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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妹的朋友在市政府某局處擔任約聘人員 當初也是面試+筆試進去的, 去年該單位換了新科長後對他一直不是很滿意, 想方設法、明講暗示要他主動離職, 我朋友平時中規中矩也沒犯甚麼大錯 但最後還是受不了壓力上了離職簽 考量還有十幾天的特休還沒休,所以離職日期壓在7月中 沒想到該名科長打鐵趁熱居然未經徵詢直接把他的離職日改到6月底 然後局長也直接批如擬... 想請教各位前輩,這樣還能算是自願離職嗎? 我朋友還有其他救濟途徑嗎?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1.242.233.107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PublicServan/M.1686666737.A.BEB.html
ezmantalk: 再簽 附原簽 簽到科長他會來找你 06/13 22:35
jjer: 直接改還是加註意見?直接改的話算不算變造文書? 06/13 22:39
amla72040: 是加註「考量○○因素擬改為6月底離職」 06/13 22:45
cake51640: 特休可以換錢嗎 不給能去勞工局檢舉嗎? 06/13 23:06
eglaibls: 電子文嗎? 新公文系統 可以看得到第一手簽文內容 06/13 23:10
tigervirus: 1120310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總處組字第1122000404號函 06/13 23:34
tigervirus: 除僱用契約另有規定 指定離職日逾30日以該日為生效日 06/13 23:39
ezmantalk: "再"的意思是寫一個新的簽,你直接改當然是變更首長核 06/14 00:00
ezmantalk: 定的公文書,看你啦 重簽比較穩是會再會一次人事表達 06/14 00:00
ezmantalk: 意見。你要公文複閱拿進去給首長請他改回來,這是繞過 06/14 00:00
ezmantalk: 科長,嘿嘿不作的最大 你要這樣撕破臉也是可以啊,反 06/14 00:00
ezmantalk: 正重簽也是要翻臉的(或者說無論怎麼作都是要翻臉的)另 06/14 00:00
ezmantalk: 約聘不適用勞基法,要嘛休要嘛同折錢,反正是不能作功 06/14 00:00
ezmantalk: 德給國家的 06/14 00:00
iverson414: 缺德,僅有訴諸媒體有用啦 06/14 00:06
amla72040: 104網站的文章有寫到:勞工決定哪一天為離職日(通 06/14 00:20
amla72040: 常事先已精打細算過),除非勞雇雙方另行商議新的 06/14 00:20
amla72040: 離職日,否則雇主應不得擅自更改勞工原定之離職日 06/14 00:20
amla72040: 。但約聘不適用勞基法,除了撕破臉外好像也沒有其 06/14 00:20
amla72040: 他法律上的保障QQ 06/14 00:20
mercurylsc: 剩下的天數剛好直接請特休到離職 06/14 01:12
joytiger0405: 反正都撕破臉了,就從今天開始休到完啊 06/14 06:57
patri0052: 一樓 笑死 我也是這樣想 06/14 08:34
patri0052: 應該是科長擬提早日期 局長批吧 科長怎麽可能改原文 槓 06/14 08:36
patri0052: 掉日期蓋科長職章嗎 06/14 08:36
lolicone: 照一樓的作法。不然就現在開始休,直接休到離職那天。 06/14 08:50
kevinchuang: 與其重簽公文 生悶氣 不如現在開始就把休不完的休 06/14 10:48
kevinchuang: 到離職也是一種方法 06/14 10:48
thh0605: 請問案件照分沒人要幫代理怎辦 06/14 11:40
ezmantalk: 說的很像假單不用長官批一樣,光本版去找一下一堆請假 06/14 12:13
ezmantalk: 爭議好嗎? 06/14 12:13
ezmantalk: 根本解決問題簽在簽上,何時離職何時請假,才從根本解 06/14 12:17
ezmantalk: 決問題 06/14 12:17
patri0052: 原來離職簽的說明欄 可以列還剩多少假要請 筆記 06/14 15:20
talesb72232: 這變造文書了吧 可以玩一下司法程序 06/14 15:42
kery1120: 加註是以主管自己名義加註?還是在上簽上旁邊加註使人 06/14 18:38
kery1120: 誤以為是上簽人變更簽呈內容?後者已經是偽造文書了 06/14 18:38
kery1120: 直接拿簽呈給主管看,看他要自首還是你告發 06/14 18:40
ezmantalk: 樓上真要像你這樣弄小事化大,時間是還要拖多久,離職 06/14 19:08
ezmantalk: 有的單位是用表有的是用簽,如用簽,說明現在到離職前 06/14 19:08
ezmantalk: 的規劃(包含有沒有請假)是順便,雖然現在請假都系統化 06/14 19:08
ezmantalk: ,有簽請假附檔,就不用再審,所以個人覺得跟離職相關 06/14 19:08
ezmantalk: 長官也有必要的沒什麼不能在簽上提,相反更應該提核定 06/14 19:08
ezmantalk: 後才有憑有據 06/14 19:08
ezmantalk: 漏字補一下…長官也有需要知道的 06/14 19:09
adamas0422: 離職的簽或是程序是要找人事拿嗎? 06/14 20:54
kaichun: 要是我就現在休到結束,拿去換錢也沒多少,休假還可以規 06/14 22:45
kaichun: 劃自己的下一步 06/14 22:45
ezmantalk: 樓上是在氣什麼?你假單送出去長官可以核你就休啊 不過 06/14 23:01
ezmantalk: 要提醒你,很多人是假單點出去就放假,但多的是長官沒 06/14 23:01
ezmantalk: 有點後面被懲處曠職,確定長官點了再休好嗎? 06/14 23:01
needeng: 這樣算違法囉 06/15 09:31
needeng: 喔是加註,還以為直接改你的簽 06/15 09:37
needeng: 這就證明這個單位真的夠爛啊,還好你有離職 06/15 09:38
needeng: 去吵啊 休假的問題總要解決 離職最大 撕破臉是他們會怕你 06/15 09:45
needeng: 都不吵 科長覺得你好欺負 才會這樣搞你 06/15 09:45
cmoeoo: 我們這裡是前手離職前可以把假全放光,後手(正式人員)在 06/15 10:12
cmoeoo: 此之前都是代理,等離職日到才正式接手 06/15 10:12
cmoeoo: 加班換的假不能換錢至少假要放完呀…不然下個單位又不能 06/15 10:14
cmoeoo: 用 06/15 10:14
octopuso1c: 通常離職前,會讓人把假用光 06/15 18:45
octopuso1c: 附原簽再簽一次,自己的權益自己顧 06/15 18:45
mrfreud: 這是偽造公文書 06/15 19:51
s8823157: 告下去阿!偽造文書還跟他客氣什麼! 06/22 22:10
bemily32: 推 01/20 00: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