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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因為與業務無相關的民眾發生爭吵,遭投訴至機關後,被以言行不檢為由處分, 由於該次爭吵並未發生在上班時間、內容也與工作無關,純屬私領域行為, 難謂損及機關聲譽,因此個人對於處分相當不服氣。 查詢各項判例後,發現"言行不檢"其實是一個相當模糊的定義, 在此想請問,有沒有相關的釋字、判決或法條之類的,能夠作為申訴時的參考呢?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59.120.150.8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PublicServan/M.1626942540.A.568.html
GOOD2: 聖人條款的一種 07/22 16:42
eglaibls: 公務員還得 保持品味 勒 07/22 16:48
betale: 好奇到底是幹譙了什麼? 07/22 17:06
j6ru04jo3: 顏色對了都不算不檢 07/22 17:25
zeng225: 釋字702參照 07/22 17:29
bigmi: 判決書系統查一下滿多 07/22 17:33
fcz973: 我昨天還奢侈放蕩冶遊了一番會不會被抓啊 07/22 17:46
cbj1992a: 尊爵不凡的品味,撙節不凡的待遇 07/22 17:56
maniaque: 所以,對方知道你是公務員??? 07/22 18:15
onstar: 去提行政救濟吧 07/22 18:35
za755029: 被查水表?不然怎知你姓名和服務機關 07/22 18:43
kevin7771210: 這個在警界很常見啊!被投訴後一個態度不佳就能砍你 07/22 19:23
kevin7771210: 一支申誡,然後加強督導 07/22 19:23
tamama000: 苦行僧 言行兼職受控 薪水有夠低 07/22 20:03
chungrew: 這種不都是主管直接擋下來了嗎? 07/22 20:05
chungrew: 你有得罪老闆? 07/22 20:05
chungrew: 對方要告應該是自己去提告妨礙名譽 07/22 20:06
chungrew: 很少聽說因私領域吵架就被長官處分的 07/22 20:07
ceres1209: 好像是品位,不是品味? 07/22 20:19
starorion: 既然被行政處分,那還是走復審,請機關舉證,不能因職 07/22 20:28
starorion: 業的枷鎖,就以私領域的事情來懲處 07/22 20:28
chasel99: 期之如聖賢,用之如牛馬、視之如盜賊、棄之如敝屣 07/22 21:31
ezmantalk: 朕說你不檢就不檢 看什麼解釋沒用… 07/22 23:13
BDG: 前同事前幾年酒駕緩起訴吃丙 都去申訴再申訴 吞不下就走救濟 07/23 00:01
googleeeeeee: 現在還沒睡的也算行為不檢 07/23 02:12
muaci: 言行不檢這種就是不該出現在法條的用語啊 07/23 03:35
maniaque: 酒駕不會過啦,酒駕基本上是可以直接送懲戒的 07/23 04:17
maniaque: 可以去google 一下,類似案例大概去年的事 07/23 04:18
fcz973: 行為不檢有損師德這種隨老闆高興的詞都通過大法官認證了 07/23 06:33
justeat: 加油 支持你 07/23 10:43
forevernew: 下班之後發生的事情?被對方投訴? 07/23 10:47
pinhanpaul: 委任律師提自訴搞他 07/23 13:20
kymco9999: 下班之後?那這樣網路罵戰被肉搜投訴也算囉? 07/23 19:18
kymco9999: 我覺得非上班時間的言行如何,標準很難論定 07/23 19:19
mia330: 看心情 心情好行為好 性情不好就不檢點 07/23 22: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