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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72 條 機關辦理驗收時應製作紀錄,由參加人員會同簽認。驗收結果與契約、圖說、貨樣規定不 符者,應通知廠商限期改善、拆除、重作、退貨或換貨。其驗收結果不符部分非屬重要, 而其他部分能先行使用,並經機關檢討認為確有先行使用之必要者,得經機關首長或其授 權人員核准,就其他部分辦理驗收並支付部分價金。 先說 根據我問了一下一些公務體系相關人士 似乎沒驗收就先用不算少見 我自己經驗 不驗收就先用不可能 一定是驗收完才用的 但 根據採購法這樣來看 可以先用不驗收的 是整個工程裡面相對不重要的部分 不影響才能不驗收就使用 再來 可以先部分驗收先付錢的 是其他部分能先行使用,並經機關檢討認為確有先行使用之必要者 就是說安全無虞 並且確實有必要必須先啟用的 就這採購法72條來看 新竹棒球場怎麼看都不符合 今天有新聞出來說 公共工程先使用再驗收不希奇 但 球員協會有提供多項意見球場不符合標準 必須改善 =>安全有虞,不符合採購法規定不能先使用再驗收 採購法規定可以先不驗收部分 整個工程裡面相對不重要的部分 球場不是 是重要部分 我用採購法來看怎麼樣新竹球場都是有問題的 但似乎實務上不是這麼一回事 這樣承辦真的不會抖嗎 還是我搞錯了採購法的法條 謝謝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72.221.147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PublicServan/M.1659005110.A.0D0.html ※ 編輯: kunnsei (1.172.221.147 臺灣), 07/28/2022 18:45:31
xvmon123: 政策需求 07/28 18:47
得經機關首長或其授權人員核准,所以應該是承辦自己簽上去說我要先行使用 這樣責任就是在承辦身上 未驗收工程出事了 承辦要負起全部責任吧 是他上簽要使用的 ※ 編輯: kunnsei (1.172.221.147 臺灣), 07/28/2022 18:52:15
ezmantalk: 今年選舉年加上鬼門要開了 會越來越多鬼東西跑出來… 07/28 19:02
kery1120: 若非長官要求,有哪個承辦人願意不照正常的驗收程序先 07/28 19:04
kery1120: 行使用? 07/28 19:04
我的意思是 在這個案子中 長官叫你未驗收先行使用 但 是承辦自己上簽呈說我要先使用的 而不是長官要求 這兩天政論節目也是這個口徑 誰說要先使用的誰負責 檢調(當然民進黨縣市的話機會比較低)如果真的調查 依據法條來看 承辦妥妥的觸法 一條圖利罪絕對跑不掉吧 ※ 編輯: kunnsei (1.172.221.147 臺灣), 07/28/2022 19:07:41 ※ 編輯: kunnsei (1.172.221.147 臺灣), 07/28/2022 19:08:57
black430: 修繕類 像道路刨舖都是先用 不可能封路一個禮拜等試驗 07/28 19:09
black430: 報告 等驗收程序 07/28 19:09
關鍵在 你能確定道路刨鋪好是安全的嗎 比如刨鋪完地上還有個大洞 說不能封路不用要先使用 然後機車騎過去沒注意到直接出人命 這可不是開玩笑的 ※ 編輯: kunnsei (1.172.221.147 臺灣), 07/28/2022 19:11:30
qazws08: 埋個管修個箱涵堵一個禮拜等報告的1999也不是開玩笑的 07/28 19:23
SAMON5566: 所以機關首長副首長底下都會養一批好用或免洗的啊 07/28 19:28
MidtwoFrog: 沒記錯道路刨鋪不都是鋪好先通行使用之後才驗收的嗎 07/28 19:29
bruce20053: 還沒驗收 意味所有權仍屬廠商的 有問題當然廠商要負責 07/28 19:30
bruce20053: 任。換個方式講道路施工尚未驗收 路不平整 致損傷 責 07/28 19:30
bruce20053: 任歸屬 ?當然是廠商的。圖利罪構成要件其中有獲得好 07/28 19:31
bruce20053: 處 錢都還沒付 獲得什麼好處了? 07/28 19:31
bruce20053: 上簽:經查xx日竣工確認有缺失123...尚未改善 如使用 07/28 19:35
MidtwoFrog: 有大洞或明顯危害當然不可能先用阿 07/28 19:36
bruce20053: 恐導致xx 問題 建議不同意使用 請xx核示 ...不過會先 07/28 19:36
bruce20053: 黑掉 。同意使用 發生問題來查就上面責任 07/28 19:37
bruce20053: 切記平安下莊就是福 其他都假的 07/28 19:39
原來如此 簽這樣寫 就是主管要扛責任了
MidtwoFrog: 不過通常道路刨鋪工程單純 能不能類比竹棒就不確定了 07/28 19:44
OolightoO: 法沒限制驗收前不能使用。 07/28 19:44
法沒限制驗收前不能使用 所有權歸屬於廠商 所以新竹球場這個案件 真正該歸責的是營造廠商? 突破盲點了...是營造廠商沒蓋好所以使用才會害人 受傷 ※ 編輯: kunnsei (1.172.221.147 臺灣), 07/28/2022 19:50:39
maniaque: 沒驗過 跟 沒有驗收 是兩回事 07/28 19:49
maniaque: 條文寫的是 驗收時,發現有部分不會過,部分可以過 07/28 19:50
※ 編輯: kunnsei (1.172.221.147 臺灣), 07/28/2022 19:51:28
maniaque: 乙方接受情況下,甲方可以就該部分驗收合格並給付價款 07/28 19:51
maniaque: 至於歸責與否? 本來沒驗過就是乙方的責任 07/28 19:52
所以現在是 甲方要求先使用 乙方認為我蓋的沒問題你要先用也可以 問題出在...明明甲方也知道球場有問題 但甲方還是要求要先行使用球場 這樣甲方還是會有問題的吧
maniaque: 問題是.."你甲方要求乙方開放使用",發生事情責任在誰? 07/28 19:52
maniaque: 當然是 甲方 啊..... 07/28 19:53
※ 編輯: kunnsei (1.172.221.147 臺灣), 07/28/2022 19:55:50
maniaque: 認定施作有沒有問題,權限在甲方...... 07/28 19:56
※ 編輯: kunnsei (1.172.221.147 臺灣), 07/28/2022 19:57:06
maniaque: 乙方把設備"點交"給甲方 07/28 19:57
maniaque: 是甲方要去承擔開放的責任 07/28 19:57
maniaque: 至於側翼攻擊那些五四三,那就是政治問題,不是建造問題 07/28 19:58
hjijsjdis: 這種事很稀奇嗎? 有什麼好奇怪 07/28 20:12
hjijsjdis: 老大說要先使用 叫你簽就簽 07/28 20:12
hjijsjdis: 敢簽的就燒香拜佛 不敢簽的就東西收一收 07/28 20:12
Dheroblood: 驗收先用的很多阿 你看市區裡面那條路不是剛鋪好瀝青 07/28 20:51
Dheroblood: 剛畫好線就用了 07/28 20:51
Dheroblood: 不要說路了 你買投影機也是買來放到會議室就用了 然後 07/28 20:52
Dheroblood: 才簽驗收阿 不過我是覺得你想帶政治風向 但我沒證據 07/28 20:52
cue: 甲乙方講好就好,但是現在是開放全民公測還收費 07/28 21:04
cue: 有沒有跟民眾及球員講,你是來公測試運轉的? 07/28 21:05
barucher: 怎麼可能是承辦的鍋,決行那個才是主導好嗎 07/28 22:06
banmi: 20141121,"罔顧公安秀政績 台中歌劇院未完工就啟用" 07/29 07:00
banmi: 內文寫到"文化局協調廠商暫停工 演出後再收尾" 07/29 07:00
banmi: 這種事對不對是一回事,但應該不是第一次發生。 07/29 07:03
原來如此 我希望這些政客可以記取這次教訓 ※ 編輯: kunnsei (163.32.216.91 臺灣), 07/29/2022 10:09:10
fong6033: 驗收人員不會在外野草坪飛撲啊 07/29 10:38
outofsurvive: 你上簽代表是你出的主意,即使是主管口頭指示 07/29 11:00
smartlin2001: 不用撲看到有石頭就知道有危險的吧 07/29 11:22
BPM88: 這個需不需要拿使用執照?所以問題會不會其實是使照未取得 07/29 11:51
BPM88: 就開放?公共危險罪? 07/29 11:51
Frobel: 討論新竹球場這種政治案 翻法條就錯了 07/29 12:48
Frobel: 學術倫理 跟公務員辦法都是規範基層或沒黨證的 07/29 12:48
lastversion: 沒有驗收完,可以用。但是契約要處理好權責。最近很 07/29 14:21
lastversion: 紅的案例,應該沒想這麼多... 07/29 14:21
banmi: 為什麼是記取這次教訓? 哪次教訓不用記取? 2014歌劇院不用? 07/29 15:25
agriculture: 就因為綠的沒有記取2014年藍的教訓,所以搞出更大條 07/29 16:06
agriculture: 的,希望政客們記取這次教訓有什麼不對 07/29 16:06
banmi: 那... 2014年的教訓不用記取嗎? 不是相關的教訓都要記取嗎? 07/29 16:54
banmi: 如果是所有的教訓都要記取,為什麼要指名這次?? 07/29 16:55
giobling: 不太可能辦工程的承辦又是要簽活動的承辦人,經驗上是 07/29 18:54
giobling: 不會需要簽到先行使用。 07/29 18:54
bijiua: 討論真精彩... 07/31 01:30
wings0713: 承辦人一定是被壓著硬上啊 07/31 15:15
scott123321: 能否正常使用也算驗收時須檢驗項目的一部分,先用不 07/31 23:20
scott123321: 是問題。問題是看起來不能用就開始用 07/31 23:20
maniaque: 總統都來了,不知道哪個承辦有本事把總統趕出去.....:D 08/01 09:11
banmi: 歷史總是驚人的相似,2014那一次總統也有去... :D 08/02 08: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