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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版友好 因為內陞的關係,需與人事處做職名章交換, 想請問舊的職名章會需要截角嗎? 查了一下只有看到部分機關有寫到「應將使用之職名章截角後,送人事單位註銷」 (如:教育部職名章製發使用及管理要點、桃園市政府及所屬機關職名章使用管理要點) 但本機關的人事沒有這樣要求 以上,再麻煩版友們解惑,感謝:)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20.136.18.30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PublicServan/M.1662643316.A.1E7.html
TEYU21: 我經驗是,人事在我面前截角職章 09/08 22:35
showmeihuang: 我的是拿舊職名章換新的 09/08 22:40
migration265: 有 09/09 06:49
migration265: 不過挺白癡的 09/09 06:49
interestant: 不同機關不同做法,甚至有機關是不用職章的 09/09 06:57
Sandytw: 在兩個中央二級機關沒用過職章的路過… 09/09 09:06
k110424: 就送回去給人事室他們就會處理了 09/09 11:29
gossip123456: 跟二樓一樣,拿舊的換新的 09/09 11:51
bruce20053: 一個章才多少錢 要複製還不簡單 截角用意? 09/09 16:00
lapidoth: 專員好科長好副座好處長好 09/10 10:51
jjer: 章可以造假,時間前面不行。請記得用油性筆簽署時間,刑事 09/13 12:08
jjer: 鑑定的時候會有幫助。 09/13 12:08
jjer: 打錯 是時間或簽名 09/13 12: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