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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標題: 公務人員考績丁等可否免職 大法官對外徵求意見 新聞來源:自由時報 新聞網址:https://reurl.cc/xO4M3L 新聞內容: 相關法律規定,公務人員考績如果被打丁等, 行政首長可核予免職但台北高等行政法院質 疑,免職非行政權,應交由懲戒法院審理才對 ,相關規定違憲,聲請大法官解釋。憲法法庭 2日對外徵求與本案有關的人民、 機關及團體 意見。 本案為台北高等行政法院第五庭提出聲請,直 指免職涉及剝奪公務人員的身分,不應由受處 分人的行政長官決定,而應交給具有司法懲戒 權的司法機關(懲戒法院)審理,才符合憲法 要求,否則有可能影響人民的服公職權。 為此,大法官定於29日上午10時,於憲法法庭 進行言詞辯論,並於2日對外昭告, 希望與本 案有關聯性的人民、機關或團體,於10日以前 ,向憲法法庭聲請裁定許可提出具參考價值的 專業意見或資料。 同日下午,另有一名消防員徐國堯的的釋憲案 ,他被長官認定有虛偽病假、常年無故未參加 訓練、浮報補休、兼職、濫告等違失,記了諸 多申誡而免職,他也質疑行政機關無權免職, 興訟釋憲。 另外,4月26日上午9時舉辦的全民健保資料釋 憲案,則與個人資料保護法規定有關,該法載 明「有關病歷、醫療、基因、性生活、健康檢 查及犯罪前科之個人資料... 公務機關或學術 研究機構基於醫療、衛生或犯罪預防之目的, 為統計或學術研究而有必要,且資料經過提供 者處理後或經蒐集者依其揭露方式無從識別特 定之當事人。」 有7位民眾認為公務機關利用 民眾的健康資料,違反憲法,聲請解釋。 大法官亦請與徐國堯和全民健保資料庫案有關 的人民、機關或團體,比照免職案,於10日以 前向憲法法庭聲請裁定許可提出意見書。 心得: 真猛,以為丙等已經相當不容易,想不到還可 以搞到被打丁等,實在難以想像。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8.171.58.115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PublicServan/M.1646318185.A.2EA.html
z110663: 政府要搞你,怎樣都可以,反正政府現在退休金都亂搞愛給 03/03 23:06
z110663: 不給 03/03 23:06
SAMON5566: 行政懲處免職跟懲戒法免職不同吧,後者才是剝奪身份 03/04 00:21
QLinQ: 考績的免職是可復職,懲戒的免職是剝奪身份。兩種審查內容 03/04 01:27
QLinQ: 不同。 03/04 01:27
QLinQ: 是可復職(X)可再任 03/04 01:28
maniaque: google 徐國堯, 年度累積達18隻申誡,"應"打丁等 03/04 02:54
maniaque: 首長沒有裁量條件,只要慢慢弄你18條申誡就存滿了 03/04 02:55
maniaque: 啊,對了,那個給他18條的長官,現在在當御史大人的頭頭.. 03/04 02:56
maniaque: 要說有沒有違憲? 大概就是那個 "應"列丁等 有些爭議 03/04 03:00
carterdunk: 党說了算 吾党万歳 03/04 08:20
samug: 得罪高層就可以找機會記你申誡 18支就可以把你掃地出門 03/04 08:23
talesb72232: 具懲戒性質的懲處 當然要回歸法院審理 03/04 11:07
luciful3: 我連吃三丙,第四年主管說要打我丁,我自己辭職 03/04 11:52
luciful3: 註:我之前是警職 03/04 11:57
luciful3: 因為2012年時關中說連三丙淘汰... 03/04 12:01
swilly0906: 樓上您做了什麼事呀?我記得連續打丙等 長官是要寫報 03/04 17:53
swilly0906: 告的耶... 03/04 17:53
enerel: 我也有同樣問題吃連三餅不簡單 03/04 18:53
kit279: 真的連三丙? 03/04 19:09
chung900155: 主管不爽你就莫須有打丙啊 有很難?岳飛故事聽過沒 03/04 20:24
chung900155: ? 03/04 20:24
KarlMarx: 公務機關要打丙很難啦,警消那種體制的比較敢打。 03/04 20:55
CHYYP: 於法論法 其實蠻有道理的 03/04 22:08
carefri: 於法論法個鬼!每個殺人都可教化規定在哪個法? 03/04 22:13
luciful3: 我趁被淘汰前自己先辭了 03/05 02:31
luciful3: 因為我覺得辭了就辭了,警察沒做還能當保全 03/05 02:32
luciful3: 另謀出路了 03/05 02:32
AMPM: 徐國堯不就是大法官釋憲785號的吹哨者嗎?要感謝他讓後來的 03/05 10:31
AMPM: 我們有更多保障 03/05 10:31
maniaque: 連三丙.......當事人講的,還不如去問機關以及左鄰右舍 03/05 10:55
maniaque: 同事的視角 03/05 10:55
yamahara6026: 塔綠班的日常 03/05 14:41
boycome: 三丙最好是長官要搞你,檢討自己吧 03/05 15:52
zxm00038: 虛偽病假是醫生被告了沒 03/05 16:19
zxm00038: 浮報補休要怎樣浮報,沒主管同意怎樣浮 03/05 16:20
zxm00038: 兼職可以直接停職調查啊。 03/05 16:20
zxm00038: 濫告也能被記。直接剝奪公務員的司法權利 03/05 16:25
maniaque: #1OkNw5Q2 三丙就這篇吧 03/05 16:59
maniaque: 板外的資訊,就有興趣的自己去找吧 03/05 17:02
luciful3: 因為我那時侯做不下去了,正常能尋求幫助的管道都找了( 03/05 19:55
luciful3: 包括心理輔導的關老師)最後真的撐不下去且主管要打我丁 03/05 19:55
luciful3: 等才自行離職 03/05 19:55
luciful3: 不想再回想那段時期,只能讓時間沖淡一切,我盡力做好 03/05 19:57
luciful3: 份內工作了 03/05 19:57
luciful3: 我也知道有的同事好幾丙都照常退休,同事也都很好,退了 03/05 19:59
luciful3: 就退了 03/05 19:59
luciful3: 只是工作難找,辭職後願意接受我應徵的只有保全公司 03/05 20:01
maniaque: 坎要自己想辦法過,畢竟這邊不是取暖版還是傻花板 03/06 11:03
kobe7785075: 隨便你搞阿 反正以後少子化沒人要當 你就盡量搞 03/07 03:52
airlow: 回歸法院是合理,但結果應該沒啥變 03/07 14:45
chungrew: 公務機關只要中規中矩真的很難丙等 03/07 14:55
chungrew: 但是吃乙等又不能申訴很討厭 03/07 14:55
maniaque: 行政免職=>可再任 懲戒免職=掰掰forever 03/07 17:26
maniaque: 範例:郭冠英事件 03/07 17:26
maniaque: 所以,行政免職案,本身就可以進行政法院攻防救濟 03/07 17:27
maniaque: 若走懲戒免職,連回來的機會都沒有...... 03/07 17:28
maniaque: 我是不知道高行那位法官有沒有參透這一點 03/07 17: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