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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項計畫人力,中央來文說明年將以"聘用人員"進用 想問一下版上有無人事人員,可以請教一下: 那111年仍然在職的這些人,要經過什麼"程序",才可以如期在112年1月1日繼續留用?? 我們的人事說要重新面試,然後錄取簽合約 所以不能寫簽申請留用就好了嗎?? (因為年底要市長選舉,人事凍結) 預計12月初(或12月底)才能辦面試,這樣根本沒時間辦面試吧@@) 假如真的不幸換人當,那這些同仁112年1月1日以後不就不能來上班,要等到面試完後?? 有人事人員可以解惑一下嗎??感謝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80.217.231.253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PublicServan/M.1666629855.A.7FB.html
ezmantalk: 12月來不及辦就11月辦啊 另外你資訊沒有很詳細所以也無 10/25 08:53
ezmantalk: 法判斷 所謂聘用是指"真正聘用"還是就一般勞工的進用 10/25 08:53
ezmantalk: 如果只是一般計畫的勞工進用 有適用任免法人事凍結?這 10/25 08:56
ezmantalk: 可以研究一下 10/25 08:56
ezmantalk: 不過 11/8這次要選的就要開始人事凍結囉 10/25 08:58
yanjiun0821: 選舉前都會人事凍結每個縣市都一樣,一般會在半年前 10/25 13:50
yanjiun0821: 準備好,要是來不及會先延長一些時間(1-3個月)看你們 10/25 13:51
yanjiun0821: 機關怎麼決定,也不一定舊有人員一定都會留用 10/25 13:51
kbt2720: 變成聘用人員是福利變好? 10/25 16:55
kevin1208: 我也想11月就辦面試,可是這是中央部分補助計畫 10/26 00:41
kevin1208: 按人事程序規定,需要經過人力審查會核准後才可以作業 10/26 00:42
kevin1208: 現在是連人力審查會都還沒提案@@ 10/26 00: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