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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事件之爭議在於對於3-5之解讀有以下兩種方式 1. 3-5規範怎樣文章是機率文,連同板規3禁止一切機率文。除非達特定細項規定之門檻 ↓ ttoy發文主旨在於探討天降機率,機率文。 ↓ 依據板規3-5,屬於第四點。雖然板規沒有規定門檻,但依舊需要處置。 2. 3-5規範怎樣文章是機率文,但是認定未達細項要求才需處置 ↓ ttoy發文主旨在於探討天降機率,機率文。 ↓ 依據板規3-5,屬於第四點。但沒有規範門檻,無處置的依據。 於#1MN-YQel (PuzzleDragon)之判決。 jschenlemn板主採取了第二點之解釋。認定ttoy發文雖然屬於機率文 因板規未定詳細處罰門檻,因此不予處置。 然而經討論後,認定就目前板規之架構下,3-5屬於板規三之規範細項 因此較為合理之解釋應採取第一種。 亦即,所有機率文原則上都需要符合規範才能發文。 因此,ttoy該文旨在探討,並且提及天降之可能性 屬於機率文,因此判定發文違規,予以水桶三日 水桶期間也將一併暫停板務之推、發文。 然而依照此種解釋方式,將使尚未規定數量門檻之文章無法發出 因此暫訂3-5-6 其他不特定或隨機發生之事件,需重複測試達100次 讓其他不特定隨機出現之機率有依循的規定。 並且對於造成今日板友誤解與困惑,在此致歉。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20.126.40.65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PuzzleDragon/M.1449157910.A.C07.html
TerryTam: φ(._. ) 12/03 23:52
aotearoaz: o'_'o 12/03 23:52
fbixx: φ(._. ) 12/03 23:52
fortexx: 順風牌 12/03 23:53
gekido: WOW 12/03 23:54
biox3416: (′・ω・`)b 12/03 23:54
duss: φ(._. ) 12/03 23:54
※ 編輯: jschenlemn (120.126.40.65), 12/03/2015 23:55:44
ice2240580: 至少沒有笑罵由人 大家給點牡蠣好ㄇ 12/03 23:55
asabase: φ(._. ) 12/03 23:57
takes: 好慘,完全看不出那篇哪裡違規 12/03 23:57
trollfrank: 那個 我消夜忘記拍照了 抱歉 12/03 23:57
knuck: 有改判有推 辛苦了 12/03 23:57
moebear: 蠻無言的 不知道版主採取第一種的理由是甚麼? 12/03 23:58
jerry12251: 大師反指標出現啦 12/04 00:00
moebear: 就我粗淺認知的刑法學裡面怎麼看都得採取第二種 12/04 00:00
sheffler: 躺臥貓:真不好玩 12/04 00:00
loveSETSUNA: 竟然改判了,推給你一顆牡蠣 12/04 00:00
knuck: 判下去以後就可以用這篇的判決去處理大師 12/04 00:01
diablo81321: 完全違反罪刑法定原則 給噓 12/04 00:02
jschenlemn: 反正他們也不在意呀~看看上一篇批評 何苦來哉呢 12/04 00:03
moebear: 那篇反彈會這麼大我覺得根本就是你用詞有誤 12/04 00:04
jschenlemn: 頂多之後修板規在改善吧 12/04 00:04
moebear: 無罪就無罪 甚麼叫有罪但是不罰 這樣不是很怪嗎? 12/04 00:04
loveSETSUNA: 覺得是用辭+1 12/04 00:05
s953412: 辛苦了 12/04 00:05
jschenlemn: 或許吧,也許改成符合規範就行,但還是會有人拿板規三 12/04 00:06
jschenlemn: 來吵 12/04 00:06
fortexx: 這中間觀點改變的歷程大概可以寫成一本書 12/04 00:06
moebear: 這就是有些人不懂啊 版主在判決文裡面幫忙釋疑才是 12/04 00:07
moebear: 以理服人才是正解 12/04 00:07
loveSETSUNA: 違反之後又說漏洞,那是違反什麼? 被戰不意外 12/04 00:07
fortexx: 這本書可能跟史密斯電子學一樣厚 12/04 00:07
jschenlemn: 以後會盡量寫清楚避免爭議 12/04 00:09
loveSETSUNA: 如果是被檢舉,決定不罰就告知檢舉人就好,偏偏拿來 12/04 00:09
asabase: 沒辦法 每個的判決不能讓所有的人接受 這就是人類 12/04 00:09
loveSETSUNA: 跟水桶的合在一起說不罰XD 12/04 00:09
diablo81321: 我覺得沒有規定它的限制 會根本無罪... 12/04 00:09
moebear: 我也這樣想 12/04 00:10
knuck: 沒辦法不講吧 因為是在檢舉區檢舉了 所以要做回應 12/04 00:10
sakaihayate: 總而言之 敬T玩 促使板規進步的先驅 12/04 00:12
fortexx: 這麼早就開喝XD 12/04 00:13
moebear: 這判決一出我覺得版規大退步 OTZ 12/04 00:13
loveSETSUNA: 從上次就退步了,那個硬桶w 12/04 00:14
asabase: 雞排攤開了嗎 12/04 00:14
moebear: 關了 12/04 00:14
fortexx: 關惹 12/04 00:14
biox3416: 關惹 12/04 00:15
asabase: 乾 12/04 00:15
duss: 是不是T玩具本人不希望進桶才這樣判的呀@@ 感覺W版主是希望 12/04 00:15
duss: 浸水桶的 12/04 00:16
fortexx: ㄘ菜小粥清比較健康 12/04 00:16
diablo81321: ╭鄉民勒! ∕ 洨吃攤 ∕ ﹨ 12/04 00:16
diablo81321: ∕______________∕____﹨ 12/04 00:16
diablo81321: ◢██◣ ╭──╮ ∥ ∥ 12/04 00:16
diablo81321: █ ◥▌╭ 要│ ∥ ∥ 12/04 00:16
diablo81321: ◤□︵□▌ │人戰│ ∥-──────-∥- 12/04 00:16
diablo81321: ╲ 口╱ │客啦│ ∕_______________∕ 12/04 00:16
diablo81321: ◢ ̄︺ ̄◤ │隨!│ ▎爆 黑 珍 大▕▕ 12/04 00:16
diablo81321: | | │便 │ ▎米 雞▕▕ 12/04 00:16
diablo81321: ◤ ̄◥ │點 │ ▎花 輪 奶 排▕▕ 12/04 00:16
diablo81321: ╰──╯ █████████╱ 12/04 00:16
diablo81321: ◎ ◎ 12/04 00:16
mathbookh2o2: 大師與版主同罪,改版規以前這樣判正確啊 12/04 00:17
gilerby: 有桶有推 希望以後記得自己的名子在左上角 12/04 00:17
murmur38: 一塊雞排不要切要辣 一杯珍奶要珍珠不要奶 12/04 00:17
fortexx: 天氣冷 還是菜小粥清好惹 12/04 00:17
sheffler: 更嚴格來說 T玩具本身身為版主,知道板規有漏洞還要鑽 12/04 00:18
sheffler: 這跟玄案有什麼差別 12/04 00:18
moebear: 我同意自主規制入桶 但是以莫須有桶人 我無法接受 12/04 00:18
asabase: 我要蚵仔煎加蛋不加柯仔 12/04 00:19
sheffler: 如果要促進板規進步,立法者何不直接修法呢? 12/04 00:19
diablo81321: 那就是雙蛋煎了 12/04 00:19
fortexx: 它有結案?! 12/04 00:19
horseorange: 我想點滷味 12/04 00:19
sheffler: 用這麼方式促進板規進步根本ㄏㄏ 12/04 00:19
loveSETSUNA: 這小吃攤怎麼沒花雕雞 12/04 00:21
Minihil: 刑法學不懂啦 只知道邏輯 12/04 00:25
hjk145h: 所以當事人有自請水桶了嗎?在哪? 12/04 00:26
john0909: 打擊測試 測試版規強度 12/04 00:28
cccwei: 明顯就第一種解釋才合理 還扯刑法 你刑法被當? 12/04 00:31
cccwei: 板規3-5是構成要件 3-5-x可算是機率文的阻卻違法事由 12/04 00:32
cccwei: 板主原本用因為沒設阻卻違法事由所以不能判罰 不是笑話? 12/04 00:33
ar0sdtmi: 很好 我們又往法治時代倒退一步了 12/04 00:34
cccwei: 你從板規3-1開始看到3-5 就會發現3-5的機率文是原則禁止 12/04 00:34
john0909: 現在要刑法大亂鬥了CD 12/04 00:41
wl2340167: 拜偷不要 12/04 00:41
john0909: XD 到底那邊說的是正確的呢? 12/04 00:41
cccwei: 上面有人先扯的啊 粗淺wwww 12/04 00:42
diablo81321: 3-1看到3-5明明就是違反某些規定才罰 12/04 00:42
hjk145h: 挖現在是哪邊刑法被當了? 快出來反打臉 12/04 00:42
diablo81321: 否則你原則禁止你整個3-5系列都要改成以"不足"敘述 12/04 00:44
cccwei: 哇靠 你先看板規3 違反以下板規處xxxxx 12/04 00:45
diablo81321: 他這邊整個3-5派生細項文字上會出現解釋上的矛盾 12/04 00:46
cccwei: 然後3-1 ~ 3-4 都是直接寫明違規項目 3-5自然也是違規項目 12/04 00:46
fortexx: 怎麼公親變事主@@ 12/04 00:46
cccwei: 然後在3-5-x 附設能發機率文的例外條件 12/04 00:46
a29022792: 請問他有說第4像是屬於違反版規? 沒有啊 只有說歸類成 12/04 00:47
a29022792: 機率文章而已阿 12/04 00:47
cccwei: 連這體系都看不懂 我也不想跟你繼續解釋 就這樣 12/04 00:47
diablo81321: 所以你打算把3-5細項全部轉成阻卻違法事項? 12/04 00:47
diablo81321: 而機率文在立法面上是否當時就設定為原則禁止? 12/04 00:49
cccwei: 板規寫這樣 體系解釋就是這樣啊 3-5是不是板規3以下嘛 12/04 00:50
cccwei: 憑什麼3-4 未經同意任意增減他人推文 算直接違規 3-5不算? 12/04 00:51
cccwei: 3-5-x 的細項就是例外可發的情況 12/04 00:52
sheffler: 不然3-4是可以不罰嗎?3-4也沒寫要罰啊 12/04 00:52
cccwei: 今天板主用沒規定例外可發的情況(阻卻違法事由)去判不罰 12/04 00:53
cccwei: 不是很詭異嗎 12/04 00:53
diablo81321: 因為你的3-5下面又加一個適用「統計」,還可以收精勒 12/04 00:53
sheffler: 所以板規三規定的都是違規項目,細項是排除條款 12/04 00:53
diablo81321: 那就會變成那個「合乎統計屬性」才是本體 12/04 00:53
sheffler: 犯3-5違規 但以下3-5-X有達到則排除不罰,這樣解釋才對吧 12/04 00:54
cccwei: 適用的前提要你符合3-5-x啊 請問本案有符合嗎 12/04 00:54
a29022792: 我了解了 綜觀版規3的用詞的話應該是原則禁止 12/04 00:55
cccwei: 我應該講得很清楚了 板規體系問題 12/04 00:55
diablo81321: Well,我可以完全理解你的看法 12/04 00:56
sheffler: 不然3-1就會變成,這些情形都視為引戰,但我沒寫罰則 12/04 00:56
diablo81321: 我的想法是偏向於立法這解釋那邊(請看板規區+公告1) 12/04 00:56
sheffler: 所以下次犯3-1也可以說 你不可以罰我 但我引戰 12/04 00:56
sheffler: 我如果釣魚 你才可以罰我 這樣? 12/04 00:57
loveSETSUNA: 我個人認為ccc解釋是對的.大項目是罰.小項目規定豁免 12/04 00:57
andy3580: 補洞(X) 挖東牆補西角(O) 12/04 00:58
a29022792: 單看3-5的話是例外才禁止 但是這個情況會造成其他版規 12/04 00:58
a29022792: 有問題 所以綜觀版規3應該解釋成原則禁止 12/04 00:58
john0909: 感謝ccc的解惑 12/04 00:58
diablo81321: 那就是體系解釋啊 12/04 00:58
sheffler: ccc邏輯超清楚 強 12/04 00:59
diablo81321: 而1那叫立法解釋 12/04 00:59
amoebaba: 抱歉抱歉,現在是看哪邊人多走哪邊 12/04 01:05
hjk145h: 結果第一個扯刑法的消失惹 12/04 01:05
diablo81321: 好吧 接下來3-9應該會受到影響 12/04 01:07
diablo81321: 因為3-9有提到該死的統計 以後說自己天降到幾C過 12/04 01:07
diablo81321: 就可以被有心人拿來咕嘰咕嘰版主惹 12/04 01:08
knuck: 看你主旨是過關心得還是統計機率阿 12/04 01:08
diablo81321: 這代表心得文說到自己某層突然降到幾C都可能出事 12/04 01:09
knuck: 如果一直強調每層都天降過 這種就... (狗頭:幹 12/04 01:09
diablo81321: 可是3-9有未注意而提及... 12/04 01:09
diablo81321: 除非你的3-9現在要只限定於3-5細項的"統計" 12/04 01:10
a29022792: 3-5沒事3-9有事 因為提到天將可以視為意圖夾帶統計資料 12/04 01:10
diablo81321: 所以3-9可以一併檢討了 不然Reco可以永桶了 12/04 01:11
diablo81321: 必須趁這個時候一併解釋才行 12/04 01:12
zyx12320: Reco? 12/04 01:14
Minihil: 那個..天降本身是機率..可問大家天降過最多是幾C算是機率 12/04 01:15
Minihil: 嘛? 12/04 01:15
diablo81321: 記得開局牌面不是至多8C? 那Reco一定也得吃天將啊 12/04 01:15
knuck: 是大多數都8C 記得之前有一篇用程式跑的 12/04 01:16
bluelamb: 牌面至多當然是10C啊... 12/04 01:17
cccwei: 我得聲明一下 我只針對板規3-5的解讀做解釋 12/04 01:17
cccwei: 至於本案的涵攝跟適用是板主判斷 是兩回事 12/04 01:17
Minihil: 雖然好像沒人有聲音 版主也認定算 12/04 01:19
cccwei: 所以爭點應該在於原文有沒有牽扯到機率或統計啊 12/04 01:19
Minihil: 因為問題大家最多天降過幾C也無法套用100次吧XD 12/04 01:20
cccwei: 會扯到這邊來也算是誤會一場 12/04 01:20
Minihil: 又不是直接提天降率通常幾C 12/04 01:21
bluelamb: 原文我在上一篇有在推文提供頁庫存檔 12/04 01:21
a29022792: 這個我也提過了 我認為那是極值的探討 但是版主並沒有 12/04 01:21
a29022792: 給我回應 12/04 01:21
cccwei: 要是當事人請樓上當辯護律師可能已經勝訴了 XD 12/04 01:22
bluelamb: 可是js不論有沒有改處分前 對那篇文的基本認定就是 12/04 01:22
bluelamb: 算機率文 12/04 01:22
cccwei: 被插3樓... 12/04 01:22
cccwei: 如果認定是機率文 那就是適用板規3 這才是這次事件關鍵啊 12/04 01:22
sheffler: ttoy君違反『板規3-5』 板主一開始就認定是啦 12/04 01:24
Minihil: 我剛去翻那篇才注意到- - 12/04 01:24
diablo81321: 倒是沒想到"有可能不是機率文"這觀點 12/04 01:24
a29022792: 我一開始覺得是探討極值 不應該被視為機率 不過版主不 12/04 01:25
a29022792: 理我 12/04 01:25
john0909: 極值也算是隨機出現的不是嗎? 12/04 01:26
sheffler: 應該說 他的文章主旨就是探討天降,和發心得提到天降不同 12/04 01:27
a29022792: 機率我是認為是某樣事件的發生頻率 而極值只有一個 12/04 01:27
sheffler: 這篇版主不是解釋了嗎 跳出去又進來就看到了 12/04 01:28
sheffler: 那請問這個極值是你能控制的 還是機率造成的? 12/04 01:29
wl2340167: 那可以請你解釋一下甚麼叫做這遊戲天降得極值嗎 12/04 01:29
wl2340167: 我那天去查了極值的定義,想不透天降這種隨機性的東西 12/04 01:29
wl2340167: 他的極值到底在哪。 12/04 01:30
a29022792: 我想是在遊戲裡面曾經出現的最高天降數值 即使他是機率 12/04 01:33
a29022792: 造成的 但在這款遊戲裡面只有一個 詢問這一個的存在以 12/04 01:33
a29022792: 及其數值並不是機率詢問 12/04 01:33
sheffler: 你怎麼知道他有極限 你山本系? 12/04 01:34
sheffler: 不如你寫信去問39人團隊極值是多少 如果有答我會敬佩你 12/04 01:35
a29022792: 我覺得你可能沒有理解我上一句講什麼 12/04 01:37
sheffler: 請問你要問誰 誰知道那個最高數值是誰 是多少? 12/04 01:42
sheffler: 我說5000你信嗎 你不信嗎 12/04 01:42
sheffler: 都給我說就好了 ㄝㄝ 12/04 01:43
a29022792: 這是文章本就太廢 跟是否機率文無關啊 12/04 01:43
cccwei: 呃... 冷靜一下 剛剛去看3-5的第4點其實有明確定義 12/04 01:45
cccwei: 4.其他不特定或隨機發生之事件 12/04 01:46
cccwei: 詢問極值也算是符合了 以此定義認定為機率文算合理啦 12/04 01:46
sheffler: 最大天降數本來就是機率造成的啊 12/04 01:47
a29022792: 機率造成但是跟機率本身無關 最大天降在遊戲中只有一個 12/04 01:48
sheffler: 如果山本有答案你再來跟我說 極值有個最高天降數值 12/04 01:48
sheffler: 是多少 你測給我看看 我等你發文 12/04 01:49
a29022792: 你在那邊一直開大招耶 這又不是我設定的議題 這議題這 12/04 01:50
sheffler: 這個沒答案的東西本身就是種機率 隨機發生的 12/04 01:50
a29022792: 麼廢還叫我去舉證 12/04 01:50
a29022792: 這是有答案的阿 但是沒人知道 只有神知道 12/04 01:51
sheffler: 什麼討論最大值對大值 就沒有最大值哪來的最大值 12/04 01:51
chopper0424: 雞排+珍奶準備好了 大家不要太衝動啊 衝動是魔鬼 12/04 01:51
sheffler: 所以是機率啊 12/04 01:51
a29022792: 理論上沒有上限 但是在有限的時間內必定會有一個最大值 12/04 01:52
Minihil: @cccwei 原來如此 12/04 01:52
sheffler: 所以討論天降還是機率啊 12/04 01:53
sheffler: 機率→沒有標準答案→永遠有測不完的最大值→機率問題 12/04 01:55
a29022792: 他問得不是天降 是天降的最大值 天降是機率 但是最大值 12/04 01:55
a29022792: 不是 它是一個實際存在的數字 但是幾乎沒有人有足夠的 12/04 01:55
a29022792: 能力去觀測到 12/04 01:55
a29022792: 如果山本當初有設計流後門 那這個數字就是可以被看到的 12/04 01:56
a29022792: 數字 而且在同一個時間只會有唯一的一個 12/04 01:56
sheffler: ttoy發文主旨在於探討天降機率,機率文。 睡覺去 12/04 01:56
a29022792: 原來是你沒看懂他文章在說什麼..... 12/04 01:57
cccwei: 樓上換個角度想如何呢? 他是問大家的極值而非系統的極值 12/04 02:03
sheffler: 那就是小樣本的感覺文啦 一樣是受統計文的規範吧? 12/04 02:04
sheffler: 而且每個人的極值還是機率 12/04 02:07
sheffler: 如果問 大家手轉最多拉出幾C才是個人極值吧 12/04 02:08
a29022792: 我在置底有回一小段 你可以先去看看 12/04 02:10
a29022792: 個人的極值也不是機率 總和所有人的極值之後會必然選出 12/04 02:12
a29022792: 最高的那個作為新的極值 這個動作也不是機率選擇 12/04 02:12
sheffler: 所有人?你拿pad版的人推論到玩pad的所有人,ㄏㄏ嗎? 12/04 02:20
xvmon123: 尊重 友善 包容 中央極限定理 四個標準差 12/04 02:24
scott1656: 試問 測試天降n次(盤面全消) n趨近無窮大 天降數目是否 12/04 02:38
scott1656: 能收斂?! 12/04 02:38
xvmon123: 你要的是機率上的回答 還是有可能發生的情況 12/04 02:54
scott1656: 修正 應該要問"天降數目"是否有一個最大值? 還是無限大 12/04 03:21
scott1656: ? 12/04 03:21
Gravity113: 其實當初寫統計文規範的時候想法確實和ccc的說法一樣 12/04 03:30
Gravity113: 會出現js的神解讀也是屎尿未及 12/04 03:35
Gravity113: 不過公告署名也只有他一個,我很好奇沒表態的人上哪了 12/04 03:37
cccwei: 這樣解釋跟立法才是合理且有效率的 12/04 03:37
cccwei: 如果採第二種解讀,就是把板規3-5獨立出來變板規10 12/04 03:38
cccwei: 但這麼一來會出很大問題,板規必須窮舉所有機率文並且設 12/04 03:39
cccwei: 門檻。 12/04 03:39
Gravity113: 那就可以寫機率觀止了ㄝㄝ 12/04 03:41
cccwei: 以立法技術跟經濟考量,不會有人這樣做。 12/04 03:42
Gravity113: 我覺得你不要太小看js 12/04 03:44
cccwei: 有道歉有改判就給牡蠣吧~ 12/04 03:54
wssxxx: 要燒過才會改 山本……? 12/04 08:08
sheffler: 機率觀止...會有人一直跟你凹什麼不是機率,寫不完啦 12/04 08:52
knuck: 機率本來就是統計出來的 衍生出來的數值本來就跟機率有關 12/04 09:58
knuck: 為什麼要一直說最大值極值什麼的不在統計範圍內 12/04 09:59
knuck: 你也知道他問這個根本沒意意的東西還要幫他解套 = = 怪哉 12/04 10:00
Gravity113: 拿這次的案例來說,計算天降極值是沒有意義的 12/04 10:03
Gravity113: 而且極值也不是統計衍生出的東西,充其量只是樣本之一 12/04 10:04
Gravity113: 拿樣本來統計才計算出機率 12/04 10:04
Gravity113: 用板規的角度來講的話,這東西禁不禁都有它的理由 12/04 10:06
Gravity113: 而踢玩那篇文章就是篇佔資源的廢文而已 12/04 10:07
Gravity113: 要判有罪無罪都說得過去,而不是有罪不處置 12/04 10:07
kaworucloud: 天降當然有最大值啊,2^31,再多降一串c數就變負值惹 12/04 12:35
kaworucloud: 會寫程式的都答得出來,不用問山本 12/04 12:36
nonverbal: ㄎㄎ 12/04 13: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