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BGK: 公務人員任用法第1項有下列情事之一者,不得任用為公務人員: 01/19 10:35
→ BGK: 第11款:受監護或輔助宣告,尚未撤銷。 01/19 10:35
→ BGK: 少打了第28條 01/19 10:36
推 northcloud: 你可以這樣發文為意思表示, 應該不符合受監護宣告的 01/19 12:48
→ northcloud: 條件 01/19 12:48
推 Roy3567: 家人也可能怕哪天狀況惡化需有人接手處分財產等事宜,但 01/19 13:24
→ Roy3567: 確實會影響你的工作權,請跟家人懇談想想有何替代方法 01/19 13:24
推 talesb72232: 不能當公務員 任用法28 01/19 13:26
推 spirit119: 同二樓 01/19 14:49
→ spirit119: 更正 四樓 01/19 14:49
推 emily6637: 有輔助宣告甚至不能參加公務人員考試 01/19 16:39
推 emily6637: 原po 可以去找找考試院第12屆第202次會議紀錄,裡面有 01/19 16:56
→ emily6637: 提到輔助宣告考上後被撤銷資格的案例 01/19 16:56
推 Yamark: 考選部的考選法規公務人員考試法第12條有規定喔!如果真 01/19 19:18
→ Yamark: 的還是不能理解的話,可以在考選部的意見看板上留言 01/19 19:18
→ Shilinchild: 雖然我也不知道聲請監護宣告會不會通過,通過了之後 01/19 19:35
→ Shilinchild: 是不是真的不能自己工作喔? 01/19 19:35
→ kirious: 消極資格 01/19 22:39
推 woocream: 中度應該不會到監護宣告,輔助宣告的話不要有買車買房 01/19 23:45
→ woocream: 等重大交易,其實對生活沒什麼影響 01/19 23:45
推 ritud: 同二樓,你能上來問問題,肯定未達監護宣告的程度。 01/20 00:28
→ Shilinchild: 19樓大大,受監護輔助宣告那能自己辦信用卡還是金融 01/20 07:59
→ Shilinchild: 卡嗎? 01/20 07:59
推 Peipussee: 監護宣告跟輔助宣告的要件、法律效果差很多,請原po不 01/20 10:00
→ Peipussee: 要再連著打了,到底是監護宣告還是輔助宣告講清楚,還 01/20 10:00
→ Peipussee: 是你也搞不清楚你家人要幫你申請什麼? 01/20 10:00
推 en90508: 任用法28條:有監護或輔助宣告未撤銷,就算考上也不能任 01/20 11:45
→ en90508: 用;如果任用後才有該事由,那就會被退休或資遣。 01/20 11:45
→ Shilinchild: 確定家人說先聲請監護宣告,如果法院評估不能會轉為 01/20 13:01
→ Shilinchild: 輔助宣告,我會於年假後親自到法院聲請監護宣告,已 01/20 13:01
→ Shilinchild: 聯絡我這邊法院的訴訟輔導專員洽詢了 01/20 13:01
推 mainjoey: 監護宣告是不能為意思表示 輔助是意思表示顯有不足 01/20 13:49
→ mainjoey: 你能發文詢問 其實我是不知道能不能符合要件就是了 01/20 13:50
→ mainjoey: 那你如果真的被才能監護或輔助宣告 代表你也不適任公務 01/20 13:51
→ mainjoey: 原啊 01/20 13:51
→ mainjoey: 裁定 01/20 13:51
推 HZM: 你先分清楚什麼是監護宣告,什麼是輔助宣告。兩者是不一樣的 01/20 22:50
→ HZM: 。還有你家人要聲請的理由及意圖是什麼? 01/20 22: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