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PublicServan 關於我們 聯絡資訊
大家好,我知道這個問題已經有點被吵到不行,明明已經有函示但偏偏人事還是死咬文字不放。 今天因為業務關係,所以會有很多檢討會議 例如進度檢討、地方設施檢討、都市計畫檢討等等。 因為出現檢討兩字就被要求說是公假,但明明本質上是會議,甚至說只要檢討兩字拿掉就可以接受變成公差(??) 還說請公假但備註說是非教育性質在會計那邊就一樣可以請領雜費。 但我今天糾結點是公差跟公假的保險權利就不同,縱使是公假(具公差性質)他終究還是公假。 想請問各位人事有什麼看法? https://i.imgur.com/H6p8dPr.jpg
----- Sent from JPTT on my iPhone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18.164.98.174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PublicServan/M.1633004831.A.3D7.html
BlackCoal: 非人事,但是我覺得重點明明是前段的「訓練或講習性質 09/30 20:42
BlackCoal: 」,後段只是舉例吧 09/30 20:42
Vassili242: 調查局長已開釋人多必有白癡,恭喜你就是遇到白癡09/30 21:01
j6ru04jo3: 打去人事總處詢問,並報上單位09/30 21:40
maniaque: 笑死....人總處早就說規矩就是這樣09/30 21:44
maniaque: 卻還是有機關發文發這種踩紅線的 xx會,那...誰的問題?09/30 21:45
maniaque: 去叫發文機關更正會議事由啊.... 09/30 21:46
maniaque: 把 檢討會,多加個字變成 檢討會議,然後就說是 會議??09/30 21:48
maniaque: 更何況原PO你自己都用紅字標出 "差"的意涵為何09/30 21:49
maniaque: 你可以舉出 長官派你 "要去執行了什麼任務",不是嗎?? 09/30 21:50
※ 編輯: parkromi (218.164.98.174 臺灣), 09/30/2021 21:50:51
maniaque: 會議不是有議程嗎? 拿出來跟人事/會計說明.... 09/30 21:51
有附上啊 人事死咬*檢討*兩字
maniaque: 到你貴機關派你參加這場你所謂的會議,你要執行什麼任務?09/30 21:51
※ 編輯: parkromi (218.164.98.174 臺灣), 09/30/2021 21:52:06
maniaque: 你說是會議,那你就把你被派的身分去做什麼事情,說明之09/30 21:52
maniaque: "你要執行什麼任務"09/30 21:52
maniaque: 關鍵就是這個09/30 21:53
maniaque: 若根本只是被叫去看人家演戲,那給公假有什麼問題呢?09/30 21:53
maniaque: 不然你以為為何當初會訂出這幾個名稱是不給公差的???09/30 21:54
maniaque: 檢討會本來就是收尾,有要做什麼事?? 09/30 21:54
maniaque: 難道多加個議,就可以讓 檢討會 升格成 協調會議?? 09/30 21:55
maniaque: 明明就是鑽漏洞..... 09/30 21:56
maniaque: 去叫發文機關把開會通知單拿掉 檢討 啊09/30 21:56
maniaque: 改成 工作研商會議 ,會違法嗎??? 09/30 21:57
maniaque: 笑死~~~問題到底在誰身上,難道看不出來???? 09/30 21:57
maniaque: 建議原PO ,好好思索你所提出的那個截圖,那幾個 XX會 09/30 21:58
HardenRock: 前提是「講習性質」的檢討會 09/30 21:59
maniaque: 參加者是要做什麼事情,然後再去咀嚼紅字標出的關鍵句 09/30 21:59
我這樣理解好了:公差就是換過地方工作,我今天去參加那些檢討會議,是要代表機關去表達意見,那些檢討會議事後也都會有會議紀錄;而公假就單純是去當聽眾,要有講習性質。至於把檢討兩字拿掉,我們也曾發文要求過,但檢討兩字不應該是決定公差假的重點
maniaque: 除非你能很明確說明參與會議要做什麼事情 09/30 22:00
maniaque: 不然人事從字義去看你的會議性質,本質上沒有做錯 09/30 22:00
maniaque: 是你自己沒能把自己要做什麼事說清楚講明白 09/30 22:01
maniaque: 只單純的拿著 會議兩個字,在壓人事說人家不省人事而已 09/30 22:01
※ 編輯: parkromi (218.164.98.174 臺灣), 09/30/2021 22:19:46
ying1027: 差在能不能請雜費 09/30 23:08
maniaque: 我是人事的話,我才懶得退單,直接差單上註明 09/30 23:21
maniaque: "本申請案是否符合76.8.24局三字第1526號函示之公差性質 09/30 23:23
maniaque: ,由業務單位派人時,本於職責卓處" 09/30 23:24
maniaque: 退單惹人怨,還不如甩給申請人自己扛,出事時,人事指著 09/30 23:26
maniaque: 差單上面這行,淡淡的說 "我們提醒過了" 09/30 23:26
maniaque: 就跟前面那個拆分採購按成小額時,採購單位也是沒退單 09/30 23:27
maniaque: 直接加註,所以採購單位沒事,請購單位跟承辦一肩扛 09/30 23:28
maniaque: 大家都是出來混口飯吃,保護自己最重要 09/30 23:28
ezmantalk: 這個例例子我初看是跟M大一樣的想法 不過我覺得很怪的 09/30 23:58
ezmantalk: 的地方是 人事又說在備註註明非教育性質可領雜費 如果 09/30 23:59
ezmantalk: 加了後面這個動作 前面叫你請公假等於沒有意義 09/30 23:59
※ 編輯: parkromi (111.242.75.182 臺灣), 10/01/2021 06:12:15
maniaque: 總之,若原PO身為當事人,還是不能理解為何要有雜費這一項 10/01 09:31
maniaque: 這筆費用 只給出差不給公假 的道理 10/01 09:32
maniaque: 卻只會拿著 會議 在那邊 爭,而沒看到 檢討會 這三個字 10/01 09:32
maniaque: 要用怎樣手法包裝,人事才不會吃飽沒事做干涉 10/01 09:34
popular5566: 有沒有執行任務是業務單位自己要講清楚,不用在意會 10/01 10:36
popular5566: 議名稱。通常上有會議2字人家不會找事,沒會議2字人 10/01 10:36
popular5566: 家稍微謹慎點提醒你其實算不錯了~ 10/01 10:36
BlackCoal: 以前前輩教的,沒有內簽解決不了的問題 10/01 12:24
aguey: 有任何爭端,白紙黑字寫(夠閒的話),上簽打筆戰! 10/01 18:28
lovelyshu: 看到樓上推文我想到當初剛任公職時,為了人事室出錯沒有 10/01 19:18
lovelyshu: 合併我職代時期休假年資、申請保留假卻被打槍的事,當時 10/01 19:19
lovelyshu: 我就是上簽打筆戰XD(因為我跟對方說明有人事函釋,對方 10/01 19:19
lovelyshu: 居然說"誰知道你函釋是真的假的"),我就上簽連函釋一起 10/01 19:19
lovelyshu: 附上,看最後是誰丟臉XD (然後另一位人事幫我處理,求我 10/01 19:20
lovelyshu: 不要上簽) 10/01 19:20
aguey: 連我自己都看不起公務員~捍衛自己就是多讀法律,多看判決,上 10/02 10:19
aguey: 簽講清楚,說明白,打筆戰!!! 10/02 10:19
boloco: 訓練、上課、研討會是公假,討論、會議代表單位發言是出差 10/04 22: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