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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標題,因現有台灣的公務員服務法,有限制兼職, 部份文創工作者擔心,受限此身分不便出書, 本人曾請教台灣的銓敘部,加上親身觀察、看其他公務員的經驗,本人理解是這樣: 一、限制範圍包括正式、約聘雇,不限制派遣業者進駐員工 二、可出書 三、不可做商業宣傳 四、不能領版稅 五、在中國大陸、香港、澳門投稿及出書,要另問大陸委員會 六、進去官方單位工作時,要簽不得兼職同意書 所以想請教各位前輩這些問題,先感謝各位前輩說明: 一、上面提的情形是不是正確? 二、宣傳: 1.商業宣傳的實務定義? 2.在網路討論區、個人網站發文加掛,或投稿可領稿費媒體版面作品,順便提到算嗎? 3.出版業者對此情形,有什麼可行的應對方式? 三、合約及費用: 1.會依作者的身分,調整像是宣傳、版稅的合約嗎? 2.如作者哪天不當公務員,原本因身為台灣公務員而訂的合約,能不能調整? 四、在中國大陸、香港、澳門投稿及出書: 1.可順利出書,並在當地正大光明賣嗎? 2.當地出版環境,接受作者身為台灣公務員身分程度如何? -- 推 bug:菜蟲呼叫貓咪 01/23 13:11 推 cat:貓咪收到 有屁快放 01/23 13:11 推 bug:你現在在做什麼呀? 01/23 13:12 推 cat:報告 在製作「社福開箱文」、「新成語大百科」系列作品! 01/23 13:12 推 bug:看 這樣支持就可早些看到:https://f14mp5.wordpress.com/s/ 01/23 13:13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4.42.74.218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Publish/M.1477304883.A.DBF.html ※ 編輯: f14mp5 (114.42.74.218), 10/24/2016 18:28:26 f14mp5:轉錄至看板 eWriter 10/24 18:28 f14mp5:轉錄至看板 CareerPlan 10/24 18:28
boyawake: 第一大項官方怎麼說就是怎麼做,公務員的身分和限制就是 10/27 09:22
boyawake: 要依法辦理。不過關於對港澳中的投稿出版,再跟陸委會詢 10/27 09:23
boyawake: 問一下會比較好,我相信這部分銓敘部也不會說得很清楚 10/27 09:23
boyawake: 第二大項的第一點看不懂,簡單說為了營利而運作就是商業 10/27 09:25
boyawake: 活動了,為了賺錢而行銷的模式當然算 10/27 09:25
多謝b大回應, 對於第二大項第一點,本人曾看過某基金會辦的對外開放、不收錢、社會教育性質講座, 主講人是一本書的作者、編輯,且在講座簡介提到此書書名, 參加講座的人表示,需先讀過這本書,才知道講座在說什麼 ※ 編輯: f14mp5 (103.234.43.35), 10/28/2016 22:22: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