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AcidReign: 個人看法,後續擴充已不用理它了,直接簽准後辦新的「 07/29 21:01
→ AcidReign: 緊急採購」。但現在隔那麼久了還符合緊急定義嗎? 07/29 21:01
→ huipo: 丹娜絲颱風搶修工作至今仍未完成,錢持續在燃燒中 07/29 21:05
→ huipo: 從7/6到今天為止,每天持續的派工,估計還需兩周時間 07/29 21:06
※ 編輯: huipo (1.174.143.197 臺灣), 07/29/2025 21:07:43
→ nsemanny: 問上級採購承辦也比較安心 07/29 21:23
→ nsemanny: 畢竟緊急採購上級應該會來稽核 07/29 21:24
推 xvmon123: 兩條路都可以走 07/29 23:04
推 xvmon123: 搶險後擴會有有50%的上限 你超過的話後續還是要用105條 07/29 23:10
→ xvmon123: 去簽 如果抓得準數量的話用後擴叫廠商先做後面議價比較 07/29 23:10
→ xvmon123: 好 用105條審計很喜歡查 07/29 23:10
推 xvmon123: 然後用105條的話記得要簽不適用招決標 工程會有個105條 07/29 23:13
→ xvmon123: 作業範例可以看 07/29 23:13
推 ll6a: 打給上級機關問他們負責採購是誰,怎麼做最快 07/30 06:53
推 aa08175: 不要用後擴了,直接開新案 07/30 12:52
推 aa08175: 我倒是有個問題,105條作業指引裡有些:機關辦理緊急採購 07/30 13:02
→ aa08175: ,確因時效急迫性,未能適時完成 採購程序者,應儘速補辦 07/30 13:02
→ aa08175: 相關程序。 這能解釋成先請廠商搶修,後續再補緊急採購流 07/30 13:02
→ aa08175: 程嗎? 07/30 13:02
推 xvmon123: 可以吧 有公共安全問題一定先處理了 不然還議價決標完才 07/30 14:19
→ xvmon123: 要做搞不好就出事了 不過中間也不能隔太久 07/30 14:19
→ xvmon123: 還是一樣 審計很喜歡查這種 程序記得要要補好 07/30 14:19
→ huipo: 不要用後擴?那我跟災防辦申請的後擴金額不就不能用? 07/30 18:23
→ huipo: 原本搶修搶險的後續擴充也有幾百萬 就不用了?? 07/30 18:23
→ huipo: 這樣錢不夠阿 07/30 18:24
→ huipo: 不太懂不用後擴的意思 原則上每一筆經費都要盡量使用吧 07/30 18:25
→ huipo: 還是緊急採購可以納入原契約後續擴充經費?? 07/30 18:26
→ huipo: 但是跟災防辦申請 後擴是後擴 緊急採購是緊急採購 不同啊 07/30 18:27
→ huipo: 怎麼能混唯一談??? 07/30 18:27
推 Dheroblood: 直接弄一個緊急的災修標ㄅ 07/30 20:19
→ huipo: 好的 謝謝 07/30 21:02
推 aa08175: 應該是臺南市的吧,災防辦給你那麼多錢原契約的後擴你也 07/31 06:47
→ aa08175: 塞不下,不管怎樣都會遇到要開新的災修案 07/31 06:47
→ aa08175: 所以改錯不要搞後擴,省一點麻煩 07/31 06:48
→ aa08175: *乾脆 07/31 06:48
→ Diaw0803: 這種就很有趣 狀況就緊急了 結果行政程序一直被採購綁死 07/31 08:34
推 hank7218 : 災防辦應該就台南了 08/02 11:26
推 hank7218 : 以預算角度來看,不管是新契約還是後擴,預算來源 08/02 11:30
→ hank7218 : 都是災害準備金。 08/02 11:30
→ hank7218 : 用罄的是開口契約額度吧,不是災準金,復建工程應 08/02 11:30
→ hank7218 : 該會提報給行政院申請協助 08/02 11: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