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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www.setn.com/m/news.aspx?newsid=954408 [新聞] 快訊/警政署祭重懲!航警發文炫打混7年 慘遭兩大過免職 桃園機場航警陳以倫考取警大公共安全研究所後,應要求替補習班撰寫推薦文,內容自爆 畢業7年來每天都在打混摸魚,不僅從未受理任何案件,且還能第一批施打AZ疫苗,引發 各界撻伐。警政署稍早發布聲明,考量陳以倫行為嚴重影響警譽,且連續6年考績乙等, 將陳以倫一次記二大過免職,且陳的主管也被連帶追究行政責任。 警政署表示,陳以倫撰寫炫耀、浮誇與工作事實不符的不當言論,經補習班刊登於社群網 站一案。經查陳員自2014年畢業後分發航空警察局服務,迄2019年,連續6年考績評列乙 等,歷任幹部均考核評語不佳,工作不力。而陳員撰寫炫耀、浮誇不當言論,雖屬個人行 為,但對於航空警察局全體同仁每日兢兢業業維護國境安全,其浮誇不當言論,己打擊基 層士氣,破壞內部團結至深且巨,且遭致外界觀感不佳,嚴重傷害警察形象。 航空警察局原擬議陳員記過一次,調整其他工作單位,再經該局考績委員會核議後,予以 陳員一次記二大過免職;警察大學亦於今早上午10時30分召開審查會撤銷其入學資格。 至於相關人員考核監督不周責任,航警局安全檢查大隊大隊長蘇茂智記過一次,調整內勤 航空保安科長;隊長吳金龍記過二次改調內勤警務正。 警政署表示,除將本案列為案例教育宣導外,並要求各級主官(管)對所屬同仁應嚴管勤 教,尤其發現工作、生活散漫,嚴重影響警譽,不適任現職者,應斷然淘汰,爾後若未落 實考核再發生類似案件,將從重追究相關主官(管)考核監督不周責任。 心得 警察機關都嘛這樣,出事了就先切割, 後來再調去更像退休單位的地方, 領警勤加給做一般行政、技術的人太多了, 有爽的也有操的喔。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200.128.181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PublicServan/M.1623822913.A.992.html
seed8283352: 叭叭 觀感不佳 06/16 13:57
set852064: 到局考績委員會,流程應該沒跑完還要看後續囉 06/16 14:02
a3483759: 警官性侵警大女實習生免職了嗎 06/16 14:14
ilove5072: 六年乙就要二大過免職的話,平常忙的半死也拿乙的菜鳥 06/16 14:17
ilove5072: ,不就更慘 06/16 14:17
eternity4: 所以被記過免職的原因是po文,還是連六乙呢? 06/16 14:18
Balzac: 連六乙不是考績法的免職事由吧;後續復審、行政訴訟有的跑 06/16 14:21
am711206: 就算警政署硬記二大過,到公保會就被打腫臉了。完全不符 06/16 14:23
am711206: 比例原則,之前署長愛將還酒後駕車、中崙派出所違法刪除 06/16 14:23
am711206: 紀錄,都沒二大過了。 06/16 14:23
wxes9050339: 出新聞給不懂的看 06/16 14:23
crowhits: 沒背景的還會拿乙,我以前的同仁上班時看書,主管還支 06/16 14:24
crowhits: 持這位上進同仁,所以沒承辦什麼業務,還能獲獎跟拿甲。 06/16 14:24
crowhits: 但下場是過太爽考了好幾年還沒考上XD 06/16 14:24
lu199: 該員定會提救濟申復,另如所述事實、縱有影響了局譽,也是制 06/16 14:28
lu199: 度問題,免職處分太重,不符比例原則,覺得最後會重新核處;且 06/16 14:28
lu199: 警大撤銷真的依法?(要挺得住考驗) 06/16 14:28
Sandytw: 混七年的份要在行政訴訟一次還完了嗎ww 06/16 14:30
lu199: 另以6年乙等為由免職也不對,記得要連二年吃大丙? 06/16 14:31
Sandytw: 警大的撤銷複試資格,只要當事人違反品操受記過處分就成 06/16 14:36
Sandytw: 就了啦w 06/16 14:36
lu199: 20樓大大受教、長知識了 06/16 14:39
chouwang68: 警大撤銷資格這部分沒問題,報名簡章明文清清楚楚, 06/16 14:39
chouwang68: 甚至規範到在校期間都適用。兩大過免職,這就看個人 06/16 14:39
chouwang68: 要不要從實務上獲取救濟實戰經驗,另一部分是時間成 06/16 14:39
chouwang68: 本的考量。但是通常警專警大體系出來的都會乖乖吞下 06/16 14:39
chouwang68: 去,也許跟在學時教(ㄒㄧˇ)育(ㄋㄠˇ)有關?特 06/16 14:39
chouwang68: 考班的87%一定提救濟跟他拚,工作都沒了我還怕你。最 06/16 14:39
chouwang68: 好的實例是釋字760,心態層面大概是這樣。 06/16 14:39
Sandytw: 整串看下來,隊長跟大隊長還比較倒楣,不能用的太乙真人 06/16 14:44
Sandytw: 出包搞到自己被記過調職 06/16 14:44
Sandytw: 當事人說自己法條都忘光,家親給他一個在行政訴訟想起來 06/16 14:45
Sandytw: 的機會 06/16 14:45
am711206: 隊長不可憐,除非109年考績甲不是這位隊長給的。 06/16 14:49
am711206: 警大的處份沒問題,因為簡章都訂了。 06/16 14:51
am711206: 但二大過免職就太超過了,完全不符比例原則,不用上法院 06/16 14:51
am711206: ,光是考試院這邊就會把警政署臉打到腫。 06/16 14:51
Chothort: 說的也是 比他可惡的人都沒免職了 他只是太過白目... 06/16 14:56
set852064: 如果單位敢核給他6乙1甲,其實等於認同他沒有打混摸魚 06/16 14:59
set852064: ? 06/16 14:59
Vassili242: 隊長、大隊長當然倒霉,哪時候主管連屬下的言論自由都 06/16 15:29
Vassili242: 要去管了? 06/16 15:29
parappa: 看過很混的約聘僱、職代總是能比較早考上高普考 06/16 15:29
philip81501: 進去遲早捅出大簍子 當然直接趕走 06/16 15:39
fcz973: 勞工說自己上班很爽也應該列入勞基法不經預告解僱事由 06/16 16:07
mildred19: 國家栽培他那麼久這樣就免職太浪費了吧 可以調到新北 06/16 16:20
mildred19: 為民服務啊 嘻嘻 06/16 16:20
airlow: 理由是浮誇與事實不符的言論,阿如果申訴後發現是事實勒 06/16 16:29
kichikuou: 免職事由應該是嚴重影響警譽吧,為什麼大家在糾結連六 06/16 16:31
kichikuou: 乙的事? 06/16 16:31
tt6380: 只有我覺得連六乙對他很過分嗎...... 06/16 16:38
tt6380: 根本在欺負人 06/16 16:38
samug: 上班摸魚打混(他自述)連六乙有何過分? 06/16 16:41
bluecup: 行政訴訟吧! 06/16 16:41
jejune: 羨慕 爽單位就是不缺人 06/16 16:41
chouwang68: 兩個月出一次國,這就保底的鴨。不然其他乖乖上班的要 06/16 16:42
chouwang68: ??? 06/16 16:42
kichikuou: 連六乙也是自找的,長官愛死這種人了,解決每年打考績 06/16 16:44
kichikuou: 的煩惱 06/16 16:44
pttfm: 如果以發文炫混處以2大過免職似乎有點誇張 06/16 16:47
maniaque: 服務法1,5,7 06/16 16:53
maniaque: 郭冠英都告輸了...... 06/16 16:57
Chothort: 過分?怎麼覺得他還樂在其中 06/16 16:59
tt6380: Kich 唉 也是... 06/16 17:13
hollowlife: 原來是6乙獸 難怪過很爽 06/16 17:13
pinhanpaul: 我連2乙了 完了 瑟瑟發抖中 06/16 17:33
woocream: 警政署的想法很簡單啊,合法合理根本不重要,先處理與 06/16 17:34
woocream: 論,後續你要復審也是你家的事 06/16 17:34
Sandytw: 大鼠連釋憲都輸過好幾次了,(自以為)警察國家先做再說 06/16 17:36
Sandytw: ,沒在care法律基本原則的啦 06/16 17:36
bruce20053: https://i.imgur.com/oJC1ohw.jpg 06/16 17:58
bruce20053: 這個算損壞聲譽媽,在這人人喊打的時代 很容易被放大 06/16 18:02
bruce20053: 鏡檢視 06/16 18:02
Geraldton: 還要移付懲戒啊 06/16 18:08
bbb1564: 說過退休生活不行?你各位常說自己水深火熱的我看也要小 06/16 18:51
bbb1564: 心了 06/16 18:51
iLtz: 我比較好奇考績法§12,III,(5)"致嚴重損害...聲譽"如何判定 06/16 19:10
justinXD: 這樣也不行 文字獄阿 06/16 19:13
iLtz: 個人是滿期待當事人去提復審,建立案例挑戰人事裁罰基準 06/16 19:20
jennywalk: 這樣免職,我覺得蠻扯的 06/16 19:41
Noobungas: 一堆裝病裝蠢的人低調爽爽過 06/16 19:46
tt6380: 對啊 裝病裝蠢老鳥更多 都不去檢討... 06/16 19:48
starorion: 拿乙也被作攻擊免職的理由,考國營才是正解 06/16 19:59
starorion: 沒吃丙,如何客觀認定該員,打混摸魚 06/16 20:05
tt6380: 很多人為了拿甲 假都不敢請 還要一直拍馬屁 但未必真的認 06/16 20:06
tt6380: 真做事情 有時覺得考績跟做人比較有關聯 會講話比較重要 06/16 20:07
tristeday: 性侵的免職了嗎 06/16 20:36
c902112: 儘管一堆智X還不是照拿甲 06/16 20:45
tsailk: 乙等在考績法描述是普普通通,六年乙作為理由有點牽強 06/16 20:57
roy147yo: 新聞認證 全台灣的人都知道這一位取得乙五羊匡稱號了 06/16 21:02
chouwang68: 軍警跟其他系統不同,各有一套自己的玩法。從人事條 06/16 21:16
chouwang68: 例再訂出獎懲標準,所以警察系統其實不是用公務人員 06/16 21:16
chouwang68: 考績法來停職、免職的。而在這些規定裡面,「影響警 06/16 21:16
chouwang68: 譽」這四個字有多厲害,相信待過警察體系的都很清楚 06/16 21:16
chouwang68: 。要輕輕放下可以申誡交代,要重可以加上「嚴重」兩 06/16 21:16
chouwang68: 個字就足以記你兩大過免你職,即使處分尚未確定也是 06/16 21:16
chouwang68: 先停職,所以從頭到尾免職都跟鴨吃幾次沒關係。可能 06/16 21:16
chouwang68: 是因為考上太高興,加上補習班來邀稿,平常就夠舒服 06/16 21:16
chouwang68: 了,現在考上官校,想到畢業後有佔到缺就是官,一時 06/16 21:16
chouwang68: 不小心爽到放飛自我,就老老實實的告解了。年輕人嘛 06/16 21:16
chouwang68: ,可以理解的。只是平時人和這塊沒好好經營,所以別 06/16 21:16
chouwang68: 人一發現破綻,當然檢舉啊,沒弄到你至少也能噁心噁 06/16 21:16
chouwang68: 心你。不過可能檢舉人自己也沒想到會鬧這麼大,忽略 06/16 21:16
chouwang68: 上了媒體之後,效果可能是十次方以上,於是就演變成 06/16 21:16
chouwang68: 現在這局面,變成一個活生生的案例。還是那句話,舒 06/16 21:16
chouwang68: 服要低調,外人不知道就沒事。 06/16 21:16
YTHsu: 這種人調到新北一樣有本事爽爽過,只是會累了同僚。 06/16 21:35
CUTTLEH: 講實話被免職,警界真的是... 06/16 21:44
fdd545: 大家以後別在PTT上打嘴砲了~~~小心影響到機關名譽歐 慘慘 06/16 21:45
fdd545: 慘 06/16 21:45
abcd5566: 扯到爆 06/16 22:11
core168: 新來的嗎,乙等也是一種獎勵,第二名好嗎 06/16 22:15
eno4022: 補習班表示: 06/16 22:29
eric6789: 郭冠英也是一次兩大過免職 06/16 23:27
h520194: 雖然是真的過太爽,但免職的理由有點奇怪吧… 06/16 23:36
sgs0120: 瞎爆了 但航警就真的比較沒事 06/16 23:47
octopuso1c: 說實在的,懲處明顯過當了 06/16 23:49
octopuso1c: 如果這件成立,那酒駕的應該都要免職 06/16 23:50
octopuso1c: 這案殺雞敬猴,給內部人看,也給外面的看 06/16 23:50
eric6789: 郭冠英 06/17 00:14
chungrew: 講白點 這人過太爽還不低調一點? 06/17 02:36
horse2819: 雖然我覺得這人也是.. 但是有嚴重到這樣? 06/17 05:39
Vassili242: 說到酒駕,之前那個酒駕還被署長弄去當秘書還積極要給 06/17 08:34
Vassili242: 他升官的,遠比打嘴炮更影響機關聲譽,請警政署也把署 06/17 08:34
Vassili242: 長和酒駕的免職吧 06/17 08:34
fcz973: 好喔,白目嘴砲就可以開除,民間企業慣老闆感謝示範 06/17 09:08
patric1224: 警界只要損害警譽想切割就把你開除,很沒保障,之前 06/17 10:30
patric1224: 聽說有一個人還在偵查中就被開除,最後結果也只是緩起 06/17 10:30
patric1224: 訴。 06/17 10:30
patric1224: 如果真的此人有問題,應該是發現當下就要處置,這次 06/17 10:32
patric1224: 顯然只是失言就找各種理由開除。 06/17 10:32
patric1224: 何況本件也沒有損害任何人或利益,警政署應該自己檢討 06/17 10:34
patric1224: 為何勞役如此不均,在航警局像他這樣的應該不是只有一 06/17 10:34
patric1224: 個。 06/17 10:34
plovela5269: 今天路過航警終於肯收起他們的手機不滑了 會怕齁 06/17 11:42
acezero: 反觀其他真正影響警譽的高官...... 06/17 17:12
CoolboxXD: 這主管看著底下的人不做事..就真的讓他不用做?也真是 06/17 18:57
CoolboxXD: 厲害… 06/17 18:57
wed3qla: 這挺奇怪的,能不按比例原則處理嗎 06/17 19:56
all7777: 看了他的推薦文,感覺這兩大過有點矯枉過正了.... 06/18 10:03
TheBelmont: 「嚴重傷害警察形象」只適用於基層,高階長官不適用, 06/18 11:01
TheBelmont: 警界果然也是個實施種姓制度的地方 06/18 11:01
likeilike: 蠻支持公務員要有汰除機制 是真的越來越嚴格了 06/18 11:08
patri0052: 反正就是處分不服你去興訟 六乙就免職笑死人喔 06/18 13:29
patri0052: 他去講幹話 也沒什麼具體維害 06/18 13:30
Tadamisen: 這處分等同承認公務體系的考績獎懲制度徒具形式 06/18 13:47
Tadamisen: 他混7年(聽說去年拿甲),被免職只因為自爆 06/18 13:48
Tadamisen: 要不是他自爆,他混這7年,根本無任何辦法能汰除他 06/18 13:50
tnarthur: 搞不好他在機關裡面還算優秀的 06/18 13:56
ds1999h: 自爆很混,剛好拿來當免職的證據啊!傻了嗎 法官 06/18 16:21
Tadamisen: 「很混」是法律用詞嗎?或能當作如同犯罪一般的證據? 06/18 21:30
Tadamisen: 至少得查證他差勤或是否延宕公務造成損害等等。這就像 06/18 21:30
Tadamisen: 有人自爆很色,難道就要被抓去關? 06/18 21:30
Tadamisen: 以他自爆文來看,充其量是自認過太爽,頂多是爽的令人 06/18 21:45
Tadamisen: 討厭(或好想去那單位),對比因「犯罪」而影響警譽的 06/18 21:45
Tadamisen: 案例,這免職處分? 06/18 21:45
Tadamisen: 如果他自爆「很認真」那應該要記大功了。 06/18 22:01
cs0350679: 連六乙 那我不也早該被免職了...orz 06/19 14: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