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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教各位學長姐 如果因為疫情 長期出差到局支援辦公 (算出差性質) 居住地跟局所在地在同一區 但是原單位(所)在另一區 有問過不能領車程(旅)費,但是人事說連雜費200都不能領 差勤系統寫00所-00局 並非居住地-00局 請問有解嗎? 先謝謝各位學長姐!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49.217.136.167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PublicServan/M.1624957378.A.56C.html
manlike: 看各機關自己的規定啦~ 可以訂得比人事行政總處規定嚴 06/29 17:15
manlike: 還是主計總處~ 應該是主計總處 XD 06/29 17:16
manlike: 同縣市出差好像不能請交通費~ 06/29 17:19
kit279: 以居住地認定 06/29 18:07
maniaque: 差單歸差單,說真的你寫XX所-XX局,然後請款有過,一但檢舉 06/29 20:24
maniaque: 你就有事 06/29 20:24
maniaque: 你要是寫歸寫,不核銷交通費,實際是從家裡出門,反而沒事 06/29 20:24
maniaque: 貪污治罪條例看一下..... 06/29 20:25
maniaque: 你寫美國-00局,不報交通膳雜,搞不好一路蓋章蓋到完.... 06/29 20:25
maniaque: 等到哪天哪個人才會發現你假單放這個彩蛋..... 06/29 20:27
tonyamy3: 我們機關是距離機關超過五公里有雜費交通費 低於五公里 06/29 22:56
tonyamy3: 只有交通費 交通費從機關開始以公車條件計算 06/29 22:56
chucklee0507: 說以居住地認定的不是會計人員吧,這個應該問你們家 06/30 18:57
chucklee0507: 會計不是人事,有規定在支標手冊裡面 06/30 18:57
sking: 報支要點第12點看一下~~ 06/30 22:25
necci: 從居住地出發到所上班,有申請旅費嗎?現在改從居住地到局 07/01 10:13
necci: 上班,即使算出差,能申請旅費嗎?從合理邏輯思考。 07/01 10: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