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PublicServan 關於我們 聯絡資訊
本人是最狹義的公務員, 由於本身得過縣市文學獎, 最近發現有一些私立的補習班在應徵批改作文的老師, 可以在線上批改,不用實際到現場, 於是便引起了極大的興趣。 昨日先跟一位中央的人事學姊請教, 她說只要報備絕對可以,因為他們內部就有人在補習班當名師, 並拿出下列的法規釋例: 公務員服務法(以下簡稱服務法)第14 條之3 規定:「公務員兼任教學或研究工作或非 以營利為目的之事業或團體之職務,應經服務機關許可。機關首長應經上級主管機關許可 。」本部83 年11 月3 日83 台中法四字第1044291號函略以:「……公務人員利用下班時 間,至高普特考補習班授課,與現行服務法規定,尚無違背……」又教育部85 年10 月 15 日台(85)人(二)字第85076147 號書函復本部略以「補習教育法(現為補習及進修 教育法)規定,補習教育區分為國民補習教育、進修補習教育及短期補習教育3 種,短期 補習教育由學校、機關、團體或私人辦理,分技藝補習班及文理補習班2 類。短期補習教 育旨在增進國民之生活知能,公私立皆可辦理。服務法第14 條之3 並未明定所稱之教學 僅限於學校授課。於補習班授課似尚不得認定其非屬教學活動。」準此,上開條文公布生 效後,公務員凡在補習班授課者,應依規定經服務機關許可後始得為之。 有鑑於此,今日去跟服務機關的人事提出申請, 不料服務機關的人事卻以反覆從事同種類行為之業務,予以駁回。 且說要有真實現場授課才可申請,批改作文則是反覆從事同種類行為。 (公服法15-2 公務員除法令規定外, 不得兼任領證職業及其他反覆從事同種類行為之業務。 但於法定工作時間以外,從事社會公益性質之活動或其他非經常性、持續性之工作, 且未影響本職工作者,不在此限。) 還請各位前輩們指點,我到底能否兼職這類批改私立補習班作文的工作?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1.71.108.143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PublicServan/M.1697541648.A.19A.html
Dheroblood: 現領的應該很不錯 10/17 19:22
j6ru04jo3: 遇到不省人事,就是往人事總處去問 10/17 19:25
tommy134075: 敝單位不醒人事也很多…很多規定都自己隨便講講,通 10/17 19:31
tommy134075: 常都是要自己去翻規定,不然就是打去人事總處問 10/17 19:31
kunnsei: 絕對可以 我問過人事行政總處 10/17 19:44
kunnsei: 一開始人事行政總處還推給銓敘部 被我噴才給出肯定答覆 10/17 19:45
en90508: 可以吧!服務法第15條第4項,這是兼任教學啊!他硬要認定 10/17 20:31
en90508: 這是反覆實施同種類的業務 10/17 20:31
DAEVA: 公務員待遇已經淪落到被八卦魯蛇嘲笑 還限制兼差 沒意思 10/17 21:03
jennywalk: 所以 不能當 閱卷老師? 10/17 21:46
newsunn: 悲哀... 10/17 22:02
majongson: 你都說線上批改了,那誰會知道實際批改的人 10/18 08:21
preed: 盡量跟資方爭取領現金最安全 10/18 10:01
airlow: 這人事年紀多大呀,線上教學不是教學嘛 10/18 12:08
airlow: 之前疫情期間政府自己都推線上教學了還在不醒人事 10/18 12:09
airlow: 是不是把線上教學時的老師都計曠職?規定一定要現場這點根 10/18 12:10
airlow: 本他自己腦補 10/18 12:10
qmaper: 很多人事都自己腦補~去問上級單位拿答案來堵他 10/18 19:01
liunhow: 目前詢問進度,人事總處函轉請銓敘部卓處。 10/19 09:56
ntnusleep: 你是勇者 10/19 18:11
fatetree: 有報備都可以啊 甚至還可以上班時間做勒 至於這個細節就 10/20 01:20
fatetree: 要請問智財局的顏先生了 畢竟他可是做到連上司都認可他 10/20 01:20
fatetree: 上班可以這樣做的地步勒 10/20 01:20
tktk1212: 以前有看過領現金算件批改作文的補習班 不知現在有沒有 10/20 11:10
tktk1212: 而且改作文還要幫他寫評語 建議他怎麼改進 算有教學啊 10/20 11:11
imaginefly: 重點就是要報備 10/20 15:09
liunhow: 已報備,遭駁回阿,所以才問銓敘部 10/20 17:00
justice67: 連批改作文都要擋,這政府可笑可悲到極點 10/22 14:27
kaichun: 確定沒違法還報備幹嘛 10/23 09: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