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audreytang: 首先:我並非作者,也沒有任何酬勞。作者是丘美珍。 11/02 15:16
推 audreytang: 其次,我參加活動也沒有酬勞,可知不屬服務法第13條。 11/02 15:19
→ audreytang: 感謝垂詢。丘美珍和鄭仲嵐是共同作者。我不是。 11/02 15:20
服務法並沒有以收酬勞為要件。 售書和宣傳的行為還是有的。
雖然沒有掛名作者,但是有協助書本的完成。 實質參與程度非常高。
而且名義作者是利用公務時間進行訪談。 算是利用公務時間處理私人事務。
縱使表面上沒有報酬、沒有掛名,但實質的參與和公開的宣促銷傳都是有的。
※ 編輯: Qmmmmmmmm (180.217.16.205 臺灣), 11/02/2021 15:27:42
推 audreytang: 最近《唐鳳談數位與AI的未來》我同樣沒有酬勞、版稅, 11/02 15:26
→ audreytang: 總裁出版社拿 SayIt 上拋棄著作權的訪談紀錄整理出書 11/02 15:26
→ audreytang: 同樣不屬於服務法第13條的範圍。 11/02 15:27
→ audreytang: 感謝追問。沒有收酬勞的情況在14條。那就回到前文提到 11/02 15:28
→ audreytang: 10949780641號令,顯然不具「經常」及「持續」性。 11/02 15:29
不錯喔。 又趁機幫另外一本書作宣傳。 祝您新書大賣!
※ 編輯: Qmmmmmmmm (180.217.16.205 臺灣), 11/02/2021 15:33:16
→ audreytang: 您引用0952640683是專為13條「公務員收受報酬」解釋。 11/02 15:30
→ laliga: 不能經常也不能持續,要怎麼斜槓?除了寫書公務員根本無法 11/02 15:33
→ laliga: 斜槓。 11/02 15:34
推 audreytang: 回應樓上,具有「公益性質」就可以經常、持續。 11/02 15:35
→ laliga: 又現在寄希於考試院修法,那修法慢或不如預期時又如何斜槓 11/02 15:36
→ laliga: 公益性質還要無酬勞才行,這符合現在社會價值嗎? 11/02 15:36
→ laliga: 唐委既然對兼職法令極熟,應該知道對基層有用的就只有寫書 11/02 15:38
→ laliga: 跟種田而已,連販賣農產都不行經常持續。 11/02 15:39
→ laliga: 種田為什麼我知道?因為我長輩就是一邊當公務員ㄧ邊種田。 11/02 15:40
推 audreytang: 是,理解樓上的意思。11053781671提到「一次性授權」 11/02 15:40
→ laliga: 現在公務環境有比那時候好嗎?摸摸自己良心想想。 11/02 15:41
→ audreytang: 「獲致正常利益」之判準,但這項我沒有援引的經驗。 11/02 15:41
※ 編輯: Qmmmmmmmm (180.217.16.205 臺灣), 11/02/2021 15:50:13
推 laliga: 當年種田可以,現在賣麵包、教才藝、搬貨還是不行,與時俱 11/02 15:44
→ laliga: 進的政府為何?實際的問題不要用宣傳跟法規塘塞。 11/02 15:45
噓 mark0204: 都知道公務員限制多,還去辛苦報考,然後再抱怨限制多... 11/02 15:50
→ mark0204: 這麼自助餐的話,絕對不是只有你會的啦,哈~~~ 11/02 15:51
推 audreytang: 事業「非以營利為目的」、「徵得機關(構)同意」, 11/02 15:52
※ 編輯: Qmmmmmmmm (180.217.16.205 臺灣), 11/02/2021 15:53:10
→ audreytang: 即可兼任經常持續職務。但我理解,通常和本職有關的, 11/02 15:53
推 laliga: 種田可以持續,沒有問題,糧食是國防事業 11/02 15:54
→ audreytang: 較有可能取得同意。(我自己三個專欄都經報院許可。) 11/02 15:54
→ laliga: 這就是為什麼一堆退休軍公教都去買地種菜,習慣了。 11/02 15:54
→ laliga: 光這點所謂的公務員斜槓,還是不脫種田寫書。 11/02 15:56
推 audreytang: 回應原PO,訪談內容仍然在0993185240範圍裡。 11/02 15:58
推 laliga: 又在自己要考公務員了,真是如此考試院何必修法?政務官也 11/02 16:11
→ laliga: 是自己要當的不是嗎? 11/02 16:11
→ laliga: 較能取得同意就是實質上的不平等,人治的來源。 11/02 16:12
→ laliga: 較能取得同意,等到像某球評樹大招風,又不同意了。 11/02 16:14
→ laliga: 法制化沒有必要嗎?好歹第三方審查啊! 11/02 16:14
→ laliga: 大膽預言,五十年內公務員兼職除了利益迴避跟國防會全部開 11/02 16:16
→ laliga: 放,這中間的過程就是選舉角力而已。 11/02 16:17
→ laliga: 前面我已經預言勞工年金會跳票了,等著看吧 11/02 16:17
推 StellaNe: 好康一 購買書送春聯 和直播無關 11/02 16:38
→ StellaNe: 好康二 提問抽春聯則無促銷買書之意 11/02 16:39
推 chungrew: 這個有關唐鳳委員是否有違法的問題 11/02 17:30
→ chungrew: 應該還是要回歸法律、事實與邏輯來處理 11/02 17:30
→ chungrew: 不是針對一樓,不是針對唐委員 11/02 17:31
→ chungrew: 而是應該要有一個通案的處理模式 11/02 17:31
推 laliga: 現在全部聚焦考試院修法,這象徵執政者對公務員的態度。 11/02 17:33
噓 gary886: 好了啦 11/02 17:34
推 laliga: 林全2017年講公務員60歲前退休不健康,應該培養第二專長。 11/02 17:37
→ laliga: 現在公務員沒辦法60歲退,不能兼職如何培養專長? 11/02 17:38
→ laliga: 一切都是空話,騙了又騙! 11/02 17:39
推 laliga: 修法不如預期的話真心建議在職人員,回家種田! 11/02 17:41
噓 xv36tmie: 真愛 11/02 17:41
推 chouwang68: 竟然釣出本人回應,XD。 11/02 17:48
噓 fcz973: 你他媽可不可以一次講完 11/02 17:54
噓 lovelyshu: 又一篇 11/02 17:58
噓 roy147yo: 政務官怎樣乾我屁事 這裡是事務官多還是政務官 洗文蠶寶 11/02 18:10
→ roy147yo: 寶可以安靜一點嗎 11/02 18:10
噓 apple123773: 多噓多健康 版面都給他玩了 11/02 18:40
推 starorion: 推。只准州官放火,不准百姓點燈 11/02 18:45
噓 motoy: 你到底要發幾篇 11/02 18:50
推 lapidoth: 說真的,我覺得要修法。但你挑天才IT大臣就是錯了 11/02 18:55
噓 HyDroGen2528: 是不是不會一次講完啦 11/02 18:59
噓 zeng225: 讚 留言 分享 11/02 19:21
推 peichiaC: 本尊回應推推 11/02 19:21
噓 BlackCoal: 是要幾篇 11/02 19:27
噓 a32750077: … 11/02 19:41
推 wtlnana: 徵得機關同意通常都是你敢同意試試看啊的概念...不用再強 11/02 19:56
→ wtlnana: 調這些條件了,真的很討厭看到這種官僚回覆,能符合這些 11/02 19:56
→ wtlnana: 不支薪又能取得同意的都馬不是我們這種缺錢的小咖,都缺 11/02 19:56
→ wtlnana: 錢了還在假日加班補休還能有空去經常性公益咧... 11/02 19:56
推 Ectel: 本人回應值得推 但我覺得政委可以反應公務人員兼職困境吧? 11/02 19:57
→ Leon0810: 是要幾篇?滾好嗎? 11/02 20:04
→ wahaha02: 時中體:針對個人,duck可不必 11/02 20:11
推 comuluffy: 希望開放公務員兼職 11/02 20:54
推 jjer: 兼職者。先給你吃乙 11/02 20:58
噓 Mancer: 洗版洗夠了沒啊!! 11/02 21:10
推 laliga: 年改只要記得陳建仁、林全、林萬億,當年要公務員第二專長 11/02 21:17
→ laliga: 結果現在還不能兼職,人走茶涼,涼茶還是現職基層在喝。 11/02 21:18
推 chasel99: 推回來 11/02 23:14
推 starorion: 推。只准州官放火,不准百姓點燈,這就是事實 11/02 23:56
→ chaobeilun: 有關係就沒關係 沒關係就有關係 嘻嘻嘻 11/03 00:19
推 DerLuna: 請唐委員建言一下修改公務員兼差的規定吧.... 11/03 00:39
→ boycome: qmmm加油 11/03 02:02
推 charles269: 希望推動不需報備制就能兼職 11/03 02:15
→ charles269: 但仍不能違反業務接觸對象兼職 11/03 02:15
→ aguey: 獲取名聲,贊助,接送……等(背後更大的利益)無形利益, 11/03 05:44
→ aguey: 算不算利益,還有這類跟公務何干係?我們是國考及格,卻被 11/03 05:44
→ aguey: 自以為的政務官指使,幹一些無腦鳥事,然後被行政,司法機 11/03 05:44
→ aguey: 關監督,領有考試及格的公務員,大部分作的很幹!因為知道 11/03 05:44
→ aguey: ,這是在內耗,空轉,無助推行公務! 11/03 05:44
推 laliga: 立法跟監察也多半衝著事務官,關說、糾舉糾正都針對事務官 11/03 07:34
→ laliga: 政務官拍拍屁股就走,立委監委自己人,打蒼蠅不打老虎 11/03 07:35
推 wingstar: 若這屬實,唐鳳高尚的說法也只是一種包裝,都是假的 11/03 07:57
推 j6ru04jo3: 顏色正確,一切合法。 11/03 08:29
推 laliga: 唐鳳只有說會跟考試院溝通,年改也撇的一乾二淨,期待啥? 11/03 08:40
推 laliga: 兼職跟年改本來就掛鉤的,當年林全林萬億講過多少屁話,現 11/03 08:54
→ laliga: 在全都不認了吼! 11/03 08:54
噓 Mancer: 一堆八卦板酸民來入侵集結,很有趣厚 11/03 09:23
推 laliga: 還酸民勒,樓上說說看公務員服務法要修什麼? 11/03 09:25
噓 Leon0810: 網軍滾啦!不要當自己個版好嗎? 11/03 19:54
推 PilotM: 推你呀,這本來就很特權的才能兼職 11/03 20:12
推 Meticulos: 不能兼職有防弊的考量,但另一層意義就代表,國家讓公 11/04 08:07
→ Meticulos: 務員幾乎沒有貢獻自己價值給社會的自由。報經長官許可 11/04 08:07
→ Meticulos: ,你跟我說想好好在機關裡發展,不是個高大上又符合機 11/04 08:07
→ Meticulos: 關長官想法的兼業,光簽報就黑掉了。所以說政委這麼有 11/04 08:07
→ Meticulos: 研究,是不是可以推動修法~ 11/04 08:07
推 bettybuy: 公服法要大修了,我覺得是好事 11/09 20:32
→ bettybuy: 罵得很兇的憤慨人士可以去看看草案,還不錯 11/09 20:33
→ sinju1204: 呵呵 大修不錯啥 真當不會去看公服法草案喔 兼職一樣沒 11/10 16:52
→ sinju1204: 改 照樣不能兼職叫還不錯? 笑死人 哪來洗地的 11/10 16:53
推 laliga: 一堆這種洗地的,留兩句就走,還憤慨人士勒 11/11 14: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