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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決主文: seiferbass 處水桶 30 日 判決說明: 使用者seiferbass多次發表未詳填研究單位之文章,於5月8日、5月9日、5月10都經相同理 由被本板刪除。唯雖未經於置底區警告,但使用者如此高頻率之發文、被刪文,應能得知 其未符本板規定。又使用者昨日有寄信來詢問,發表新文章半字未改,本人推定其不願陪 合本板規定,又其違反本板板規第八條第一項第三款三次,第八條之一二次,處水桶30日 ,尚屬合理。 -- _ _ψcito ╱_╲ =╦= _ / \ / \/ -┼- ⊙⊙||. _ /\\_/\ \_/ ╚=╩=╝ ¯ ▽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40.123.194.176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Q_ary/M.1494386897.A.10A.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