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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一個銓敘薦任7職等科員 因為 否些家庭因素 先"自願"降調一個委任1職等-3職等職務 派令上是 委任的最高職等 五職等 像這樣 有過薦任資格的人 應該不用"再"參加 升官等訓練的吧 謝謝大家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40.126.248.230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PublicServan/M.1737557392.A.27B.html
Gamblers5566: 就有薦任證明了,還要參加啥? 01/22 22:56
maniaque: 升官等訓練是取得次官等"任用資格",銓過P07還需要嗎??? 01/23 07:17
maniaque: 任用法不是有寫三種取得任用資格方式??? 01/23 07:17
maniaque: 升官等訓練跟 高考/三等 國考 ,都是裡面其中一種方式 01/23 07:18
ppt123: 原po大概是問「降」官等情況是否適用參加「升」官等訓練? 01/23 08:02
daylight9157: 為什麼還要參加訓練...?你的俸點不是就在那裡了 01/23 08:20
majongson: 你應該是問能不能自願參加去中興新村度假一個月的訓練? 01/23 08:57
youngsam: 不用,佔到薦任缺就回去7 01/23 10:28
Dazzium: 蛤 01/23 11:53
marskam723: 你想參加對不對 01/23 13:42
GXIII: 您確定降的是職等而已? 01/23 13:45
ZIWAN: 不用+1 01/24 10: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