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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好 我是明年的役男 目前拿到一間公司的offer 面試跟主管談的很不錯,我也順利錄取 然後因為小弟體重關係,基本上沒有意外會免役,不過要等到畢業才會知道真正的結果 我把這個狀況跟人資說明,他去問過主管,主管說會到時候會直接以正職聘雇 不過我在替代役合約上發現一條 如果我經過聘用以後,發現體位免役,仍須在公司服務兩年十一個月,除非公司同意才可 以離職 不然要賠償十萬 然後我去問了人資,他說這個是給替代役的,如果你變成正職就沒有這個問題 不過回來想想,我簽署了這個合約,感覺還是有效力,到時候如果我免役待了一兩年想走 了,我還是走不了? 這樣的合約還是有效力嗎? 還是大家覺得我就推掉,等到真正免役再說呢? 謝謝大家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23.136.140.234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RDSS/M.1477320659.A.C26.html
herman602: 經過"聘用以後",發現體位免役 -> 你還沒被聘用吧? 10/24 23:43
kokuyoku: 看你最後是用哪個合約聘用 以那個合約為主 10/25 00:29
cwttt: 是"研替"聘用之後不能免當 正職對公司比較省 對你也有保障 10/25 09:16
cwttt: 所以你應該要先去申請免役 然後回公司重簽 10/25 09:16