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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修法似乎開放公務員可以有條件兼職,請教各位大大,那當家教應該是已經開放了吧 ?謝謝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4.37.143.18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PublicServan/M.1653910612.A.7EA.html
eglaibls: 以前學教的學務主任 直接家裡開班授課薪水 upup 05/30 19:43
jurists: 不行 表面開放 實際禁止 05/30 19:50
fatetree: 有人智財局的連上班都可以回兼職的line了當然可以 05/30 19:51
Unfriendly: 等總統公布再問自家人事單位或是寫銓敘部長信箱詢問 05/30 20:20
Unfriendly: ,現在問鄉民也不準 05/30 20:20
gt3glaylove: 同意樓上說法! 05/30 20:46
joshju: 別多想了,公務員開啟大街頭藝人時代 05/30 21:48
joshju: 結案退庭 05/30 21:48
chesterhe: 之前是要經服務機關允許 放寬是不是可以不用不知 05/31 00:15
eason1206: 原先的舊法家教本來就可以了,新法照銓敘部的修正草案 05/31 10:32
eason1206: 看下來,也只是改成同意制,還是要機關同意 05/31 10:32
jjer: 告知先吃乙 05/31 12:20
Unfriendly: https://i.imgur.com/Oq9Kjg0.png 05/31 12:31
ihero: 不行 這只是原本銓敘部函示明文化 05/31 15:58
ihero: 舊法不行的還是不行 05/31 15:59
Godofthebutt: 誰要請老人 05/31 16:55
vgil: 領現金查無不法 06/02 11:02
vizjeco: 家教收現金 本來就查不到 06/03 00: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