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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申訴過公司, 最後未能如願轉換工作單位, 公司也未能將我解聘, 結果就這樣撐到期滿. 以上部份詳情在 Tech_job板 17264 (#18aX4NqX) 及本板 6242 (#17t01Bji) 但國防部僵化的規定就是這樣, 想換工作的訓儲人員, 及想解聘訓儲人員的公司, 都需要國防部認可的『正當且充份』的理由, 除非那種明確的理由(如未發薪水或曠職), 大都很難被國防部判定成立. 還有理論上國防訓儲人員是要擔任研發工作且只能作研發工作, 若公司把原po調到非研發單位, 也許可據此申請轉換服務單位, 可問問有此方面經驗的人, 或直接問卓小姐. ※ 引述《spal (時間過的真快)》之銘言: : 請問 國防役(非研發替代役) : 如果在公司上級長官看你不爽想把你解雇,但公司又不想把你改分配, : 如果我都中規中舉,上班不遲到不早退 偶爾請病假 : 只為了上面的想節省人事成本想叫你回役,想找理由搞我讓我回役,那有可能嗎?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9.68.71.218
spal:謝謝你寶貴的意見...^^ 08/15 15:35
auba:若他改變你職務,你是可以申訴的,國防部會同意你換公司 08/15 20:51
auba:不過現在沒國防役,有點麻煩 08/15 20:52
Kaeida:換公司時找公司倒是不麻煩,只要曾經辦過的,有跟你做相同類 08/15 23:00
Kaeida:研發的工作即可,不需要管名額,因為轉職不計算在內 08/15 23:01
amimia:公司最喜歡唬國防役男可以解僱, 不要被騙 08/21 14:38
amimia:只要役男不要有明確的證據, 擺爛公司根本沒辦法 08/21 14:42
amimia:國防部不愛管這種事, 勞資雙方假如請糾紛 08/21 14:43
amimia:最後幾乎都是變成耗在那裡 08/21 14: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