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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nbarepeat (nbarepeat)》之銘言: : 請問2個狀況 : 一種發現公家的物品被不知名的人偷走或破壞 : 此時處理方式是報警吧 再看能不能捉到人 如果不行用報案資料簽報廢結案? : 另外一種發現可能的人士 發文請他恢復原狀 但是如果他不承認 也沒監視器 該如何處理 : 感謝 在下班後被偷竊 ---> 保全公司 (或是忘記設定保全的人員) 找到是誰偷的 ---> 保管人要負責追回 找不到人負責 ---> 保管人的錯 除了「在下班後被偷竊」之外,都不建議報警 由於制度問題,報警可能更麻煩 不如相關的人問一問、找一找屍體,或是照殘值報賠 正因如此,大家都不想當保管人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10.240.132.180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PublicServan/M.1653369845.A.4D0.html
emmaloa: 有時候發現被偷已經過一陣子,而且不見得有監視器 05/24 14:25
webberpopo: 當保管人可以啦 管一些搬不走的東西 其它的想辦法推 05/25 08:13
webberpopo: 掉 05/25 08: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