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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說結論: 臺中市政府運動局以「某案未依限填報,致108年管考績效不佳」為由,發文至我現任機 關建議懲處,該案根本不是我承辦,運動局完全不認錯!! 107年3月1日-108年4月21日 前單位 108年4月22日- 現在單位 ------------以下說明--------------- 至現任單位一年多了,109年底還接到前單位建議懲處函(第5件),事由為108年我在職 時,某標案未依限至管考系統填報,導致前單位108年考核績效欠佳 ????????? 這案不是我負責的啊! 你可以說我做不好,但不要誣賴我。 我先到採購網上找這個標案的聯絡人及分機號碼(不是我的) 一開始打電話至運動局說明,人事室秘書室人事室秘書室,電話宛如人生走馬燈轉來轉去 「我們很忙!我不清楚這個案子!只是個書面警告而已又沒什麼! 」 之後我寫申請函去申請佐證資料, 前單位不到一周回寄資料:一封研考會的公文、標案管考系統的截圖、一張承辦人自己整 理的EXCEL表格截圖(如照片) 這。是。三。小 接到這些資料,真的傻眼 再次去電 「林小姐,你到底想要怎樣?不然你去申訴嘛!」 「你現在單位是不是很閒」 「你這樣態度很差,我可以不受理你的申訴,你應該要好好反省」 「你直接去政風那邊告我瀆職好了」 今天我已經離開一年多了,你未查明就發文至現任機關建議懲處我,還指責我態度很差 就是對方這種回答,我整個大爆氣,決定爭取到底 公務員最大的敵人,就是公務員 尤其是待過同單位的公務員 既然我的申請函完全未以公文回覆(未立案),那就寫市長信箱吧 一、「為什麼之前寫申請函,貴單位未以公文回覆呢? 」 因為未依「運動局檔案開放應用作業要點」的格式提出申請。 很幽默耶!那你們幹嘛還寄資料給我?或者也應該走補正程序吧? 二、「採購網上該案聯絡電話不是我的分機,我並非承辦」 因為採購網是「聯絡人」及「聯絡電話」,不是承辦人啊!經運動局查證,這個案子就 是你辦的,我說你是承辦就是承辦喔! 接到回信當下因為覺得過於荒謬而笑了出來 之後我再申請該案簽呈, 過了一個月我終於拿到影本了(還繳交規費78元,頓時覺得自己好87) 哇~~~~~~~上面完全沒有我的章呢!!! 在運動局,簽呈上面沒有你的章,你還是承辦人喔 因為運動局說你是承辦,你就是承辦 超。荒。謬 想來請教各位,後續還可以採取什麼方式呢? —————————————— 我知道前單位有些「貼心」的同事,在板上看到我任何留言,都會立刻報告長官及我周遭 的朋友 謝謝你的關心 我會繼續努力過得很好 覺得公務人員就是一份工作, 盡心盡力將工作做好,卻遭到機關這樣對待, 對於任何人來說都非常不公平, 你可以說我做的不好,但請不要誣賴我 如果各位有任何建議,再麻煩留言或私訊我了,謝謝!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20.133.129.116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PublicServan/M.1616156220.A.054.html
steveisaman: 難怪之前開缺一堆人勸人不要去XD03/19 20:21
snowcs: 妨害名譽要求登報道歉?03/19 20:26
luismars: 哪個沒讀過書、考過試的約雇人員簽的...? = =03/19 20:33
這懲處案承辦人員是正式人員喔!
aj6617: 檔案調閱 不是都會遮掩經手人職章? 不過這承辦真的很誇張03/19 20:33
我拿到的簽呈有遮掩經手人職章!不過運動局自己說這案我是承辦人,理論上我應該知道 有哪些經手人吧...... ※ 編輯: ROLA123132 (220.133.129.116 臺灣), 03/19/2021 20:39:48
jolin311145: 這真的很跨張03/19 20:48
Unfriendly: 傻眼03/19 20:54
yorklie: 果然不能去的單位03/19 21:06
just8811: 有夠扯03/19 21:16
ksxo: 雖然不知實情 但要懲處至少拿出證據 不然離職要小心秋後算帳03/19 21:24
NcDZxx: 傻眼 哈哈哈 這單位也太誇張了吧03/19 21:27
emmaloa: 告到底,妨礙名譽什麼的都試試03/19 21:35
hahawo: 有夠扯!找一元阿03/19 21:43
BlackCoal: 扯03/19 22:04
aisansan: 可以跟監察院檢舉看看03/19 22:42
lovelyshu: @ksxo:事主已經離開這單位到新單位了,主要是前單位還03/19 22:44
hctuba: 走國賠法呢?主張不法侵害名譽權受損,要求機關回復名譽03/19 22:45
lovelyshu: 一直要求後單位懲處事主(而且還發了第5次要求懲處的函)03/19 22:45
lovelyshu: 離開1年多了發了5次要求懲處函,到底是有什麼深仇大恨? 03/19 22:45
lovelyshu: 是說,"只是個書面警告而已又沒什麼",不然記你警告好了 03/19 22:47
lovelyshu: 反正你都說了"沒什麼啊" 03/19 22:47
lovelyshu: 真的是有夠誇張的單位 03/19 22:48
sssn1: 扯翻03/19 22:55
mygod15: 現單位不處理就ok,其他不用管 03/19 23:00
disappearair: 真是荒唐 03/19 23:12
NkmjeQ: 刑法213條~ 該局完蛋了03/19 23:17
NkmjeQ: 刑法169條~ 完勝03/19 23:22
NkmjeQ: 用這2條,如果屬實,該局公務人員會跪著發函廢止03/19 23:23
NkmjeQ: 不然就死定了,你只要往運動局得直屬管轄一報03/19 23:24
diamondguard: 怎麼聽說兩三年前一堆案子出包啊!還跟科長一起隱瞞03/19 23:26
diamondguard: 事實耶,某中@網球場上一年權利金沒繳就讓他們續約03/19 23:26
diamondguard: ?後來還惡意倒閉......為了離開運動局到處關切要03/19 23:26
diamondguard: 離開還找了海線某民代施壓一定放人!用了一堆理由..03/19 23:26
diamondguard: ....03/19 23:26
diamondguard: 108年度的場館 委管代管不是應該在107年底完成續約03/19 23:26
diamondguard: ,怎麼放到108年6月都還沒代管委管放著爛....03/19 23:26
diamondguard: 好歹東亞青人員也被叫去支援你那爛科室,爛人先放03/19 23:27
diamondguard: 話 噁心!沒擔當 出事就跑 !03/19 23:27
NkmjeQ: 存證信函1封或電話1通 顆顆~03/19 23:27
Alphaz: 會被追殺5次 還真不知道是誰的問題....03/19 23:32
NkmjeQ: 講真的人都走還追殺這單位我不認同 03/19 23:35
NkmjeQ: 最討厭那鐘既然不喜歡,人家都離開了,還要毀掉他人名譽 03/19 23:36
NkmjeQ: 想必後面到他新任機關重傷留言不在話下,說真的我看不起 03/19 23:36
NkmjeQ: 這樣的單位,人家考公務員,不是賣身 03/19 23:37
NkmjeQ: 人都離開了,不用這樣追著不放,國家不是你運動局的03/19 23:38
mygod15: 看了一下推文,或許事情不單純,如果是搞砸一堆事情落跑 03/19 23:52
mygod15: (假設語),難怪原機關不開心 03/19 23:52
如果我搞砸一堆事情,前單位應該有非常充足的理由及證據懲處,我都接受,而非是這種 非我辦理的案件硬加在我身上。 ※ 編輯: ROLA123132 (220.133.129.116 臺灣), 03/20/2021 00:10:35 ※ 編輯: ROLA123132 (220.133.129.116 臺灣), 03/20/2021 00:11:16
NkmjeQ: 再不開心人都走了還追殺,不認同 03/20 00:32
samnpc: 提刑事訴訟告他,上法院就有差 03/20 00:33
NkmjeQ: 刑法169、213存證信函 函到後5天內改正(非告訴乃論之罪) 03/20 00:38
NkmjeQ: 如果是屬實該局公務員 廢止函會過來 03/20 00:40
polarfox: 直接提告了吧,還這麼好心給存證信函幹嘛 03/20 00:40
NkmjeQ: 這實在是找麻煩壓~~ 幹嘛追殺人> < 03/20 00:41
Neo0215: 誇張 03/20 00:42
NkmjeQ: 如果我在運動局,我會想這人不管怎樣,都走了緣散了 03/20 00:42
NkmjeQ: 我們也要過自己的日子,過去都過去 03/20 00:42
maniaque: 完全不辦,沒辦,就不會搞砸,沒辦,也不會有印章....... 03/20 00:48
maniaque: 一開始就看出端倪了 03/20 00:50
hune: 難得同意樓上 完全不辦不接自然沒搞砸問題 所以這件事應該雙 03/20 02:22
hune: 方都出來說明才準 不應只聽信一面之詞 03/20 02:22
BlackCoal: 如果上面噓文都屬實那更好笑,不就科長的問題?而且有 03/20 06:14
BlackCoal: 問題的話,還在你們單位人還沒走就該懲處了,107年108 03/20 06:14
BlackCoal: 年的事,今年民國幾年了? 03/20 06:14
Download: 書面警告就是要找人背鍋 03/20 07:06
aguey: 新華報導…… 03/20 07:35
jennywalk: 竟然是被承辦案件。真有趣! 真想知道前因後果 03/20 07:58
wakke: 看你前面文章曾經撤簽,如果該案跟本文有關係,新簽當然沒03/20 08:03
wakke: 你的名字,但不代表不能針對撤簽事情做懲處。當然可能跟那03/20 08:03
wakke: 個案子沒關係只是我猜太遠,只是要表達畢竟片面言論,而且03/20 08:03
wakke: 還敢po上網,一定有甚麼訊息是你沒完整透露的 03/20 08:03
c902112: 這我一定吉到底 03/20 08:05
c902112: 妨害名譽 03/20 08:06
wakke: 我是覺得一直在那刑法169的,可能不知道誣告罪的構成要件是 03/20 08:10
wakke: 什麼吧 03/20 08:10
luismars: 各機關互相監督節制,審計、政風的業績...會追是正常的 03/20 08:42
harrylin1158: 笑死,完全不辦、沒辦就沒有問題,這個邏輯真的很長 03/20 08:43
harrylin1158: 官,你各位公務員啊,以後上班不要承辦業務喔,不辦 03/20 08:43
harrylin1158: 、沒辦就沒有問題 03/20 08:43
JohnLackey: 把單位的主官全檢舉一輪 xx信箱全部寄爆 03/20 08:49
JohnLackey: 直接捅上級 不然大概都不鳥你 03/20 08:49
sarutobi: 寄各首長信箱最後還是被轉到原本承辦單位啊,有什麼用 03/20 08:53
sarutobi: 我以前成天轉 03/20 08:54
parappa: 不解韓國瑜為何屢遭砲轟 她:他又沒做甚麼事 03/20 08:59
machiave1215: 台中經發局也是,拿三年前的案子懲處,驗收程序都 03/20 09:33
machiave1215: 完成,卻還是從承辦到科長各一隻小過,重點是承辦 03/20 09:33
machiave1215: 到股長根本就已經離職或商調,剩下還留著的可憐的主 03/20 09:33
machiave1215: 管背小過,背後有什麼原因就不得而知 03/20 09:33
辛苦了
asas40123: 天啊太扯…… 03/20 10:25
emmaloa: ,不過重點是懲處要把來龍去脈講清楚,不是不明不白扣人03/20 10:57
emmaloa: 帽子,建議原po要爭取到底03/20 10:57
timidwei: 不過也是建議獎懲而已 實際要不要是目前的機關權責03/20 11:50
s2327259: 低能太多 難怪一堆人想跑 03/20 12:13
lovelyshu: 雖然前機關建議懲處,後機關可以決定是否懲處,但是發了 03/20 13:26
lovelyshu: 5封懲處真的是蠻奇怪的,不知兩造之間究竟是什麼事,但 03/20 13:27
lovelyshu: 追殺成這樣實在太奇怪了 03/20 13:28
該單位不是只有懲處我喔!光「未依限填報致管考成績不佳」這案,懲處了10多人,都是 承辦。
KPWIN: 常看到一件業務從開始長官不斷的業務調整,到最後獎懲也是 03/20 13:40
KPWIN: 長官在建議,長官怎麼交辦的好像都不會有事? 03/20 13:40
pk0943: 要弄上新聞? 03/20 14:24
不用喔!只要提供給想調動的人一個參考。 ※ 編輯: ROLA123132 (42.72.121.83 臺灣), 03/20/2021 14:34:18
assyrian: 建議直接投訴給顏市長,叫他好好的管教一下盧秘書的運 03/20 14:30
assyrian: 動局爪牙~ 03/20 14:30
NkmjeQ: 這下運動局慘了 出名了,這樣真的不會有人去報到了 > < 03/20 16:52
robbi1069: 台中研考制度從以前就是讓打擊機關士氣的毒瘤 03/20 18:45
firewill: 每個月月底都填標案填到手斷掉,府標+工程會... 03/21 22:36
mules: 純粹就是用來抓懲處的系統 03/25 14:15
spirit119: 告對方承辦誣告阿 03/27 22:13
spirit119: 意圖使人受懲戒處分也算 03/27 22:13
spirit119: 去看一下法條 03/27 22:13
pearlQQ: 真的太扯,這些也是公務員?何必這樣 04/07 19: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