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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有人在談離職的問題 其實我覺得政府把那65趴扣起來真的很不合理 那個本來就是該給我們的 不過政府改的規定也沒辦法 只是好奇把自己提撥那35趴拿回來的話 比如10年前繳了4萬 那40,000的利息怎麼算 10年前開始用複利算嗎 還是直接40,000×現在一年的利息給你? ----- Sent from JPTT on my iPhone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7.52.130.248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PublicServan/M.1711929846.A.745.html
fcz973: 以勞退對比,雇主給了就就是勞工個人財產沒有在收回去的, 04/01 08:11
fcz973: 同樣勞工也不能提早取回自付額,這是個奇怪的立法 04/01 08:11
kunnsei: 政府真的很賤,這個可能要打憲法訴訟== 04/01 08:11
harry901: 我也覺得這部分是不是違憲了 相對剝奪感很重 04/01 08:34
ghghfftjack: 問題是現在上面那些大法官是啥德性你各位都知道 04/01 08:36
greywagtail: 65%不給真的很過分… 04/01 09:23
skytowerlll: "福利"就這樣啊~ 領年終獎金前離職也是放棄獎金 04/01 09:57
skytowerlll: 只是時間很長。 不能提早取回當是為了社會穩定吧 04/01 09:58
skytowerlll: 畢竟勞工月光族很多, 給你早點拿回去不如強迫存著 04/01 09:59
y932987: 怕你們離職啊 所以才搞這招 04/01 12:38
lwmyueh: 政府需要資金護盤 04/01 12:59
cossin: 垃圾政府 04/01 16:30
onstar: 是違憲啊 04/01 16:58
yasorcerer: 任職滿5年 到65歲還是有 不過要看破產了沒... 04/01 17:05
Civil: 很扯 難怪大家都想跑 04/01 18:30
patri0052: 當時退撫都快垮了 給65趴不是就地正法了 04/01 23:23
needeng: 啃還錢就不錯了,就怕哪天無恥的政府賴帳不給。 04/02 08:13
needeng: 現在大法官都政府的人,一點公正性都沒有。 04/02 08:14
batfish: 違憲+1 04/02 16: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