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P1986625 : 推 12/20 07:51
推 rumsouffle : 推推 12/20 08:38
→ skytank : 人事行政早就用"其他上級臨時交辦事項"來規避啦 12/20 09:08
→ skytank : 這條就是幫長官規避工作分配限制 12/20 09:11
→ skytank : 政府早就有職務說明書、職等標準、職系說明書 12/20 09:14
→ skytank : 要是全照上面走,政府今天中午就可以關門不用等明天 12/20 09:15
→ skytank : 關門可不是下班、是直接倒台 12/20 09:17
→ skytank : 私人再鳥走的還是地位對等私法勞務契約,不爽上法院 12/20 09:19
→ skytank : 公務員可是地位不對等公法職務關係,上對下絕對優勢 12/20 09:21
→ skytank : 連法律都難救,這回勞動部霸凌案關鍵還是因外界輿論 12/20 09:23
→ skytank : 複審救濟+保障法+保訓會,台灣公職法制保障還會少嗎 12/20 09:25
→ skytank : 法制定的超完備,問題永遠沒解決==>這就是唯一解 12/20 09:26
→ skytank : 那叫trivial solution 12/20 09:27
→ skytank : 若不回歸勞務契約、納入勞工規範,這個問題無解 12/20 09:35
→ airlow : "臨時交辦事項"真的是很作弊的寫法 12/20 10:20
私人公司就沒有「臨時交辦事項」這類的規定或條款?
以下是花幾分鐘再往上找到的一篇徵才廣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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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 主管交辦事宜
…
***
上面所列第八項沒有異曲同工之妙?
這只是隨意網搜所得的一篇,有類似規定的公司不只這麼一家。和在私人公司工作
的親友們訪查一番就可查證此事;自為更詳細與系統性網搜肯定能找到更多公司有
這種條款。
推 laliga : 特殊性關係 12/20 10:24
推 EddieWuRJJ : 確實 12/20 13:17
推 uco330 : 不這樣寫就會變成每個人都說這不是我的業務 12/20 13:56
推 IceFly : 謝謝指教,但理論法規跟不上現實。更謝謝skytank補 12/20 14:35
→ IceFly : 充,skytank的補充貼合實情,若每個公務員都能職務 12/20 14:35
→ IceFly : 完全分明,也不會有那麼多紛爭 12/20 14:35
推 zzz50126 : 哪那麼簡單 12/20 15:15
推 laliga : 這時候就又不推日本了嗎?日本基本上都是一項一項 12/20 16:32
→ laliga : 比較接近理想。 12/20 16:32
推 laliga : 台灣長官交辦又特別喜歡私下交辦不公開講,把業務 12/20 16:37
→ laliga : 範圍弄得黏黏糊糊曖昧不清。 12/20 16:37
推 starorion : 勞動部第一次調查報告,完全就是把基層承辦吃死死, 12/20 19:55
→ starorion : 長官都沒錯的最好的範本,被罵爆才重寫 12/20 19:55
※ 編輯: saltlake (220.136.193.104 臺灣), 12/20/2024 20:21:01
推 ycshsummer : 公職的環境會導致,特別容易把很多通用問題當成公 12/21 10:00
→ ycshsummer : 職特有問題 12/21 10:00
推 seaman675 : 以上全推 原文和推文 12/21 11:48
推 IceFly : 我相信這篇文章也是立意良善XD, 提醒大家不要因為 12/21 16:27
→ IceFly : 被施壓而妥協。但距離實務還是有差距,且會不小心 12/21 16:27
→ IceFly : 變成都在咎責基層承辦。回過頭來,感謝善意提醒 12/21 16:27
公務員因為被施壓而妥協,一旦東窗事發,請問公務員會否被法辦?
所以才強調公務員必須搞清楚業務範圍的權利和義務。
不小心就變成在究責基層承辦? 不好意思啊,私人公司也是這樣的。該不會有人
以為私人公司的主管或高層施壓基層員工違法犯紀,一旦東窗事發,公司的主管比
承辦人更容易被法辦吧?
不管政府機關還是私人公司,基層受到主管壓力而違法執業,基層員工就是直接
違法的嫌犯,而主管是教唆的嫌犯。可是要用刑法咎責要有證據(包括書證和證人等
等)。大家想想,教唆比較好證明還是直接動手違法比較好證明?
出事情,一眾小樓囉被法辦,而涉案高層沒事--因為缺乏證據--這種悲劇,只發
生在公家機關?
※ 編輯: saltlake (114.36.209.219 臺灣), 12/22/2024 10:04:08
推 calase: 私人公司也會寫其他主管交辦事項沒錯,業務又不是一成不 12/22 16:04
→ calase: 變,不可能承諾員工永遠只做自己入職時的工作 12/22 16:04
※ 編輯: saltlake (114.36.209.219 臺灣), 12/23/2024 02:59: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