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PublicServan 關於我們 聯絡資訊
現職委一考上普考(同一機關且同一職系),普考有二缺額所列職等如下: A缺額:委任3~5職等 B缺額:委任4~5職等或薦6 問題:現職委一能否視同商調? A缺額:可商調,同一機關同一職系。委一權理委三(高二職等內) B缺額: -可:因普考及格取得委任第三職等任用資格(委一權理委三),實務訓練合格後才能權理委四 ,拿委四的專業加給。 -不可:提報最低職等為委四,委一不能權理高過二職等。 不知B缺額能否視同商調?謝謝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20.132.230.24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PublicServan/M.1678449436.A.3E6.html ※ 編輯: samusu (220.132.230.24 臺灣), 03/10/2023 20:00:44 ※ 編輯: samusu (220.132.230.24 臺灣), 03/10/2023 20:02:07
ezmantalk: a可b不可 原因你自已寫了 03/10 20:07
beavermax: 委一的話,應該限制轉調期都還沒過,不用想視同商調了 03/11 15:09
sleepcat612: 委1但分發到同一主管機關,A缺仍有機會視同商調 03/11 16:43
lapidoth: B2似乎正解 03/12 09:08
smart55: 請問商調還要綁6年嗎 03/13 20: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