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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有人覺得主管保甲 不合理嗎 現在實務狀況大部分就是 主管打完甲 新來的不滿一年 請病假的 擺爛的 另考 保乙 然後其他人再來輪 要鼓勵主管 怎麼會利用大家公平的考績機會 我認為主管跟承辦 打考績比例應該要一樣 當然當主管比較辛苦 但是既然主管比較辛苦 你政府要就好好把主管加薪才是正途 讓主管薪水實際上跟承辦有所差距 提高大家升官的誘因 而不是利用考績來處理這個事情吧 ※ 引述《asdf0117 (機歪)》之銘言: : 各位大大好 : 最近收到考績法修正案資料要請大家提供修正建議 : 大家有收到嗎?感覺法規對我們不利啊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4.36.113.8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PublicServan/M.1620232357.A.E81.html
iverson414: 前機關一堆科長擺爛的xddddd 05/06 01:08
cloudeda: 推 05/06 04:57
pk0943: 主管沒一定甲 05/06 05:31
chungrew: 推 主管也應該有適當評鑑制度能確實鑑別 05/06 06:43
joesong: 主管加給目的就是相應其工作辛勞之增給薪酬 05/06 07:06
joesong: 不應該在考績上再重複優惠評價 05/06 07:07
joesong: 而應依其實際工作績效評價 05/06 07:09
aisansan: 看單位,我有認識12職等主管拿乙的 05/06 07:56
aisansan: 也有認識腦袋空白的9職等主管每年保甲的 05/06 07:57
FrankChaung: 說的在理,也比不過黨的意志與政務官的創意發想 05/06 08:25
gs1: 出大包 上新聞的才乙 不然真的都保甲 05/06 08:30
h520194: 1、主管拿乙從來沒看過 05/06 08:41
h520194: 2、主管並不一定比較辛苦… 05/06 08:41
star1023: 我這邊主管每天找事由出差 不做事 05/06 08:46
loewe214: 我這裡的主管跟14樓一樣,整天藉故出差要不然就是人消 05/06 08:56
loewe214: 失不見,找不到人也不看公文 05/06 08:56
chungrew: 除非碰到權力鬥爭,不然真的非常少主管拿乙 05/06 09:06
windbomb: 應該主管考打承辦考績,承辦打主管考績,主管可以不受75 05/06 09:06
windbomb: %限制 05/06 09:06
henrydai: 之前遇過因為主管力排眾議給一個科員甲,結果大老闆給主 05/06 09:18
henrydai: 管乙的... 05/06 09:18
esctacy: 另考也不一定乙啊 05/06 09:37
snowenvoy: 主管哪有一定甲 都嘛看上級爽不爽 05/06 10:42
houseguy: 人員流動,拉大薪資彈性才是根本之道..單位要是亂搞人 05/06 10:50
houseguy: 就走光,而有能力的就多拿薪水..這樣上面才會正視問題 05/06 10:50
xvmon123: 不知道首長 主管考績 必須考量下屬意見這樣可不可行 05/06 11:50
xxxmanxxx: 主管考蹟比例與承辦分列 05/06 12:10
chiayun: 不然至少正副主管要分開計算,不能跟承辦一起算在75%內 05/06 12:55
chungrew: 換個角度想,主管的話語權通常比較大 05/06 13:02
chungrew: 所以如果主管在修法意見上偏向優先保障主管權利 05/06 13:03
chungrew: 是可以想像的 05/06 13:03
Redchain: 呵呵,想要承辦打主管考績,跟一些小額消費者自以為自己 05/06 13:48
Redchain: 是大爺一樣,等到辦公室一群同事小團體聯合起來挾持主管 05/06 13:48
Redchain: 互相給甲,你又要怪自己是邊緣人,所以考績制度不公了嗎 05/06 13:48
Redchain: ? 05/06 13:48
justeat: 加薪? 假咖麥耶 05/06 15:00
ksxo: 也該有制度讓邊緣人多少輪得到甲吧 像是連乙就要寫理由之類 05/06 19:53
xvmon123: >>Redchain 閣下真聰明 我想到的只是誠實反應主管狀況 05/07 07:20
xvmon123: 沒想過實務上會被這樣操作 05/07 07:20
qazws08: 商調不同意權取消,所督導職員離職比例決定主管烤雞如何 05/07 13:02
cle031: 支持商調不能擋,擋商調本身就是很奇怪的一件事 05/07 13:26
charles269: 各職等的考績甲名額應該分開 05/07 14:24
batfish: 每一層級都要收7成比例限制才相對公平 05/08 11:49
Orcish: 「職員離職比例決定主管烤雞」如果成真,我們這會有拿丁 05/09 14:25
windbomb: 不同意商調根本違憲,取消商調同意權 05/10 11:22
hake13: 請問有人注意到第七條跟第十二條的差別嗎?謝謝 05/10 13:58
dkx: 管他甲乙 給多少錢作多少事 10/10 16: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