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GOOD2: 聖人條款的一種 07/22 16:42
→ eglaibls: 公務員還得 保持品味 勒 07/22 16:48
推 betale: 好奇到底是幹譙了什麼? 07/22 17:06
推 j6ru04jo3: 顏色對了都不算不檢 07/22 17:25
推 zeng225: 釋字702參照 07/22 17:29
推 bigmi: 判決書系統查一下滿多 07/22 17:33
→ fcz973: 我昨天還奢侈放蕩冶遊了一番會不會被抓啊 07/22 17:46
推 cbj1992a: 尊爵不凡的品味,撙節不凡的待遇 07/22 17:56
→ maniaque: 所以,對方知道你是公務員??? 07/22 18:15
→ onstar: 去提行政救濟吧 07/22 18:35
推 za755029: 被查水表?不然怎知你姓名和服務機關 07/22 18:43
推 kevin7771210: 這個在警界很常見啊!被投訴後一個態度不佳就能砍你 07/22 19:23
→ kevin7771210: 一支申誡,然後加強督導 07/22 19:23
推 tamama000: 苦行僧 言行兼職受控 薪水有夠低 07/22 20:03
→ chungrew: 這種不都是主管直接擋下來了嗎? 07/22 20:05
→ chungrew: 你有得罪老闆? 07/22 20:05
→ chungrew: 對方要告應該是自己去提告妨礙名譽 07/22 20:06
→ chungrew: 很少聽說因私領域吵架就被長官處分的 07/22 20:07
推 ceres1209: 好像是品位,不是品味? 07/22 20:19
推 starorion: 既然被行政處分,那還是走復審,請機關舉證,不能因職 07/22 20:28
→ starorion: 業的枷鎖,就以私領域的事情來懲處 07/22 20:28
推 chasel99: 期之如聖賢,用之如牛馬、視之如盜賊、棄之如敝屣 07/22 21:31
→ ezmantalk: 朕說你不檢就不檢 看什麼解釋沒用… 07/22 23:13
→ BDG: 前同事前幾年酒駕緩起訴吃丙 都去申訴再申訴 吞不下就走救濟 07/23 00:01
推 googleeeeeee: 現在還沒睡的也算行為不檢 07/23 02:12
推 muaci: 言行不檢這種就是不該出現在法條的用語啊 07/23 03:35
推 maniaque: 酒駕不會過啦,酒駕基本上是可以直接送懲戒的 07/23 04:17
→ maniaque: 可以去google 一下,類似案例大概去年的事 07/23 04:18
推 fcz973: 行為不檢有損師德這種隨老闆高興的詞都通過大法官認證了 07/23 06:33
推 justeat: 加油 支持你 07/23 10:43
推 forevernew: 下班之後發生的事情?被對方投訴? 07/23 10:47
→ pinhanpaul: 委任律師提自訴搞他 07/23 13:20
推 kymco9999: 下班之後?那這樣網路罵戰被肉搜投訴也算囉? 07/23 19:18
→ kymco9999: 我覺得非上班時間的言行如何,標準很難論定 07/23 19:19
推 mia330: 看心情 心情好行為好 性情不好就不檢點 07/23 22: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