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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知道能不能在這裡發問 如果一句語意未完,但是分成兩個引號表達 那之間的標點符號該怎麼使用才正確 例如 「請給我一杯紅茶。」他看著菜單,又說:「無糖少冰。」 「請給我一杯紅茶。」他看著菜單:「無糖少冰。」 「請給我一杯紅茶。」他看著菜單,「無糖少冰。」 「我希望你能聽我說。」他轉過身來:「那天我根本沒出現。」 「我希望你能聽我說。」他轉過身來,「那天我根本沒出現。」 「我希望你能聽我說。」他轉過身來,又說:「那天我根本沒出現。」 謝謝!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8.150.56.242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Publish/M.1581144153.A.2F0.html
kiki41052: 都可以 全書統一即可 02/08 22:36
sefo987: 只要統一一種用法即可,讀者通常會自己解讀 02/10 17:47
poototo: 不同標點符號會有不同語感,看作者想帶給讀者甚麼 02/11 01:07
teemocogs: : : 我建議用全形的: 02/11 16: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