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GundamW : 視學校進用依據和與學校簽訂的聘僱契約有無規定10/09 08:18
→ luismars : 會計會喚你"非正式"人員,檢調用"公懲法"的時候是10/09 09:29
推 nazui : 不懂2樓邏輯 學校管適用勞基法人員的是總務處 關會10/09 09:49
→ nazui : 計什麼事10/09 09:49
推 luismars : "實務經驗"XD 會計主任就是這麼叫別人的,跟錢有關10/09 10:37
→ suweiQQ : 當然不是,校聘的更沒有國旅卡10/09 10:44
→ suweiQQ : 在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刊登不代表就是廣義公務員10/09 10:44
推 ncnuboy : 學習適用勞基法的,只有技工友歸總務處管!10/09 11:53
推 s8960046 : 貪污,性騷擾,性侵,就是廣義供誤圓10/09 12:11
→ anutnut : 我猜2樓的意思是,一般時候只會認定是約聘僱,但有10/09 12:16
→ anutnut : 會計核銷問題的時候,約聘僱人員就會被看待成公務10/09 12:16
→ anutnut : 員一起論處。10/09 12:16
推 marskam723 : 對10/09 12:22
→ DAEVA : 這題選擇題會考10/09 12:48
推 ssss61204 : 約聘僱是約聘僱,學校自己招勞工身分的叫臨時人員,10/09 12:51
→ ssss61204 : 約用人員或校務基金人員,每次一堆人亂講10/09 12:51
請問公立大學所聘的約用人員(行政組員、技術組員等)屬公務員服務法所稱公務員嗎?
※ 編輯: a52214 (140.114.49.11 臺灣), 10/09/2024 15:00:21
推 luismars : 依聘用人員聘用條例約聘之人員,係公務員服務法之適10/09 16:50
→ luismars : 用對象(銓敘部85年2月27日85台中甄一字第1256915號)10/09 16:51
推 tony1768 : 2樓說的對 10/09 17:00
推 ssss61204 : 約用人員非屬公務員服務法適用對象 10/09 17:25
→ AntiPiece : 福利沒你,出事有你,那你八成就是廣義公務員 10/09 17:26
推 tony1768 : 說的好 10/09 17:31
感謝各位版友資料
學校聘僱的行政類:行政組員(陞遷後為助理管理師->副管理師->管理師),技術類:技
術組員(助理工程師->副工程師->工程師,為持續聘僱(不用一年一聘),請問國立大學
中此類是屬約用人員嗎?
※ 編輯: a52214 (27.51.11.152 臺灣), 10/09/2024 19:35:07
推 kutkin : 沒有掛約僱的都是約用 10/09 19:53
→ kutkin : 你這些都是勞基法的約用 10/09 19:53
推 GundamW : 約用人員是勞工,非公服法所稱文武職公務員,但有 10/09 20:44
→ GundamW : 無比照適用公服法,要看學校規定跟契約內容。請詢 10/09 20:44
→ GundamW : 問服務學校人事室。 10/09 20:44
了解,感謝版友詳細資訊
※ 編輯: a52214 (27.51.11.152 臺灣), 10/10/2024 05:39:17
噓 suweiQQ : 前幾樓都已經解釋了還一直追問 10/10 09:00
推 AxlRose : 在薪資清冊跟勞健保上面就是非正式 不用崩潰 10/10 09:14
→ AxlRose : 在公務人員眼裡你們勞保是比公保屌的 10/10 09:14
推 AxlRose : 不過一般也不會直接叫你非正式人員 那是個人行為 10/10 09:34
→ maniaque : 現在大學基金可以聘僱計畫人員,工作行為上是準用的 10/16 09:39
→ maniaque : 像3條5~8條,11條這一堆li li ko ko 10/16 09: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