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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度解禁同志性愛 最高法院改寫150年歷史
出版時間:2018/09/06 17:34
印度最高法院今天通過同性性愛非刑事化,裁定同性成人之間的性行為不屬違法,為當地
同性戀平權歷史開創新一頁,改寫逾150年歷史。
根據路透,印度最高法院由首席大法官米斯拉(Dipak Misra)領導的共5位法官,今天作
出裁決,認為將成人之間同意的性行為刑事化屬於違憲。
根據1862年所訂立的《印度刑法典》第377章,同性性行為被視為「違反自然」的肉體關
係,最高可判監禁10年。這條沿用達150年的法例指出,即使參與的同性成人均同意同性
性行為,並在私人空間下進行亦屬違法。
報導指,多年來因這條法例而入獄的人並不多,但有聲音質疑警方不時利用此條例騷擾同
志社群。不過法庭強調,同列於《印度刑法典》第377章內的人獸交仍然屬違法。
德里高等法院(Delhi High Court)於2009年曾將男同性戀非刑事化,不過裁決在2013年
被最高法院推翻。(國際中心/綜合外電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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