: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