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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好 小弟的問題是 我在3月底找到研替缺了 同時服務契約書也填寫完成寄回去給錄取我的公司了 但剛剛又收到一家公司面試 但那家感覺也不錯想再去面試一次 那請問只要我有錄取的話 我可以放棄原本公司嗎? 目前狀態只有填好服務契約書且寄回去 還沒有完成資訊系統配對跟對方媒合 那這種狀況是否還能再去面試呢?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4.35.165.133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RDSS/M.1429759736.A.9CC.html
blackZ2: 服務契約書 裡面寫了什麼? 有沒有等價關係? 04/23 11:33
在薪資方面無對價關係 但他們薪資是在公司自己的錄取通知書上面說明 沒有寫在服務契約書上面 我有對照其他網路上找的到的不同企業的服務契約書 除了第二條薪俸規定之外 其他內文都是一樣的 ※ 編輯: mikejhou (114.35.165.133), 04/23/2015 11:47:52
goatyoung: 沒配對 還可以逃.. 04/23 12:08
剛剛打去內政部研替辦公室問過 是說如果有錄取新的公司的話 原公司的部分要去問過他們人資是否可以取消錄取嗎? 如果原公司不允許的話 我還是得去原公司囉? ※ 編輯: mikejhou (114.33.254.149), 04/23/2015 12:34:04
kerkerker: 可是還沒有媒合的話原公司也綁不了你吧? 還是說你已經 04/23 12:57
kerkerker: 點選原公司了,只差原公司來點選你? 04/23 12:57
還沒點選原公司 下周才開始第二階段配對 ※ 編輯: mikejhou (1.173.140.4), 04/23/2015 13:11:01
kerkerker: 那看來原公司也沒辦法阻止你走,打電話回去只是禮貌性 04/23 17:00
kerkerker: 的告知。可能在原公司黑掉而已,不過也沒差XD 04/23 17:01
herman602: 沒上系統登記配對之前都可以 04/24 21: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