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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標題 我知道內政部發給我們的薪水是採取先發的方式 也就是九月初發的薪水就是九月的薪水 而公司是採取後發的方式 九月初發的薪水是八月的薪水 我是 40T 的役男 當初跟公司談的條件是 沒有補滿 也就是在第二階段的時候,老闆只願意每個月 "總共" 付出 45K 不願意補滿 所以我實際上每個月只拿到37K左右 而我第二階段的到期日是今年的 9/8 所以在今年的九月初 只領到了內政部的 9/1~9/8的薪資 + 公司給的八月份薪資 我以為我十月就能領到公司的全薪了 但昨天薪水發下來 只有給我 9/8~9/30 的薪水 請問這種情況正常嗎???? 謝謝大家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8.165.26.92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RDSS/M.1443893862.A.4E9.html
blackZ2: 我覺得應該是 (37/30)*8+(45/30)*22 才對 10/04 09:37
blackZ2: 不過(37/30)*8 你要先扣掉內政部給的部分 才會是公司給的 10/04 09:38
stu85010: 而且9/8-9/30及之後公司的薪資其實還要開始扣勞健保 會 10/18 10:48
stu85010: 再更少 10/18 10: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