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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好 想請問一下 有些公司第二階段會補滿 但是會以獎金的方式補滿 可能3個月或6個月補一次 但是我們簽契約的時候 可以將此獎金補滿寫進去嗎 因為如果口頭說的 有點不踏實 講白點就是怕公司耍賴 所以請問有拿到offer的大大 關於第二階段補滿都是用怎樣的方式來保障自己權利 煩請各位大大回答 謝謝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20.117.49.182 ※ 文章網址: http://www.ptt.cc/bbs/RDSS/M.1396328951.A.881.html
w9103:推 04/01 17:22
jonathany:請他在預聘書上註明第二階段每月獎金不得低於差額 04/01 19:07
cha122977:看過補滿的約 都有註明 04/01 20:29
w0320:推 想知道各公司有哪些做法 04/06 11:48
love00150:我的沒註明 但問主管人資都說會補@@' 朋友的都有註明 04/06 21:47
snoppy168:有註明 04/15 21:07
stu85010: 沒註明QQ 04/23 19:03
sam125502000:有註明! 05/02 19:20
atlaskuma:冒昧的問一下是那間啊?? 06/02 2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